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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違法古蹟修復老師府,開罰北市府200萬

文/北台灣文資守護聯盟

台北市政府於2016年11月17日要開罰老師府200萬因古蹟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古蹟價值,但在去年3月文化部至老師府會勘後提出四點結論,其一是要求北市府進行緊急修復計劃,但台北市政府卻未施行,反而上訴最高行政法院,意圖將違法的古蹟管理維護計劃強行通過。

老師府案是北市府勾結祭祀公業及建設公司,意圖以管理維護計劃來竊取古蹟容積移轉。原本老師府的損壞處是應以古蹟修復計劃提出歷史研究在通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審議後,先修復完後在進行容積移轉,但北市府卻與祭祀公業倒行逆施,先提無法進行修復的管理維護計劃並附上錯誤百出的歷史研究,再容積移轉,造成老師府無法被修復反而讓建商祭祀公業及市政府將容積移轉的經費被分贓,毫無盡到修復的責任,且此管理維護計劃根本未經過文資審議委員會就違法進行。

而在馬、郝市府任內慫恿家族將內湖2000坪土地及容積不斷賣出,只圖開發利益,且惡意將管理維護計劃說成要做毫無法律依據的修護再利用書圖,差點讓此破壞古蹟的行為成定局,也因此進行行政法院的訴訟,而柯市府竟與大巨蛋弊案一樣,延續前朝的錯誤,意圖將生米煮成熟飯,暗中配合祭祀公業將剩餘的古蹟容積移轉,且在原本敗訴的行政訴訟上持續上訴,而本來可以進行的緊急修復卻擺爛不做,讓古蹟持續損壞,再將罪過歸給老師府裡的住戶,極盡使用抹黑手段。

其實老師府裡的住戶比任何人都希望老師府能好好進行修復,而不是違反文資法,且歷史研究中地磚屋瓦等尺寸都不對且原本的木構都被承包公司偷走的情況下進行修復。呼籲北市府放棄上訴,重做修復計劃及歷史研究,讓老師府能完善的重現古蹟的風華,否則北市府應開罰自己200萬來懲處文化部門不作為及惡意作為導至古蹟的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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