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翊軒(廢話電子報編輯)
攝影/周芳聖(廢話電子報編輯)
「冷酷無情、嗜血變態、心狠手辣,犯後毫無悔意」,是普羅媒體所塑造出來的殺人犯形象,我們太容易把殺人犯定義成一個標籤,彷彿世界上所有的殺人犯都是同一種類型,同一個形象,但在這些駭人新聞的背後,我們是否都忽略了,殺人犯在成為殺人犯之前,和你我一樣,都是一個真實存在日常生活裡的一般人。在急於貼上標籤之前,我們真的了解他們的故事嗎?
前陣子轟動社會的李宏基案,成為台灣最新一件被判處死刑的案子,翻閱各大媒體的報導,並未對其情況加以描寫,大多僅概略的以"殺妻擄女"四字定義李宏基。這期廢話電子報有幸邀請到李宏基的辯護律師—蔡明哲律師,和我們談談更多有關李宏基的事。
當初蔡律師接下這個案子的時候並沒有什麼特殊想法,只是因為這個案子因緣際會之下來到他的手上,他便本著律師的熱忱與職業道德想把它做好。起初在媒體上看到一些有關李宏基的報導,蔡律師也和大家一樣,認為他是一個很殘忍又不理性的人,但是在第一次的律見後,卻翻轉了對他的印象。
「我有點驚訝,媒體的報導把他形容成一個十惡不赦的人,但真正見面後我發現他其實很有禮貌,對律師講話也很客氣,和一般人沒什麼兩樣。」蔡律師對這樣的落差深感疑惑,想明白李宏基犯案背後真正的原因,於是在和當事人間取得一定的信任之後,李宏基便將事情的前因後果十分清楚詳細的向蔡律師說明,包括他的婚姻關係,以及和小孩子接觸的過程。經過一段時間的長談後,蔡律師很訝異的發現,這些資料並未呈現在本案的卷宗裡,李宏基在面對法官和檢察官時,並未將許多對他自己有利的事實資料說出,蔡律師發現,這是源自於李宏基對司法的不信任,以及對自己的人生徹底死心所致。
在蔡律師的眼中,李宏基是一位相當喜愛小孩子的父親,「當時他的好友出庭作證,李宏基因為種種因素無法見到女兒,思念之極,曾經抱著一隻娃娃,當作是他自己的女兒,暗自掉淚。」李宏基想念女兒的心情溢於言表,為了能再見女兒一面,他費盡心思,從桃園開車到高雄,期間因為怕被前妻認出自己的車,還特地到租車行另行租車,偷偷開到女兒的幼稚園看她。如此大費周章是礙於保護令,害怕若遭前妻發現並且報警後,他便無法再見到他的女兒。
「法院是將這部分認定為李宏基預謀殺人的證據,但是我個人比較傾向這是他極度思念女兒的行為。」蔡律師接著補充,李宏基從小出身在單親家庭,他非常不希望自己的小孩也在單親家庭長大,因此十分盡力的想要守住這段婚姻。對於這段婚姻的失敗,他並沒有撇除自己的責任,但是他懷疑他的前妻有外遇行為(此部分未獲證實),也應負相當責任。婚姻失敗讓李宏基家庭夢碎,加上經濟上的問題,以及其本身的精神壓力屢經看診未獲改善,女兒成為李宏基在人世間十分重要的精神支柱。但是在以往打官司的過程中,他認為法官並不願意相信自己,只願意相信他前妻所言,導致他整個人生都失敗了,對司法完全不信任,也喪失了女兒的監護權,這就像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失去女兒之後,李宏基對人世已不再留戀。
蔡律師提到,這個案子和他以往所接觸到的案子相當不同,以往所遇到的刑事案件,不論是否為冤案,被告都會努力的為自己辯解,並積極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但是此案恰好相反。「站在律師的立場 我發現 全世界可以把這些對他有利的事情呈現在法庭上的人,可能只有我。因為一審的辯護律師只有我一個,我如果沒辦法透過適當的管道或程序,把這些東西呈現給法官的話,可能所有真相都無法呈現出來,因為被告已經自我放棄了。」在本案調查過程中,李宏基曾在約好做精神鑑定及律見時放律師鴿子,面對當事人自我放棄,蔡律師只能費盡唇舌努力勸說他,但這樣的情況讓律師感到挫折,「精神鑑定做出來其實是對他有利的,真的很可惜,因為他不配合,可能直接或間接讓他獲得死刑判決。」後來幾次的律見,李宏基對於自己先前的不配合向蔡律師道歉,「當事人有非常大的壓力,他不想再和我討論案情,也不想做精神鑑定,因為這個過程必須逼他一直回想犯案過程,他是如何殺死自己的女兒,他無法承受這個壓力。」
蔡律師補充,本案有兩個主要的爭點,第一點是「被告有無悔意」,蔡律師認為,以往刑事被告在法庭上說自己有悔意時,法官不一定採其說法,換言之,法官對於被告實際上有無悔意,並不應該只是以被告所言作為唯一判斷標準。蔡律師認為,被告在法庭上不理性的言語,法官不應隨之起舞,而應該仍就正當審理程序一一釐清,努力探求當事人真意,了解背後真正的原因,而非拘泥於當事人表面之詞,流於意氣之爭。第二點是「被告出獄後會不會報復前妻家屬」,邏輯上,李宏基早已將犯案當日設定為其生命最後一天,倘若李宏基對前妻家屬懷恨在心,大可在和女兒偕同自殺前將其滅口,何須等到今日,況且證據資料顯示李宏基除了前妻之外,並未和其家屬有過任何的衝突、乃至萌生恨意的事端。因此蔡律師認為,李宏基在法庭上所說的那些話,其實非常情緒化,只是想讓司法判死刑來解決他的痛苦。
「他給我的印象就是,他會做到這個行為,是因為他已經對他整個人生、尤其是對司法完全失去信心,甚至死心了。」像這樣的案件,未來一定還有再發生的可能,面對當事人消極的放棄自己的權利,蔡律師說,司法能做的其實還有很多,不論是對於事實證據的多方調查,或是精神鑑定技術上的改良。「當事關一個人的生命是否被剝奪時,法院更應該撇除被告情緒上的反應,深入去探求被告的心理,及案件的真實狀況。」
媒體的報導不可信,廢話電子報試著採訪李宏基的律師試圖找出另外一個面貌。經過和蔡律師的訪談,李宏基在我心中的形象逐漸明朗,對錯卻變得模糊不清,在混濁的人世,惡人真的能一眼認出嗎?
延伸閱讀:李宏基案:最高法院言詞辯論法庭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