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社運發電機

【聲明】面對假新聞應正本清源:反對踐踏台灣民主 全面推動媒素教育

文/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昨日(13日)報載執政黨立委提出訂定《反滲透法》以規範網路流傳假新聞,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事後受訪,表示沒有看到草案細節,無法回應,但他強調,政府絕對不會去限制言論自由。同時,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雖也不表示意見,但認為國際上已經有很多先進國家已開始立法管制網路假新聞,反制其他國家透過假新聞危害國家安全。對此,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媒觀或本會)對於制定《反滲透法》乙事表示反對外,並強烈譴責此一壓制言論自由之作法。

其實,執政黨立委擬針對防治假新聞乙事立法,早在年初時就提出,本會在1月6日就針對此一作法提出反對意見,我們認為真正有效防治假新聞之作法有三:一、不宜冒然立法,限縮言論自由。二、理應正本清源,強化媒體教育。三、檢討傳播政策,健全媒體環境。(上述主張詳見本會聲明:「面對假新聞應正本清源:我們對蔡總統關於「假新聞」看法的回應」)。

呈上,我們想提出幾個思考,首先,如何阻卻防範「假新聞」的負面效應,無疑是當代難題,但我們必須慎重提醒,若動輒針對媒體言論抬出專法管制,不慎就會嚴重戕害民主政治;在民主法治國家,憲法已強調禁止事前檢閱之原則,以避免寒蟬效應,若逕立專法,豈不讓威權復辟?傷害過去前人努力爭取而來的民主成果。我們同意,網路媒體問題十分棘手,刻不容緩必須正視,然而應該討論現行法律是否已不足用?又應如何健全?而非動輒立專法,傷害台灣民主政治。

其次,近年來各界開始注意到「假新聞」的猖獗,這亦是本會的重點觀察議題,然而我們想提醒,必須先思考並界定甚麼是「假新聞」? 是「結果論」還是「動機論」?而界定假新聞的人或機構,該具備何種公信力和鑑別判准?這些都有待思考和討論,否則,就很可能變成當代的文字獄。

令人遺憾的是,此次我們仍看到執政黨立委持續提出限縮言論自由與侵害人權之立法,針對防範「假新聞」之議題,我們強烈重申以下看法:

第一:反對惡法,拒絕民主倒退。雖然執政黨行政立法雙方皆異口同聲表示,制定此法不會限制言論自由,然而,雙方皆忽略一件事實:執法為人,尤其以任何國家安全為由法律自執法時難免會有過度解釋問題,進而引發限制言論自由之疑慮。從亞洲國家來看,日本在2014年時,安倍政權也以資訊以及國家安全為由制定「特定秘密保護法」,此舉不但引發新聞界對於新聞自由疑慮外,更引發公民社會強烈反彈。同時,日前受到彈劾的韓國前總統朴瑾惠,也是因為上台後不但沒有廢止「國家安全法」,反而利用該法過度解釋,以國家安全為由限制新聞自由,不但使人權倒退,更為自己埋下提早下台的遠因。從東北亞的脈絡來看,以國家安全為由特定立法,不但有侵害人權疑慮,更民主嚴重倒退,因此,身為公民社會一員的我們堅決反對此一立法。

第二:正本清源,推動媒素教育。台灣公民社會從解嚴後經歷兩次政黨輪替與學運,早已日趨成熟,而此時缺乏的正是媒體素養教育,而此也才是正本清源之道,尤其在傳媒訊息影響力日益擴大的台灣社會,國家更應強力推動媒體素養教育在國民中小學、高中全面且有系統推動,乃至在全民的終生學習全面落實,如此才能使公民真正辨認真假新聞,並可有效提升國民素養與健全民主體質,而執政黨行政與立法部門竟然無視此一作法,反而捨本逐末擬進行限縮言論自由立法,此不但否定了公民的智慧,更打擊民主體質。

第三:自律他律,應檢討與強化。假新聞的產生主要是因為媒體競爭問題而產生,因此,應要責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相關部會檢討與健全現今自律機制,以及政府應拋磚引玉鼓勵民間的他律齊頭並進,並非昧於事情本質貿然立法,如此踐踏台灣民主。

聲明網址:http://mediawatch.org.tw/node/5094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