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都更

【投書】強拆將至,大觀社區該何去何從?

圖/大觀事件-Daguan Homeless 臉書

文/鄭仲皓(東吳大學法律系學生)

下週一(4/10),大觀路二段上緊鄰板橋榮家的聚落,我們稱之為「大觀社區」,即將受到退輔會進行第一波的強制拆除作業,政府根本未正視大觀社區的歷史脈絡與政策錯誤,甚至忽視兩公約的居住權保障,恣意地片面終止協商,執意要對社區進行強拆迫遷。

國民政府遷移來台後,因為當時政府沒有整體的住宅政策,蔣宋美齡所主持的婦聯會,為了安置大量軍眷,在浮洲一帶建設了許多眷村,而大觀社區正是當時婦聯會對外向軍眷招商合資建設的福利中心,白紙黑字的契約及每戶設置水電、門牌就是最好的證明,卻被退輔會一竿子打翻,強加居民為侵佔國有土地的違占戶之污名。

六十餘年來歷經各機關的不聞不問,直到2008年,退輔會逕透過〈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向居民提起拆屋還地與繳納鉅額罰款的民事訴訟,自救會全數敗訴且判決定讞,如今居民必須要承受著有高達百萬的鉅額罰款及面臨家園遭受強拆迫遷的危機,不僅讓居民的生計上遇到困頓,甚至拆遷的壓力使得居民身心疲憊地生活著。

然而,2009年立法通過的兩公約之〈經濟社會文化國際公約〉中,如大觀社區般的非正式住居應受到居住權保障,其精神在於使個人擁有一個有尊嚴的安身立命之處,如今就退輔會的態度,以一句「窮盡各種辦法,只能依法行政。」就摒棄具有法律位階的居住權保障、犧牲大觀居民生存的權利,並無提出任何合理且符合需求的安置方案。

大觀社區並不是第一個國有土地迫遷的案件,從過去有華光社區、紹興社區等相似的個案發生,顯示出政府依舊沒有反省錯誤,反而讓歷史不斷地重演,強拆迫遷的景象變得歷歷在目,對大觀社區而言,退輔會如此強硬訂下拆遷期限,我們想問的是,若是強拆大觀的家園,導致居民流離失所、家破人亡,退輔會能夠扛得起這樣的責任嗎?而我們大觀社區的居民又該何去何從?

【了解事件】退輔會首波拆大觀社區 不同意戶房舍毀損、聲援者掛彩

【延伸閱讀】
板橋大觀事件懶人包:https://goo.gl/PbYkhn
【活動】「反對迫遷強拆,一同守護大觀!」聲援者晚會與守護大觀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