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已亷
高雄市旗山區大林里一帶是大高屏地區民生用水的上游集水區,因此水利署於2010年公告此處為水質水量保護區,但,當地居民於2013年發現大林里的「圓潭子段」部分土地遭人傾倒大量煉鋼過程中產生的物質「轉爐石」,居民擔心有汙染地下水的情況,因此向高雄市政府陳情,2014年高市府認定此處傾倒的「轉爐石」為煉鋼產生的「產品」而非「廢棄物」,因此僅以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條中規範之土地利用方式開罰,並未將「轉爐石」自土地上移除,居民不滿市府作法,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
2015年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顯示此處的「轉爐石」源自中鋼,並進一步糾正高市府「僅開罰、未監督業者移除」的處理方式有所疏失。2016年高雄地院判處傾倒「轉爐石」的業者4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三百萬元,判決書明確指出「轉爐石」為「一般事業廢棄物」,而非煉鋼產生的「產品」。2017年5月31日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宣判高市府於2014年的處分有違誤,也再次說明「轉爐石」應被視為「一般事業廢棄物」,高市府應以《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第1項要求業者限期內清除。
歷時4年訴訟,「移除廢棄物」的心願出現一線曙光,數十位農民於現場高喊「高雄市政府長期怠惰」、「中鋼清除爐碴」等口號,反旗山大林回填廢爐碴自救會長鄭妙珍說,「中鋼4年來在當地做了無數工程,對地方的影響,居民的痛苦誰知道?既然已被法院定調為廢棄物,高雄市政府已經無法繼續推拖責任,盼環保局積極行使公權力。」長期協助當地抗爭的尊懷活水人文協會長王中義則表示,未來可能會與市府討論轉爐石的挖除順序,王中義認為「埋得快(的地方),挖得也比較快」,希望能從填埋速度較快的655-5地號土地先行動工,盡速啟動移除工程,並初步確實檢視土壤地下的掩埋物質。
限期多久才清除?業者擺爛怎麼辦?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常務理事黃煥彰說,近期將行文中央環保署、監察院、高市府環保局,盼中央政府監督地方,要求地方確實依法行政,他也向轉爐石來源者中鋼公司喊話,「請『模範企業』善盡社會責任,以保持優良企業形象。」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則擔心業者虛應故事,他表示,法院駁回居民要求高雄市政府應依照《行政執行法》第27條及第29條規定代為履行「清除爐碴」之行政處分,如此一來很有可能造成業者沒有妥善處理,而市府也不代為監督、處置,導致轉爐石繼續汙染土地的情況,「倘若孩子未來詢問我們為何容許農地成為鋼鐵業的垃圾場,我們該如何回答?」
行政院於今年5月25日公告的「轉爐石及底渣循環利用規劃」,資料包含的過往不當案例也有提到「旗山農地遭爐碴入侵,影響水保區」事件。行政院表示,未來改善策略將從鋼鐵製造業產品與廢棄物出廠及使用流向進行全程記錄管控,落實可溯源追蹤的履歷制度。王中義則希望中央地方能先行解決此處汙染狀況,「政府驗到重金屬超標,我們自己也有驗到,長久是會影響整個高雄地區用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