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紹興社區與台大校方簽署合作意向書,未來將分兩階段安置,並與台大合作進行社會實驗計畫,成為台灣首宗兼顧開發與保障非正式住居居住權的案例。
文/公庫特約記者 洪與成
因佔用台大校地而於6年前遭台大校方提告、要求拆屋還地的紹興社區,經過多年抗爭與協商後,住戶代表於今(18)日上午與台大簽署「高教創新與社會實驗計畫合作意向書」,社區居民將分兩階段安置,先入住中繼住宅,之後得租用社區所在地完成開發後興建的房舍。此案也成為台灣首宗兼顧非正式住居居住權以及公有土地開發的案例。
紹興社區坐落於仁愛路二段與紹興南街口,約有80多戶,居民多為城鄉移民或隨國民政府播遷來台,於2011年間遭台大校方提告,要求拆屋還地並賠償5年不當得利,之後居民連續2年於台大校慶抗議,甚至發起絕食。在居民激烈抗爭加上台大學生、民間團體與民代協助,台大校方於2012年底開始與居民對話,於隔年6月同意降低不當得利金額,並承諾保障住戶居住權。
2013年8月,居民與台大、民間團體成立對話平台,期間協商約50次。2015年5月,台大與北市府簽訂公辦都更合作意向書,同年7月啟動實驗住宅工作坊,並於隔年初步確認兩階段的安置方案。
紹興社區居民代表李良駿指出,台灣法律嚴重欠缺居住權內涵,只把土地當生財工具,居住在上面的居民卻不被重視,導致迫遷案例層出不窮,如果沒有各方協助,今天紹興社區無法得到這樣的結果。李良駿強調,開發不只是蓋房子,也需顧及居住權,他呼籲其他政府機關,應從紹興社區的案件了解,與居民好好溝通、討論,問題才可能妥善解決,而法律也應該與時俱進,直接保障人民的居住權。
目前預計今(2017)年8月,第一階段的安置計畫就會啟動,居民將搬遷至位於台北市南港的基河三期中繼國宅,預計4年後紹興社區所在地完成開發,居民就能租用公辦都更後落成的實驗住宅,並與台大持續合作,進行高教實驗計畫。李良駿說,未來與台大合作的計畫中,居民會與台大一同討論實驗住宅軟硬體方案設計,思考如何給台灣正面影響,而實驗住宅兩大主軸包括「面對高齡化社會的生活實驗村計畫」、「居住福祉實驗方案與社區培力計畫」,希望創造友善的社會創新機制,並在高齡化社會的台灣扮演長照示範基地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