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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台灣應跨越千年傳統,走向婚姻平權

文/婚姻平權大平台

2017年3月24日(五),同婚釋憲案於司法院憲法法庭進行首次言詞辯論。「我等這一天已經41年6個月24天。」 本次釋憲案聲請人祁家威開場便道盡台灣同志對婚姻的渴望與漫長的等待。言詞辯論終結之後,兩個月內司法院大法官將做成解釋,預計本次解釋出爐後,將對台灣未來同志運動、修法與社會有重大影響。

現況改變是共識 重點在婚姻制度核心

今天兩方聲請人、關係機關以及鑑定人與大法官在法庭上均有精彩論辯。「同志伴侶及家庭需要法律保障」幾乎是全體共識,僅對於婚姻制度的核心究竟為何、對同性伴侶的保障究竟是在民法或可以「區別對待」、這是立法職權或憲法解釋應予指示,則有不同看法(鑑定意見參見附圖)。

法務部長邱太三,今天在憲法法庭搖身一變成為守護「數千年傳統價值」的「千年部長」、「妣考邱」,對照另一相關機關台北市政府的進步,法務部號稱自2012年開始研議同性伴侶權益,堅持婚姻「一夫一妻、一男一女」,法務部提出的書面意見及口頭陳述,修法立場明顯偏向「同性伴侶法」。對此,參與會後記者會的團體代表以強烈不滿的口氣質問,法務部今日意見代表蔡英文政府的立場嗎?法務部僅提同性伴侶制度,而沒有婚姻,是否意味蔡英文總統選前對婚姻平權的承諾否正式跳票?法務部難道不用等大法官做出釋憲結論,就已決定採取「我國數千年來」都不曾出現的「同性伴侶法」立場?(部長今日表達反對同婚的邏輯竟然是–我國數千年來未曾出現過同性婚姻)

在今日的法庭上除陳愛娥與李惠宗外的鑑定人,對設立婚姻以外的僅限同性伴侶的其他新制度,均表示反對。過去總統府代理秘書長劉建忻、行政院長林全及秘書長陳美伶也都曾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蔡英文總統的立場是支持同志有合法結婚的權利。台北市政府作為地方機關,已明白表達自己認為民法禁止同婚乃為違憲的立場。但作為執政團隊的一員,中央機關法務部卻一再扭曲了婚姻平權的意涵,竟想要正當化對同志的差別待遇。婦女新知基金會的資深研究員曾昭媛表示這已經違反蔡英文選前承諾的「支持婚姻平權」政見,令人質疑:「難道現在法務部與蔡英文政府是要不讓同志結婚嗎?」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林實芳律師也重申:「同志伴侶法並非婚姻,更不是平權。」

同志不是不能生 同性家庭就在台灣

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執行長蘇珊在記者會上強調,身為一個已婚、生了兩個孩子的女同志,每次帶著孩子去公園玩、去散步,碰到其他家長聊天的時候若提到「同性伴侶」,對方往往不甚了解,但一說到自己「在加拿大已經結婚」,大家就完全理解他們的關係。婚姻意味著民法的各種保障,同時也是一種全世界共通的社會文化,同志被排除在民法之外的法律現況,不僅是讓同志沒有法律的保障,也是把同志區隔在社會之外。

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理事尤齡玉,對於今日有幾位大法官的問題、鑑定人的意見,以及法務部的發言都提及同志「無法自然生育」作為制度上對於同性伴侶區別對待的理由,表示無法接受。跟蘇珊共同養育兩個孩子的尤齡玉表示,台灣社會中跟她們一樣已經生育、養育孩子的同志家庭已經至少超過一百對。這一百多個家庭如果跟大家都一樣踏實的生活在這塊土地上,他們的孩子應該擁有跟其他孩子一樣的保障,而不是只能在法律上擁有「單親」。

同志生命故事論情 法庭之友專業論理

過去這段時間,為了讓大法官看見同志,對同志有正確的認識,婚姻平權大平台發起「法庭之友」與「同志生命故事」 募集。

由於護家盟這類反同婚團體,利用謊言、反智言論進行不實抹黑與負面宣傳,強化對同志的刻板印象。 同志是一種疾病,同志等同於愛滋,同志性濫交,同婚通過將導致社會崩解,讓同志能養小孩將導致下一代受害等等言論充斥社會。大平台對各專業領域發出的「法庭之友」邀請,便是希望提供法律、醫學、心理學、社會工作、家庭發展、文化、宗教與其他專業領域,關於同志的正確知識、同志研究、性別研究上的最新發展、第一線的實務經驗,以便協助大法官認識同志、破除社會對同志的偏見。

此刻,台灣正站在多元文化價值、民主人權發展的重要歷史時刻。若台灣大法官這次可做出違憲解釋,確立同志的婚姻自由與組織家庭權利受憲法保障。不僅僅台灣的同志會受益,對其他亞洲國家同志更是一大振奮。「亞洲價值」、「傳統文化」與「社會共識」,長期以來都是亞洲國家作為拒絕進步人權的文化神主牌。台灣有機會透過此釋憲案向其他國家證明,此時的變革將成為未來的新傳統。大平台也呼籲同志朋友,等待釋憲結果的這段時間,可以繼續書寫生命故事,把這些生命故事寄給大法官、立法委員或你想他認識同志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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