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境外生權益小組、反教育商品化聯盟
境外生健保全額自付,將成世界「不公平」之最!
醫藥衛生人員力挺陸生比照現行僑外生納保!
民進黨「陸生納保、境外生保費改為全額自付」的健保修正草案,很有可能將在本周五(4/28)表決通過。儘管此法案引發超過四百名本地和境外學生連署反對、要求陸生比照現行僑外生保費納保,然而自連署名單送至民進黨黨團以來,民進黨卻沒有任何回應,執意推動假人道、真歧視的健保法案。
境外生權益小組已在多次的聲明、記者會上表示,我們樂見陸生納保,但是若將境外生的保費從現行依第六類被保險人自付六成的749元改為全額自付的1249元,將相當於月薪87,600元受僱者的保費,是沉重的負擔、更違反了健保「量能負擔」的精神。然而,民進黨卻仍向社會大眾誆稱此修法是基於「公平性」,我們更看到民進黨立委林靜儀和衛福部社保司長商東福,未經考證便表示「沒有多少國家會幫外國學生出錢看病」、「我國保費實在是相對便宜」。
4月27日上午,境外生權益小組偕同台灣公共衛生促進協會、台灣護理產業工會、高教工會陽明勞權小組和反教育商品化聯盟召開記者會,針對世界各國的境外學生納保狀況,公佈國際比較的結果(見表一)。境外生權益小組發現,全世界實行醫療保障制度的國家分為公醫制(National Health Service, NHS)與健保制(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HI)兩類,雖然存在制度上的差異,但大多數國家都將境外生納入醫療體系,比照本國學生或無職業國民收取保費,只有台灣現在打算修法對境外生差別待遇、更對境外生收取極其昂貴之保費。境外生權益小組認為倘若修法為全額自付,台灣健保將成為世界「最不公平」之醫療保障制度。
首先,公醫制國家主要為北歐國家及葡萄牙,其將醫療歸屬於一般社會福利政策中,資金來自於稅收。而對於未工作的境外生來說,與本國無收入者一樣不用繳納任何費用,即可獲得醫療保障。
與台灣一樣的健保制國家主要分佈於西歐與東亞,因為保費計算方式的差異,可再細分為按受僱者薪資計算保費與按所得計算保費兩種制度。包括目前的台灣在內的八國都允許境外生加入健保,並且比照本國學生或無職業國民繳納保費。
為了比較各國對於境外學生所收取的保費是否符合量能負擔原則,境外生權益小組將各國境外生所繳納的一年保費對應到的該國人年薪資(或所得),除以該國平均年薪資(或國民平均所得),相除下來得到的比重愈大,反映了境外學生負擔的保費相當於該國高水平收入者,對於沒有收入的學生而言愈不公平。經境外生權益小組研究發現,除台灣外的七國比重都低於50%,代表這些國家對於境外生收取的保費為社會中低水平者所繳納之費用。
其中,與台灣相近的日本與韓國都沒有差別待遇地將境外生納入醫療保障體系,而境外生於日本就學所繳納的保費更僅相當於當地平均年薪7.6%的受僱者所繳納之保費,是比例最低的國家之一。國情相似的日本、韓國都可以如此公平對待境外生,境外生權益小組認為台灣也應以類似標準對待境外生健保。
總結來說,除台灣外的12國(包括NHS五國),在健康保障制度上皆對境外學生一視同仁,且保費大多相當於該國社會中低水平者所繳納的費用。相反地,目前台灣境外生所屬的第六類保險人,在現行制度下(749元)的比重已超過100%,修改法案後(1249元),比重甚至將提高到177.3%,遠高於社會平均水平,是高所得者所繳納之保費。
事實上,過去以來,依第六類納保的無職業國民或居留者的保費,早已遭受「低所得卻得繳交高保費」的批評,即將在周五表決通過的民進黨版健保修正草案,卻打算倒行逆施,透過國籍、身分別不同的分化手段,大大加重境外學生的負擔!境外生權益小組質疑,這樣的修法方案完全不符合民進黨所謂的修法基於「公平性」,恰恰是在改惡全體境外生的處境,使得台灣健保成為世界上的「不公平」之最!
出席團體的訴求:
一、反對民進黨調漲境外生保費,陸生應比照現行港澳僑外生保費納保:
我們要求,民進黨應撤回將境外生保費改為全額自付的《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陸生應比照現行港澳僑外生,以修改「停留」身分為「居留」的方式納入全民健保。
二、按照健保「量能負擔」的原則,重新檢討第六類別被保險人的保費:
對於第六類別被保險人的無職業者而言,相當於月薪53,000元受僱者的每月749元保費,仍是沉重的經濟負擔,我們主張依照量能負擔原則,討論是否下修第六類的保費。
註:
1.見https://sites.google.com/view/tism20170111nhiforall/home。
2.見「立法院第9屆第2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2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3.見自由時報「外籍生反對健保全自付 衛福部:修正是基於公平性」: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011885。
4.關於各國健康保障制度的詳細簡介與資料來源,見https://goo.gl/eq2UhY。
5.見韓幸紋等(2013),健保保費改制對養育兒童家戶財務負擔公平性之影響,經濟研究 (Taipei Economic Inquiry), 49:2 (2013), 253-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