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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前瞻條例違法違憲,儘速懸崖勒馬!

文/臺灣守護民主平台

立法院5日晚間三讀通過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以下稱「前瞻條例」)。相較於行政院院會提交立法院的草案版本,三讀通過的特別條例將計畫的經費與期程從8年8,900億修正至4年4,200億,並增加因應少子化及育兒空間建設、食安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等項目。執政黨前揭「讓步」取得了最大在野黨國民黨的支持,使前瞻條例在一團和氣中三讀通過,有媒體並嘉許其象徵著民進黨政府「新施政模式」的建立。

針對兩大黨聯手促成三讀通過前瞻條例,民主平台提出以下三點質疑,並要求總統切勿公布此違反憲政民主原則、立法過程粗糙、違法違憲的前瞻條例,在野黨應儘速提出釋憲:

一、行政權綁架立法院手法不變,只是更為精進
前瞻條例的草擬,說明了行政權對於民主理念的輕視,並沒有隨著蔡政府的上台,而有任何改變。首先,三讀通過的條文依舊維持了排除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適用的條文:這與長期以來,行政權以粗略的特別法先行,綁架立法院通過特別預算的作法,並沒有任何不同,也看不出執政的民進黨有任何改變的企圖。

此外,民間團體鄭重反對前瞻條例倉促立法的另一項原因,在於行政權對於前瞻計畫的評估草率與欠缺審議。例如行政院長林全針對軌道建設可能涉及區段徵收的問題,說法從「軌道建設車站的開發,基本上沒有區段徵收」,到「只有2項涉及區段徵收」,再到表示其不能為後任院長做出不從事徵收的保證,一變再變,不變的只有相關軌道計畫從未經過充分審議的事實,及不靠徵地顯難彌平的財務缺口。在計畫的相關評估有欠具體翔實的情況並未改善的情況下,單單減少計畫期程及經費,並不是真正的讓步,只能說是行政權綁架立法院手法的精進。

二、在野黨提案民間版草案虛晃一招,失職又失能
更令人遺憾的是,國民黨、時代力量及親民黨雖然連署提案民間版特別條例的草案,但最終仍因在野黨的政治算計,使得民間版的草案未能進入委員會具體討論。承前所述,前瞻條例的法制上問題,從來就不只是計畫的期程及經費,而是在於種種將特別法制平時化,且輕視計畫通過前審議溝通的作法,已經嚴重背離了民主的理念。在野黨將前瞻條例的問題窄化,輕易棄守議場,甚至有在野黨立法委員連三讀通過的版本沒有任何落日條款,使未來行政權有機會一再適用這部傷害民主價值的法律,都表示「沒有注意到」,令人不禁感嘆立法院的失職與失能。

三、總統掌權行政院負責模式,違反民主課責精神
從行政院向立法院推出前瞻計畫及其條例草案的大菜以來,媒體上有關蔡總統對於立法院的各項喊話,不曾有所停歇。除了前瞻計畫是由蔡總統本人親自宣布以外,她還曾經提出包括「計畫不分藍綠」、「計畫一定要成功」、「不解國民黨到底反對哪一項」等主張,還親自下鄉宣傳、並且在民進黨舉行中常會時,對於行政部門的論述不足動怒等。不過,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明定立法院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如果前瞻條例真如蔡總統所形容,是「重中之重」,是「為二十年後的臺灣打基礎」的重要建設,為何蔡總統不親赴立法院親聲說明並捍衛其主張,而只是透過民進黨中常會或媒體放話,讓行政院長出面擋子彈?「總統掌權、行政院負責」的治理模式,對於臺灣而言,到底是資產還是負債?到底前瞻不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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