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管中祥
教育部去(2016)年底表示,105學年大學校院共有151個系所招生掛零,8年內有60所學校退場,到時,將會有近12,000大學老師面臨失業,佔高教教師人數的四分之一。
教育部的年終「預言」並不是新鮮事,位於屏東的高鳳數位內容學院、永達技術學院都已先後關廠。教育部早就知道「少子化」帶來的問題,但沒有依私校法重組董事會,或者降低「生師比」,重新調整教育資源,挽救即將到來的風暴,眼睜睜地看著教育資源原本相對較少的中南部及鄉村大學相繼倒閉,老師失業、學生失學,加大城鄉差距。
面對大學關廠,不少人認為,這是社會趨勢,再加上私立大學及老師們沒有競爭力,該退就退,教師失業也是理所當然,何況,失去工作就應該趕快去找工作,不該要求政府負責,一切交由市場決定。
我自己曾在私立大學任教,很清楚知道私立大學老師並不會比國立大學不認真,或沒有競爭力,他們反而面臨更惡劣的教學環境,得比國立大學老師更努力,然而,能發揮的教學、研究、服務能量卻被掩埋在不合理的工作條件中。
例如,大部分的私校教師不像有些國立大學老師會因為指導學生,或執行科技部計劃而減少授課時數,相反的,各個學校有許多「變形工時」,超鐘點、大班上課的情形處處可見。私立大學老師也被迫接下不少「外務」,學校以「限年升等」為存活門檻,把產學合作、招募學生等招商、招生列為升等條件,不但違法,還讓老師無法作好份內的工作,倒楣的其實是學生。
而許多大學的財務不穩定、運用不當,或者招生不足,老師們得時時面對減薪、欠薪,甚至關廠威脅,說私校老師們不夠努力或沒有競爭力,實在不太公平。
當然,也有人覺得「少子化」大浪來襲,學校倒閉很正常,失業就去找工作,該跳船就跳船,幹嘛還要抗爭?還要政府負責?
失業當然要去找工作,只是,如果鼻子摸摸,自認倒楣,尋找下一個春天,其實是忽略了私立大學該有的公共性,同時也放過了政府應負的責任。
不論從法規或產權來看,私立大學都不是私人所有。成立之時,國家協助取得土地與資源,每年編列教育預算,這些都是來自人民的辛苦工作的納稅錢,再怎麼說,都是因為這些公共投入才能撐起私校營運。政府當然有責任解決整體私校困境,而非任憑他說倒就倒,或者,協助變更營運目的,藉由轉型,讓董事會取得土地利益,將老師解聘、同學放生,師生流離失所,失去工作權與受教權。
政府可以作的,就是提高並重新分配教育經費,調降「生師比」,讓學生有較好的教育資源,老師有較好的工作條件,不但可以減緩目前高教失業狀況,學生也可以得到應有的教育保障。
無可否認,「少子女化」的確是衝擊大學營運的重要因素,但私校如果真的因為環境問題難以經營,政府就該積極介入,按照私校法第25條,向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並重組,在確保教職員生權益及校產回歸公有的前提下,再決定未來是要停辦、解散或續辦,若是解散,則可以將歸公的資源繼續投入教育所用。
教育部早就預知私立大學的「死亡紀事」,但卻像是個消極的預言家,反而會讓公共資源轉移到私人之手,這樣作,台灣的高等教育只會繼續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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