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雲旭樓保存聯盟
連署網址: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70318093902
連署訴求:
民國57年施行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因應政策施行,政府請成功大學建築系王濟昌老師設計「教室設計標準圖」,全台灣按圖設計國中校舍,其建築特色是:「折版式屋頂」,與北港建國國中同為民國57年設立的雲林國中,其位在雲科大的舊校舍「雲旭樓」已經指定登錄為雲林縣縣定古蹟。
發起指定北港建國國中校舍群為古蹟,是因為近來學校爭取到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老舊校舍改善規劃」的經費,執意拆除現有校舍,其實在少子化的影響下,現有校舍已經有部分閒置空間,並沒有新校舍的需求,而且現有校舍依建造年代依序為A前棟、B後棟、C新棟及明道館,A棟為最老校舍卻不需要補強,反而C新棟已經經過補強才提高耐震強度CDR達到1以上,老校舍並非危樓。
經過勘察,發現其校園建築、庭園造景、標語牆、銅像保存完整,清楚展現時代發展歷程,校舍群有師生使用、保存完整,可與雲林國中雲旭樓、土庫國中自強樓、北港農工圖書館、鎮西國小大禮堂相互輝映,呈現雲林縣校園文化資產之豐富樣態。
期望藉由連署,表達指定保存之民意,同時檢視修正校舍整建政策,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於教育場域,開啟地方居民與校友參與校園規畫之契機,引進友善文化資產保存、友善環境之營建技術,以校園建築空間實際文化資產保存及生態環境教育理念。
訴求聲明:
一、具有法定文化資產保存價值
北港建國國中乃是民國57年九年國民義務教育政策下規劃興建,除見證重要教育發展史之外,該校園亦是雲林縣僅存完整九年國教校園形式。揆諸相關校園文化資產保存案例,多為單一建築體,已無法窺見整體設計規劃紋理。故依建國國中校園之稀少性、特殊性及完整性,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列入保存。
二、建國國中之校舍保存可為台灣校園文化資產典範
近年來雖然文化資產保存已有諸多進展,然校園文化資產卻仍未獲得重視,不僅為成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施政要項,各級學校也在頻繁拆除改建中煙滅歷史痕跡。縱然少數國立大學已有相當數量校園文化資產,仍大多處學校特別是中小學,不僅保存案例甚少,也缺乏系統性。建國國中由完整校舍保存出發,當可開啟中小學系統性保存校園文化資產的重要範例,即使位處偏鄉卻可以成為台灣文化與教育的前瞻基地。
三、以舊校舍開展新生命
校舍保存提供地方居民與師生重新思考校園公共空間的意義,並進一步構思創新保存維護方案,成就共同學習成長的契機。建國國中校舍現行規畫拆除後重建新校舍,其過程僅止於校方行政及工程廠商參與,不僅未能謹慎考量文化與教育意義,更缺乏公共參與的機會。透過校舍保存,除可提供公眾及師生參與校園規劃的契機,更能在拆除之外,鼓勵思考各種新舊並存的創意發想,落實共同生活場域營造的教育理念。
四、豐富雲林校園文化資產多樣類型
雲林縣已有包含雲旭樓、北港農工圖書館、土庫國中自強樓及鎮西國小禮堂等法定文化資產,若加上建國國中可呈現不同形式的教育場域樣態及系統性關係。例如:雲旭樓為雲林國中舊校舍,兩校除了同屬九年義務教育史之外,兩校一者在山線斗六、一者在海線北港;一為單棟保存、一為完整校園,相互輝映增添多樣性。
五、校舍整建政策檢討與前瞻
建國國中校舍乃因獲得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老舊校舍整建計畫」補助,預計拆除重建新校舍。但此一計畫未能慎重考量校園文化資產保存價值,缺乏政策周延、縝密與前瞻性,無法符應台灣社會未來發展需求。建國國中校舍保存,正可重新檢視與修正校舍整建政策,以更具教育意義的文化資產保存方式,再造台灣校園文化地景。
六、以文化做環保
原校舍拆除重建計畫,除須花費上億稅金之外,更造成許多營建廢棄物,也需使用更多資源興建新校舍,但卻對教育、文化、環境及創意無甚助益。基於珍惜物力與配合環保節能的時代浪潮與政府政策,透過文化保存引入更為友善文化資產、友善環境的營建技術,以校園建築空間實際落實文化資產保存及生態環境教育理念。
【補充資料】
國教集體記憶》波浪型屋頂統一校舍竟有這層深遠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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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發起團體:雲旭樓保存聯盟
共同連署團體:嘉義市洪雅文化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