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余雅琳
是打擊犯罪還是亂槍打鳥?用外表真能判斷出誰是壞人嗎?19日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主委李永得遭警方攔查惹爭議,掀起多方討論,其中「合理懷疑」最具爭議,警方判斷標準在哪裡?認真工作錯在哪?
「外表主觀判斷是絕對不夠的!」專欄家、現職員警石明謹,本週蒞臨《燦爛時光會客室》。他提到,除了外表判斷,更要加以觀察或是上前言談,多面向找尋可疑之處,才能構成合理懷疑。
石明謹分享豐富執法經驗,也點出基層員警盤查背後的辛酸,與主持人一起討論向來最受忽視的警消勞權。
主張拒絕攔查? 從爭議事件學習警民應對
以攔檢李永得事件作為開場,石明謹認為整個過程警察沒有太大違法性問題,但爭辯內容讓大眾了解警察執法手段及方式,民眾也能夠知道自己的權利該如何主張,「這是一個民主國家要進步時,一個雙贏的機會。」
石明謹表示,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民眾被員警攔查時,的確有權拒絕,若員警仍要繼續攔查,應填寫「臨檢盤查民眾異議紀錄表」,作為一項法律自保證明。
但爭議事件中,警察發動攔查的「合理懷疑」備受質疑,「穿拖鞋、帶包包、看警察一眼,能夠成為被攔下來的條件嗎?」主持人管中祥納悶問道。從長年執法經驗中,石明謹回應:「外表主觀判斷是不夠的。」他提到,判斷他人的第一步,不論一般民眾或警察皆從外表判斷,但絕非唯一條件,應加以觀察或言語試探,必須多方找尋可疑之處,才能構成合理懷疑。
「合理懷疑」雖從多面向條件構成,但仍不脫「主觀判斷」,石明謹回應,警察執法不可以輕率行事,必須由不同條件判斷,強化警察發動攔查的理由,掌握越多條件,一來能說服民眾,二來若到法庭上警察也能夠自保。
定時定點死板攔查 員警瞎忙
然而,深入探究攔查背後問題,攔查是員警績效的重要評估指標,可能是問題癥結。石明謹指出,警界高層不合理的要求及迷思,認為警察在火車站門口排排站能顧好治安,不停攔查才視為有在工作,因此攔查成為「定點、定時、定量」的固定勤務,甚至要求基層攔查必須達到一定數量。
石明謹舉例,像是三小時定點攔查,便是以攔查200至300人為目標,短時間、高負擔,同時配上固定攔查方式,讓員警不得不降低「合理懷疑」的標準,只要一點點嫌疑,就會上前攔查民眾。
石明謹也質疑,每年破獲三、四百件案子,如果背後是二、三十萬人次攔查,究竟有何效益可言?他認為,即便攔查100人中抓到一名通緝犯,卻也侵害剩下99位民眾權利,不僅加重員警值勤壓力、減損警察形象,也提升警民衝突機會。而這些負面影響及損害,不見得是破獲三、四百件案子能夠彌補。
石明謹表示,警察長期靠經驗辦案,而在養成教育中,教育觀念沒轉換是關鍵,包括一些理論也已站不住腳,石明謹呼籲,應更科學、更嚴謹辦案,減少對民眾的侵害。
社運現場警民爆衝突? 石明謹:一定要堅持理性界線
回顧太陽花學運「324事件」及香港警察毆打民眾事件,到底警察在面對龐大壓力及民眾挑釁時,應該如何處理?「不管你(立場)站在哪一邊,要站在執法者最後一條防線。」石明謹回應,雖然人都有情緒和理性底線,但警察最重要任務為執法,不管受到什麼挑釁,一定要堅持理性界線。
但石明謹也提到,過去員警出勤到抗議現場,時常下雨睡路邊、餓了沒東西吃,雖然近年來有逐漸改善,他仍呼籲,高層長官應顧及基層員警的辛勞及需求,減少讓警察作為一個人瀕臨在心理及生理上的極限。
超時工作換獎狀墊便當? 警察勞權站出來
石明謹指出,近年台灣勞動意識逐漸提升,但警察、消防員等具有公職身分的專業勞動者,其勞動權卻最容易被忽視。一般工作,若員工加班應給予加班費,但許多警察、消防員每月工作超過40小時,通常都是記功嘉獎、發獎狀,而獎狀最後多淪為墊便當之用。
石明謹說,警察享有特別身分,同時應付出特別義務,包括服從並執行上級命令,但他認為職務上固然應服從政府命令,碰上不合理條件仍可以主張,義務與權益應分開來看。
針對警察工作權益,近年來台灣有基層警察正積極籌組工會,石明謹表示,若要朝進步方向走,形式與實質正義必須兼顧,組織工會是形式上的正義,雖不見得能發揮效用,但可以爭取基本的勞動事項,包含工資及休假,尋求力量的匯聚。
談及「罷工」可能性,石明謹提到,警察若要罷工門檻應該也要很高,在不能違反上級任務命令前提下,可以主張應有的勞動條件。他也以英、法等國的案例,表示並沒有因為警察罷工而造成治安遭到嚴重危害的結果。他說,若真的有一天警察走上街頭罷工,能想見當時國家已到了什麼樣不合理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