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紹文(土拉客實驗農家園)
同運過程終於走到這關頭 - 25萬人上凱道挺同婚,規模只輸太陽花學運。
離我高中時到信義路基隆路口的誠品買一本《女朋友》,還要偷偷摸摸夾雜其他書刊,25年了。而我在這25年的同志生命與同志運動實踐過程中,流過的血淚、受過的苦痛,使我面對昨天歷史性的波瀾壯闊,沒有特別的興奮感,因為,未來的挑戰只會更多,我們只能看見了就去面對,繼續實驗|實踐。
最近看到一些毀廢不婚家的論述又開始起風,我只想說:「讓同婚快點過吧,我們才能把力氣集結到推廣更多元的家庭實踐。」
奠基於非血緣非婚姻的家庭實踐並不容易,〔生產協力+生活互助+生計支持〕,對我而言相當困難,困難到我覺得正在實踐的人們,沒有個三五十年,無法生產什麼厚實的論述。我的好友吳小波她們實踐多人家庭已經超過八年,維繫多人家庭好的動力關係並非易事,需要很多新的規則,因為多人家庭並沒有傳統婚姻制度的理所當然。(有興趣的朋友推薦大家閱讀《當我們「同」在一家-五個女人共組家庭與親職教育實踐筆記》。)
2012年我擔任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時,曾協助佛教徒會員游雅婷黃美瑜舉辦女同志佛化婚禮,籌備期間與釋昭慧法師有很多溝通對話,法師問了許多問題,其中一個是關於多人家庭,我解釋之後,法師告訴我:僧團也是多人家庭,許多比丘尼生病或死後,會希望僧團做醫療決定或財產處分,畢竟出家了,寺廟同修才是她們的家庭認同所在,但都卡在原生家庭不願意。僧團其實也需要法律的保障。
2017年1月,土拉客要在宜蘭深溝論壇發表「另類家庭農場」的報告;不約而同,我在宜蘭的好友〔小間書菜〕老闆彭顯惠也正和田文社社長Over開始形成一種多元家庭模式。「深溝已經是一個多元成家的精神概念,我的孩子有一群沒血緣的大人關心著……」
多元家庭,的確需要修改〈民法親屬篇 第六章 家〉的條文,讓非血緣、非婚姻關係的家屬締結法律承認的關係,能夠彼此擁有更多醫療代理、生活代理、監護、繼承的實質權力。那不是民法972,那是1122條之後的空白區塊,那需要我們更多的實踐,用生命去搏鬥,然後生出白紙黑字的條文。
昨天有好多的愛與力量支持同志婚姻平權,而且我看見裡頭好多認識的人,都會支持更多元更開闊的家庭型態。
家,不會只是一夫一妻,一男一女,一男一男,一女一女,家還有更多的可能。
家庭型態會跟著社會變遷,傳統&創新確實得去蕪存菁。但那個「蕪」,是理所當然的輕忽對待,那個「菁」,是自發性的愛與信任。沒有去蕪存菁的取捨智慧,只是讓傳統家庭變成「夕陽@#」業。
反同言論似是而非,但也許他們就是抓不到重點。台灣同志家庭正在前仆後繼克服困難生孩子,1百個,1千個,1萬個,10萬個,生到政府不得不正視成千上萬與現代法律衝突的實際親權案例。多元家庭的實踐者也要更努力去創造更多家庭樣貌,世人才能想像才能看見。
「出發啦不要問那路在哪,迎風向前,是唯一的方法。出發啦不想問那路在哪,運命哎啊,什麼關卡。」台灣同志嬰兒潮即將來臨,多人家庭的浪潮什麼時候才會來?
最後為您點播一首縱貫線〈出發(亡命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