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在臺中榮民總醫院任職的300多名傳送員,多年來協助醫院進行清潔、送檢體、餐飲等非醫療作業,卻傳出院方每年都將工作外包承攬給不同的派遣公司,造成傳送員勞動條件每況愈下,已3度將傳送員的年資歸零,損失特休假及資遣費等權益。
今(20)日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前往臺中榮民總醫院的上級單位退輔會陳情,要求退輔會官員介入,責成臺中榮總及其外包廠商「威務公司」,應承認傳送員過去工作的年資,要求年資累計。並呼籲政府應正視公部門的外包派遣制度,直接聘雇台中榮總院內的委外人力,為公部門豎立良好典範。
中榮、威務規避年資累計 保守估計省下147萬人事成本
在臺中榮總工作5年、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理事長劉文棟表示,中榮有許多兢兢業業的派遣勞工,長年累月的提供勞務,接受院內醫事人員的指揮監督。劉文棟拿出平常工作時的文件:「我每天工作早上8點到下午5點,拿著由醫師或護理人員簽核所需的醫事用品明細,負責從倉庫拿到醫事人員手中。」辛勤工作所得到的結果是每3年年資累計都歸零,所以他才會組成工會、爭取派遣工權益。
鄭文棟拿出臺中榮總院方及外包的威務公司的勞務承攬採購契約書,裡頭明載要併計年資:
「廠商如僱用機關原使用之工作人員,並指派繼續在該機關提供勞務而未中斷年資者,應溯自該工作人員在機關提供勞務之第一日併計該工作人員服務之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以保障期休假權益。」(契約書內容見下圖)因此院方與威務公司明顯違反承攬契約。之前工會曾要求與威務公司及中榮協商,都被拒絕,才來到上級單位退輔會陳情,希望退輔會介入。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顧問鄭中睿表示,臺中榮總從2008年開始將醫院的傳送業務、清潔、保全等工作外包給民間廠商,勞動薪資條件不斷下滑。而在1990年、政府實施人力運用彈性化政策以前,很多傳送員甚至是醫院正職的技工工友。「傳送員正職時薪資26000元,外包後下滑至21000元,伴隨著福利縮水、砍三節獎金。從2008年開始,外包業務至今9年,已經換4個外包公司,今年中榮更從派遣改承攬,年資歸零4次。」
工會計算,保守估計300名傳送員、年資都用一年計算,承攬中榮業務的威務公司,一次吃掉2100天特休;若將2100天假折現,傳送員基本工資21000元、日薪折算一天大概700元,威務公司就省下147萬人事成本,工會痛批暴利。
行政院與勞動部的行政指導 都表明要有年資累計
中榮之前是用勞務派遣契約,今年改用承攬契約。但工會發現,臺中榮總的勞動現場直接受到院方醫護人員的指揮監督,不符合承攬要件。
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秘書長施士青批評,臺中榮總假藉承攬、真僱傭。他提到,醫院以承攬方式外包業務,應由派遣公司負責指揮監督,然而醫院作業有其醫療專業性,絕不會是派遣公司在醫院裡指揮監督,根本是中榮假藉承攬業務、規避派遣的雇主責任。
「中榮資深的大哥大姐都是工作十幾年的不定期契約,卻被每3年招標的委外模式被迫年資歸零,非常不合理。」工會要求退輔會要以上級機關盡到監督責任,承認與各傳送員僱傭的事實。也要求中榮不得藉由承攬業務規避傳送員年資併計的勞動權益,影響特休假與資遣費。
工會表示,不管是承攬還是派遣,行政院與勞動部的行政指導都表明要有年資累計。其關於公部門使用勞動派遣承攬人力的行政指導:《行政院運用勞動派遣應行注意事項》及《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工會認為,雖然這兩個行政指導沒有強制力,但都有清楚表示應在勞務採購契約內,規定年資併計。工會呼籲退輔會督促中榮,不要進行蔑視國家政策的行為。
22年年資歸零 像一場薛西佛斯的神話
工會調查,在中榮任職最久的員工達22年。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慧提到,勞工因派遣承攬、22年年資歸零,讓人想到希臘故事「薛西弗斯神話」,薛西弗斯辛苦推石頭到高峰後又落下來,徒勞無功,就像中榮的勞工,累積22年的辛苦,卻每天重複、年資被歸零。她質疑,為何蔡政府不重視越來越多的派遣,派遣工作已經從2、30萬逐年遞增到70多萬人,每年適逢過年之時,就有一批人擔心明年工作沒著落,或是合約可能轉成別的公司。鄭雅慧說:「退輔會是在照顧、安排退除役官兵未來生活有保障,卻放任中榮欺負勞工?退輔會有責任義務介入這件事,應直接僱用委外的傳送員。」
醫師勞動條件改革小組兼台大工會代表陳宗延強調,醫院及大學都有很多派遣勞工,雇主經常使用這樣的方式規避應當承擔的成本、福利與年資。「總統蔡英文叫勞工自力自強找雇主,所以我們與中榮派遣工來退輔會找雇主,要求退輔會出來面對承擔。依照行政院及勞動部的行政命令,給予勞工累計的年資。」
不甩行政指導 退輔會依法不理會年資問題
就醫保健處副處長黃鴻基出面接受工會陳情,回應退輔會會要求中榮應主動邀請廠商協商,在法令許可的狀況下,希望盡量照顧勞工。
顧問鄭中睿說,若臺中榮總不願意協助傳送員年資併計,工會也拿院方沒轍。官方行政指導很明確,退輔會最重要的是願不願意宣示立場,明確要求中榮依照行政指導來採計年資? 黃鴻基說:「年資的問題是勞基法施行細則的問題,政府要依法行政。」
退輔會現場發新聞稿指出,勞基法施行細則第5條表示,勞工工作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單位為限,並自受僱日起算。臺中榮總勞務承攬合約廠商已更換為威務公司,自不生特別休假等年資合併之情形。
工會最後仍得不到滿意的答覆。最後工會表示已經向臺中市勞工局申請與中榮、威務的勞資爭議調解,呼籲退輔會在爭議調解前仍可以介入施壓中榮,採計傳送員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