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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直播通過!司改一決議,透明公開大躍進!

文/法操司想傳媒

司改國是會議於2017年3月10日,通過日後部分案件的「事實審」程序將採法庭直播,此舉對台灣司法無疑是一大躍進!消息一出,立馬引發各界熱烈討論。《法操》在2016年發表《操2016司改白皮書》時,「法庭直播」亦是其中主要建議之一,就讓一直關心本議題的《法操》,就許多民眾提出的相關疑慮,也在此提出更多相關說明。

首先,審判本是國家權力的運作,具有公共財的性質。在審理程序中,如有特殊情況,原本就應給予被告或證人適當的保護,可是不應因噎廢食,以此為由來否定法庭直播的價值。有部分意見不斷提出:「如果採法庭直播,那關於證人、受害者等其他人等,是否有隱私的問題?」

《法操》一再強調,法庭直播的案件,原則上就是目前採公開審理的案件。既然都已經能讓民眾親自到場旁聽,又為何對法庭直播會有莫名的疑慮?在法學界備受推崇的前大法官許玉秀也表示,就「法庭直播」而言,大家都理解應朝公開、透明的方向,剩下的問題,就是「如何設立安全機制」,而司法院是法庭事項的專家,可由司法院提出相關報告,討論後續的配套措施。

由此可見,「並不是」公開直播,就代表大家都可以拿著攝影機隨意進入法庭直播、轉播,而是會由司法院就細部討論,針對民眾隱私、設備擺放、直播範圍等,做出相關的因應措施及配套法案!

也有民眾擔心,公開直播會演變成「全民公審」?法庭直播的目的,是希望藉由可公開審理的案件,使民眾有機會更貼近司法、瞭解司法,進而能夠相信司法!所有的法律程序,依舊是照著「刑事訴訟法」(或相關法律)的規定在進行,刑事案件依舊主要是由檢察官偵查後起訴,再由法官根據證據做調查審理,並沒有將任何審判的權力,交由任何一位觀看審理的民眾,又何來「公審」一說?

現在,讓我們舉一個實際案例說明。《法操》曾到庭旁聽彰院審理頂新油品案的第一審程序,當時在法庭上出現檢察官起訴引用的筆錄記載錯誤聲撕力竭地高喊判決要考量人民感情、還有當庭吃口香糖提振精神誇張的是還拿出一鍋豬肉,想放到開庭結束變質後,贈與審判長等情況。

雖說案件是公開審理,但當天未到場的民眾,該如何得知這些法庭上實際出現的情況?一件全國人民關心的案件,檢察官代表國家在法庭追訴可能的犯罪,卻出現種種不適當的行為,民眾若能親眼看見,又將作何感想?

而且,縱使有法庭的錄音錄影,也並非一般民眾能輕易調閱,若不是在開庭時實際見聞過程,一般人民有機會得知如此大案的實際進行情形嗎?就算各主流媒體的司法線記者有到庭旁聽,但限於截稿時間、文章篇幅等相關因素的限制,事實上,民眾仍舊難以透過媒體篩選、重組的報導內容,一窺審理程序全貌。

同時,這也對在該案中認真的三位合議庭法官,可能有些不甚公平,如果親自見聞完整的審判程序,一定會對法官在程序中明確的訴訟指揮和嚴守證據法則印象深刻。所以,法治教育的深化,以及對認真任事的司法官們的肯定,也能透過法庭直播而有所成。

許多事情本來就是一體兩面,有人擔心有心人士截取部分畫面後斷章取義,但同樣也會有其他關心案情的人,根據事實完整呈現直播畫面。法庭直播,只是把公平、公開的法庭審理過程,呈現於民眾眼前。況且,沒有人有必要對陌生人做莫名的指控與誣賴,而且經由偽造捏造所產生的新聞報導或文章評論,也一樣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庭直播是因應科技進步的正常改變,也是為了建造更公平、公開的司法環境。最重要的是,此舉有助於提升全國民眾的法律素養,讓大家在日常生活中碰到法律事件時,能夠更從容、更有勇氣的去面對去處理。

每一個人,都有可能變成司法案件的當事人,司法院的每一位司法從業人員也是。《法操》相信,司法院能夠將心比心,針對民眾有的所有疑慮,做出完善的配套措施。

回想當初「人民直選總統」的這條路,也是從因為「未知」而產生的擔心害怕中,一路走到現在,都已經有四位民選總統了。採「法庭直播」以深化法治教育,並促進司法程序透明公開,這條路,也同樣攸關人民的生活與權力,縱使有害怕有擔心,我們仍然應該勇敢地大步地跨出去,沒有試過,又何嘗可知,結果會不會是一片更美好的光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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