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組工會、連署爭取勞權都不准,「嘉里大榮物流公司」解僱異議員工。全台四大物流公司之一的「嘉里大榮物流公司」去年(2016)遭台中市府勞工局勞檢多次違反勞基法,司機員每天工作14-15小時,未按時給付加班費,並曾數十天連續上班,未每7日給予一日休息例假等,更傳出嘉里大榮公司打壓解僱組工會的司機曾堉誠。今年1月勞動部以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公告嘉里大榮公司違法,須回復曾堉誠職位。
2月9日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偕同被解僱的台中中東所司機曾堉誠、彰化田中所陳姓員工等人,前往嘉里大榮物流位於新生南路的總公司,要求公司應盡速恢復原職,與勞方誠意協商。記者會後一行人再轉往勞動部陳情,要求新上任的勞動部長林美珠,應以自身法律專業處理資方違法情況,給被解僱員工一個公道。司機曾堉誠說:「勞動部都判定我可恢復原職,就讓我回去吧!不要讓這麼大間的物流公司,把法律踩在腳底下。」
工作15小時、少算加班費 員工組工會爭權益被解僱
「蔡英文總統,妳不是鼓勵勞工要自己跟老闆說?我們現在跟公司反應,他不理我們就算了,還打壓我不准組工會?」嘉里大榮物流送貨司機曾堉誠,在台中中東所服務。他表示,工作3年11個月以來,每天工時14-15小時,早上6點到公司,晚上9點多下班。原本月休4天,但仍有星期日排班狀況,變成月休3天。「年復一年的工作,遇到星期日不排休的話,得一次上十幾天的班,公司還沒照實給付加班費。」曾堉誠說,司機每月底薪只有900元,其他都是用送貨里程與貨物噸數等計算薪資,加上績效獎金等名目,每月薪水4萬7千多。但是卻短少每天7小時加班費,每月短少2萬多,以他自己工作3年多以來,估計公司積欠215萬多加班費。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在去年5月跟7月勞檢,公布嘉里大榮物流公司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1及第2項:「延長工時未經勞資會議同意」及「延長工時超過法令規定」,第24條:「未給予延長工時工資」及第36條「未每七日給予勞工一日休息例假」。即便如此,嘉里大榮公司仍未改善勞工條件,讓曾堉誠興起組工會的念頭,向公司爭取應有合理勞動條件。然而他去年7月6日開始準備籌組工會,只過了6天,公司就以曾堉誠曾在工作場所放置「血汗公司」標語,「侮辱公司」為由解僱。
「員工為什麼要抗爭,因為你一直違法啊!總經理、董事長,你們有聽到嗎?」曾堉誠抬頭向公司大樓呼喊。今年1月19日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105年度勞裁字第35號裁決書,公告嘉里大榮物流公司解僱曾堉誠違反工會法35條,因此解僱無效,須在7日內(1/26)回復曾堉誠原職。然而資方除了給付曾堉誠1月薪資、投保勞保後,並未讓曾堉誠回復工作崗位。曾堉誠說,他已經回去公司3次,最後公司告知「人員滿編、無駕駛員職缺」, 等待3/1再報到,他卻看到站所外門口公告「缺司機9名」。
員工連署勞檢 被軟禁逼問?
無獨有偶,在嘉里大榮彰化田中所工作3年的陳小姐,因不滿員工待遇低落,去年4月想要連署所內員工向公司進行勞檢,5/24向勞工局提出檢舉後,即在5/27時被公司主管以「關小房間軟禁訊問」方式解僱。陳小姐說,所長將她帶去小房間,隨即關門,房間內有兩位不知名男子,告知陳小姐「請你配合我們,問完幾個問題才能走」,講完又鎖門。
陳小姐說,公司指控她沒有證據的罪名,包含越級申訴、客人糾紛等,隨後陳小姐被公司以「違反工作規則、重大缺失」的理由告知「不用做了」,由主管盯著她收拾辦公室物品離開。「我連署的內容有加班費、休假制度跟合理工時,然後請大家簽名,一半的人都有連署。」她說,她只是希望公司改進缺失,善意與勞工協商,現在她也在進行回復雇傭關係訴訟,期盼公司回頭是岸。
新任勞動部長林美珠 開罰嘉里大榮3萬元
聲援的桃產總理事長莊福凱表示,嘉里大榮物流就是血汗企業,低薪、長工時,導致司機勞累,又少發加班費,A走員工血汗錢,他形容「在這裡上班簡直是受害」。沒想到司機曾堉誠組工會爭權益就被公司開除,「嘉里大榮根本不把中華民國法律看在眼裡,員工來上班就是牛、就是馬,不把你當人看。」他呼籲,新勞動部長林美珠應盡快糾正違法打壓工會的公司。
勞動部接受陳情後發新聞稿表示,勞動部依法裁罰嘉里大榮物流公司違法解僱籌組工會之員工,如不改善將進行連續處罰。目前勞動部將先針對嘉里大榮違法解僱的曾堉誠部分開罰3萬元,若資方未依照救濟命令復職、發薪,可罰6萬元,且可連續罰。嘉里大榮公司則發新聞稿否認有「違法解雇、恐嚇不得復職、軟禁逼問」等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