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允華 / 整理
建設台灣靠移工,仲介玩法用完丟?世大運將於今年8月舉辦,林口選手村工程3月即將完工,當台北市開始陸續熱鬧宣傳世大運之際,這一群建設林口選手村工程的116名印尼移工,卻要被遣返…。
本集〈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研究員陳秀蓮作客,她長期為移工權利努力,而這天她來到節目中為移工發聲,她點出此案的問題包括「不實契約」、「就服法修法沒配套」以及「嚴重的資訊不對等」等,她也將從結構面深入剖析台灣扭曲的移工聘僱制度。
付錢簽3年約 工作不到2年被遣返
「工程即將完工,皇昌建設遣返116名印尼移工」,這樣的程序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使這群移工憤怒抗議?
被皇昌建設遣返的移工1月12號在新北市府的市民廣場集會抗議,向皇昌提出三項訴求: 第一,要求皇昌營造期滿續聘,或轉至皇昌其他工程。 第二,簽訂新的契約,補償因不實的勞動契約喪失的工作時間。 第三,按照契約給付薪資,退還超收的仲介費用。
陳秀蓮首先點出,這些移工所簽下的是「不實契約」,她說明,從勞資雙方的所簽訂的契約內容來看,簽約日期為「2013/8/10到2017/2/10」,也就是移工們在2013年8月時,就與皇昌於印尼簽下契約,但其實這群移工實際入境的日期卻分別為「2014年12月、2015年1月及3月」,所以工人實際領到薪水的時間不到三年,因為他們花了1年4個月的時間待在印尼「Standby」,這段期間他們未拿薪水、隨時待命。
陳秀蓮說,這些移工在印尼與台灣,前前後後共付了約12萬的仲介費,以往12萬是三年契約的仲介費用,但他們卻於去年底被仲介告知,該工程即將結束,已替他們依法辦理轉換雇主,但是因為沒有配額,若他們自己找不到工作,2月10號他們就必須返國。
付仲介費簽約 工作仍無保障
「如果皇昌2014年12月才需要工人,為什麼2013年就跟工人簽約?」陳秀蓮質疑,仲介與雇主未對移工於簽約後待命的1年4個月期間負責;對此仲介的說法是,當時有告訴工人此項工程為二到三年,而至今工人已經工作差不多兩年。
陳秀蓮更指出這樣的情況並非個案,「移工付仲介費簽約後,工作仍沒保障,隨時等候被通知,錢也拿不回」,有很多移工為了工作,必須常常處在這樣的風險底下。
制度畸形 仲介剝削移工來爭配額
陳秀蓮批評台灣的仲介與移工引進制度非常畸形,有「配額」才可引進外勞,而配額掌握在雇主的手上,她舉例,皇昌就擁有大量的配額,而本應身為「中間人」、為勞資雙方服務的仲介,為了爭取這些配額,「他們所有的工作變成去服務雇主的需要。」
一個外勞來台灣三年約要付12萬的仲介費,「維持私人聘僱、外勞聘僱制度的成本,全都是從外勞身上剝削下來的,雇主付出的成本卻非常低。」陳秀蓮說,有學者作過研究,有大量配額的雇主甚至不用付任何服務費給仲介,反而是仲介可能還要給雇主錢,以爭取配額。
就服法修法沒配套 遣返命運難翻轉
2015年10月21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取消原《就業服務法》第52條中,「移工每三年需出國一次」的規定,如今外籍勞工來台後,只要在期限內「與原雇主續約」或「找到新雇主」,不用再出境一日,希望免去每三年移工必須重新付仲介費的程序。
這項法案通過時,幾乎所有外勞相當感動、興奮。但是如今卻還是有許多移工不得不重新入境、也仍然再次被剝皮,法都修了,究竟是為什麼還是無法改變他們的命運?
陳秀蓮說明,在此案中皇昌建設選擇不續聘,於是仲介替移工辦理「期滿轉換」;「但是辦理轉換雇主的所有資源都掌握在仲介手裡,有些仲介甚至拖延時間,使移工未找到工作,而原契約時間一到,他們就必須回國。」
除了轉換窒礙難行外,陳秀蓮更指出,政府也沒有配套或獎勵措施,讓雇主續聘這些工人,所以任由掌握資源的仲介辦理,讓仲介利用移工重新入境再賺一筆仲介費。
資訊不對等 仲介辦理進度無從得知
陳秀蓮也藉此案點出移工制度中嚴重的「資訊不對等」問題,她在協助這批移工時發現,他們很多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仲介是誰、連仲介的電話都沒有。
另外她更批評,外勞沒有任何的查詢管道去得知,自己是否被辦理續約或轉換,只能等到所有文件、辦理程序跑完了以後,資訊才會被登錄在一個中文的網站。她舉例,「最近我們為一名外勞查詢他到底有沒有被轉換雇主,連我們這些台灣人、NGO都查不出來,對一個外勞來說是相對困難。」
陳秀蓮說,資訊不公開、不對等的問題,讓許多移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仲介是哪家公司,也沒有仲介的電話,而且辦理轉換、續聘的資源都掌握仲介手上,移工們完全沒有查詢管道,無從得知自己是否被辦理轉換、續聘。
陳:廢除私人仲介 徹底改善扭曲制度
陳秀蓮最後提出,「雇主依靠私人仲介、仲介掌握所有資訊,這樣扭曲的制度政府應該去面對與改變,不然只修52條是沒有效果的。」
她提出「廢除私人仲介,國對國直接聘僱」,讓資方訊息與勞工訊息在一個平台上,雙方提出需求,由政府媒合,而無須再透過私人仲介,全面改善資訊不對等、仲介剝削的問題。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日前已出面介入協商,陳秀蓮說,在重大爭議案中,公部門總是自稱以公正、中間人的態度讓勞資雙方談,更認為契約爭議為私人爭議、無法介入,她對此憤怒地說:「這個制度也是政府訂的,而且就是因為勞資關係的不對等才要政府站出來,但每次遇到這種事情,政府總是要你們『自己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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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127集:廢除三年出國一日 外勞能擺脫奴工待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