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伴侶盟
今早(1/20)我國政府偕同來台之國際委員舉行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審查的結論性建議發布記者會,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伴侶盟)很欣慰看到我們長久以來推動與關切的婚姻平權(同性婚姻)以及多元性別者的人權主張,在此次結論得到明確的肯定。
國際委員的重要結論包括:
1.對於我國缺乏全面性反歧視法感到憂心,鼓勵台灣政府建立全面的反歧視法,並在刑法明定處理若干嚴重的仇恨犯罪。
2.國際委員肯定多元性別教育的實施,並期許台灣政府能在媒體傳達上做更多努力。
3.台灣政府應在法律上承認跨性別,讓跨性別可以自由選擇性別,不受非必要的限制(按,指手術)。另也指出不該讓陰陽人承受非必要的手術。
4.肯定台灣政府已採取行動,計畫將同性婚姻納入法律。委員認為若能全面實施,將顯現台灣在對抗性傾向和性別認同的歧視上,是亞太的先鋒。
對於伴侶盟和許多民間人權社團向來所抨擊的「社會共識說」,專家在結論中再次強調人權的實現不應取決於民調。
另外,國際委員當然也注意到此次審查有反同組織報名參與,有關反同組織這陣子以來滿天飛的誤導性宣傳,以及長久以來在台灣斷章取義歐洲人權法院判決、聯合國決議聲稱「同性婚姻不是基本人權」的主張,我們認為記者會上,國際人權委員Eibe Riedel下了一個強而有力的回應:
「政府雖是人民意志選出的結果,但應挺身而出捍衛符合國際人權精神的公約,因為許多時候反對的看法大部分是基於錯誤資訊,所以政府以身作則持續傳播正確資訊是重要的。」
在此,伴侶盟懇切呼籲蔡英文政府,在婚姻平權立法、多元性別權益乃至設立全面反歧視法的性別人權事項上,千萬不要再看風向行事,尤其過去幾個月當中,公共和社群媒體充斥著對多元性別以及婚姻平權法案不符事實的詆毀言論,有些幾近於仇恨言論的程度,政府不該再繼續坐視不管,應該如專家所言,採取積極作為,以身作則傳播正確資訊以促進以事實為基礎的民主討論,並消除社會歧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