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年金改革邁向性別正義的一小步,我們還在等待關鍵的一大步
改革不該抓小放大,實現社會公平請改好改滿
昨日(6/27)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修撫卹法》修正草案,成為這波年金改革通過關卡的第一項法案。其中兩個與性別正義相關的改革為離婚配偶及照顧幼兒者的年金權保障:
離婚配偶的年金權:
依據通過的第82、83條修正條文,未來公務人員的離婚配偶可請求分配「其婚姻存續期間佔該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之比率」當中一半的年金給付,基本上符合民法第1030-1條配偶婚後財產公平分配之精神。過去本會及台北市晚晴婦女協會從1995年提出民間版民法親屬編修正草案,長期推動夫妻財產公平分配等訴求,保障離婚配偶權益,尤其希望避免離婚女性在父權體制文化中落入經濟弱勢。
不過,直到這次的年金修法,才終於賦予離婚配偶有權請求年金給付的公平分配,肯定配偶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付出,使配偶不因恐懼老年經濟安全無保障而不敢離開不愉快的婚姻。
上述修法也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第29號一般性建議之意涵:『退休給付、養老年金或人壽保險或其他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累積之保險金,經計算雙方就婚姻中之有形無形財產貢獻,並計算在離婚時之財產價值之後,應作為婚姻財產之一部分作為分割。』
照顧幼兒者的年金權:
依據通過的第7條修正條文:『公務人員依法辦理育嬰留職停薪之年資,得選擇全額負擔並繼續繳付費用』,將來公務人員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期間可自繳退撫費用,以採計這段期間的年資。
另外,通過民進黨黨團提出的附帶決議:『行政、考試兩院應盡速提出各職類保險法相關修正案,未來不分職業類別之公、教、軍、勞等受僱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其原由受僱者自行繳納之保費,應改由政府負擔』。也就是說,針對受雇者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勞保、公教保險、軍人保險的年資採計,將修法由政府全額負擔這段期間的保費,稍微減輕受雇者的育兒重擔。(詳見下圖)
今年3月29日,婦女新知基金會就曾經聯合其他17個民間團體,共同發出聲明,提出下列訴求,要求政府全額負擔育嬰假期間的保費:
『所有受雇者在育嬰假期間的勞保、公教保、軍保的保費都應全額由政府負擔,無論軍公教或勞工,不分職業,凡是受雇者都應享有生育風險公共化的同等保障。同時,政府應有決心大幅度增加托育公共化服務,這將使得更多台灣人願意生養小孩,又同時能持續就業,人口老化以及人口經濟力不足的問題才可逐漸獲得紓緩。』(詳閱聲明全文 http://bit.ly/2tBdwOE )
我們當然肯定立法院朝野各黨團、各黨立委的支持,能夠呼應民間訴求,三讀通過離婚年金權、育嬰假年資的條文及保費補助的附帶決議,尤其是要感謝時代力量黨團提案離婚年金權的條文、黃國昌立委努力爭取,以及蘇嘉全院長和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段宜康、李俊俋等大力支持,還有國民黨立委王育敏、李彥秀、蔣萬安等委員積極支持政府補助育嬰假保費。有鑒於申請育嬰假的多是女性、離婚後易落入經濟弱勢的也多是女性,這可說是年金改革當中邁向性別正義的一小步。
然而,我們還在等待年金制度全盤改革的關鍵一大步—建立「全民稅收制基礎年金」制度。婦女新知基金會從去年參加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就開始大聲疾呼,要求政府應趁此改革契機來建立「全民稅收制基礎年金」制度,使所有人民在屆滿65歲之後皆可月領八千元以上的基礎年金,不必再像現在「國民年金保險」還要「無工作所得者」月繳932元的高額保費。
蔡英文總統選前提出年金制度兩大目標之一:「給付水準必須讓國民的老年生活不虞匱乏」。國民年金給付平均每月3791元,請問這能讓老人生活不虞匱乏?民間團體提出的「基礎年金」主張並非不切實際的想像,缺少的僅是政治人物的格局與魄力,願不願意給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人民,一個平等、尊嚴且不虞匱乏的老年生活,也同時減輕工作世代的後顧之憂,這才是世代正義的精神。
基礎年金的財源可來自現有資源的整合,例如基礎年金施行後,可將落日後的老人相關福利津貼支出轉移至基礎年金之用等;此外,還可來自增加企業稅、富人稅,透過制度全盤改革、財富重分配來實現社會正義,保障所有人的老年經濟安全。
當前勞工的勞保平均老年給付僅1萬6179元,其中勞動薪資偏低、工作不穩定的女性、非典型勞工、身心障礙者、單親等弱勢族群的給付額度可能低於一萬元以下,更突顯稅收制的基礎年金在老年經濟安全上的功能與重要性。(如果通過基礎年金的新制,未來退休勞工預估平均月領 勞保平均給付16179元+基礎年金8000元=24179元)
本會在今年1月23日發起的基礎年金聲明,目前已有其他41個團體連署支持,包括青年、勞工、農夫、單親、身障、社工、扶貧等團體,我們共同認為基礎年金才是邁向性別正義、階級正義、世代正義、社會團結的關鍵一大步。(詳閱聲明全文 https://goo.gl/kHJxdK )然而政府仍置之不理。
年金改革不能只處理軍公教的年金制度。退休軍公教佔所有老年人口僅約10%,目前310萬老人當中約有45%依賴國民年金保險的老年給付,國保平均給付僅有3791元,繳費率低至約43%。鑑於台灣老人貧窮率高達10~20%,為落實年金制度預防老年貧窮的功能,政府應全盤改革、砍掉重練,廢止無用的國民年金保險,改為建立稅收制基礎年金,才能真正保障人民的老年經濟安全。
政府將年金改革聚焦在軍公教之高給付的職業不均問題,暗示軍公教給付過高造成其他職業的相對剝奪感、造成社會對立。但昨日軍公教退撫的修法闖關成功之後,目前看來其實也沒有達成社會團結之目的,反而輪到勞工及年輕人焦慮接下來被砍年金的就是自己。如果政府能有政治魄力建立基礎年金制度,這才可能作為社會團結的基石。
民間團體在6月9日記者會共同要求這次立法院臨時會應優先處理、併案協商民間版「基礎年金法」草案,但可惜朝野各黨團仍忽視民間訴求,本次臨時會仍未併案協商國民黨立委李彥秀提案的民間版「基礎年金法」草案。
就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鍾孔炤、李俊俋、劉櫂豪、蔡易餘5月4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提案、併送協商的附帶決議:「政府應於6個月內啟動國民年金檢討,進行國民年金之改革,以建立基礎年金或稅收制國民年金之老年經濟安全基礎保障。」,昨日民進黨黨團居然自行撤回此附帶決議,無法在本次臨時會一併三讀通過,令人懷疑民進黨全盤改革的決心及魄力何在。
報載立法院接下來將審議政務人員、教師、勞工等年金法案,我們重申呼籲立法院朝野各黨應儘速審議民間版「基礎年金法」草案,改革不該抓小放大,實現社會公平請改好改滿,希望立法院能盡快審議「基礎年金法」草案!
參考資料:
婦女新知基金會6月9日「基礎年金」懶人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