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大學兼任教師失業潮是政府造成的

文 / 管中祥

淡江大學兼任講師宋亞克在網路發文,指控淡大將不續聘200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以節省每年數百萬元勞健保費,淡江大學祕書長何啟東接受媒體訪問也證實,將不被續聘的無本職兼任教師集中在文學院、國際學院等系所,占全校兼任教師總數3成。

不只淡江,多所大專院校都傳出類似的消息。而在去年底,高教工會及多位大學兼任教師就發起連署,要求教育部及勞動部應該讓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今年1月17日,二十多位大學通兼任教師也衝進教育部,要求教育部長潘文忠立即停止這項歧視性作法。

過去,大學兼任教師並不受「勞基法」保障,經過多年陳情與抗爭,雖然在2012年的《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新增規定,要求校方必篩為兼任教師投保,但仍無法享有勞退新制中「雇主每月提撥工資6%」的保障,去年勞動部決議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卻引起各大學不滿,最後仍將「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排除納保之外。

事實上,去年九月在勞動部公告「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中,便只將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而其他編制外教研人員,如:大專專案教師、約聘教師、中小學的代課、代理教師等仍排除在勞基法的適用範圍外,而勞動部更進一步將「兼任教師」區分為「未具本職」及「具本職」,草案中也僅將「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保障,因此,許多大學為節省成本,只願意聘僱「具本職」兼任教師,也讓許多原本已在多所大學「流浪」的兼任教師,從今年8月起,連流浪的機會都沒有。

將兼任教師作出區隔與切割,不僅涉及到職業歧視,也反應了大學教育的「利潤」導向,以及政府不願意承擔應該提供的勞動保障。只要不符合政府/資方的經營利益,便可以任意創造法令,巧立名目,以資方負擔的成本來考量勞工是否適用「勞基法」,將付出同樣心力的勞動者排除在外,再一次作出錯誤示範。

對許多兼任老師來說,就是因為沒有「本職」,沒有大學願意將他們聘任為正式人員,才會四處兼課,這樣作的結果將會造成失業潮,也意味著國家長期培養的研究及教學人員,無法在學術圈貢獻所學。

當然,並不是所有讀過博士的人都必須在大學工作,實務界也需要相關人才,也可以發揮所長。但有趣的是,兼任教師有沒有「本職」與教學及研究能力並無相關,然而,這反應了大學聘任教師並不是唯才適用,聘用的標準卻不是他的專長與能力,而是能減少多少成本,不但是本末倒置,也是學生的損失。

其實,在「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公佈後,高教工會已多次向教育部反應,但教育部卻不聞不問,不論是淡江大學的不續聘潮,或近萬名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的工作權都只是冰山一角,因為,如果台灣的教育政策仍是市場導向、利潤掛帥,未來會有更多的老師失業、學生受害。

【連署】反對淡江大量解聘兼任教師聯署—-保障教師工作權、捍衛學生受教權

【了解必讀】兼任教師「排擠效應」浮現 適用勞基法族群排不到課

【燦爛時光會客室】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139集:納勞基法反失業 兼任教師要教部踹共
兼任教師未全數納勞基法保障 徐文路:身分切割造成排擠效應

【延伸閱讀】
四萬兼任教師還是法令孤兒 納勞基法注定拖過年?
私校兼任教師21年未調薪 無喪假可請 高教工會籲納勞基法
同工要同酬 不分公私立! 教學工作是勞動 兼任老師納入勞基法!
一場獨漏兼任教師的會議— 研商兼任老師的勞動權益,卻刻意排除兼任教師代表?
兼任教師要同工同酬 赴行政院提五大訴求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