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為歧視停滯:行政院應立即提出行政院版婚姻平權民法修正案 2017-08-09 文/婚姻平權大平台 今日(8月9日),過去一段時間因釋憲而停止審理的同志結婚登記行政訴訟案,在大法官做出釋字748號解釋後,再度開庭。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與同性配偶陳凌的同婚登記案件,同樣是停止審理的三件行政訴訟之一,也即將在本月23日開庭。 相較於婚姻平權在司法途徑中有新的開展,行政院於釋憲後成立的同婚專案小組,在6月份連續三週開會後,已陷入停滯,除7月19日再開過一次會議之外,已許久沒有進展。且7月份唯一一次會議後的報導中,我們也無奈看到,行政院專案小組會議討論的竟是反同團體的憂慮,而非大法官釋憲所指示如何給予同性配偶在養育子女、擁有法律上親權的「平等保障」。 同性配偶使用人工生殖與共同收養的議題,在釋字748號中已有清楚指示:修法應將同志的「不孕」,與異性配偶的不想生(主觀不能生育)、不能生(客觀不能生育)等同視之,並且不應在修法的過程中強化同志的弱勢地位。現行法下,異性不孕配偶能透過《人工生殖法》生育子女並取得親權,也可以共同收養子女,那麼同性配偶也應同等對待。修法過程中,政府縱使需要研議開放後如何使行政流程對於過去遭受社會排拒的同志社群更為友善,也不應為了社會歧視而停下腳步。 在台灣行政機關陷入停滯的期間,一向是我國民法修正重要參考對象的德國,從6月30日國會通過法案後,7月底已完成程序,新法可望在10月生效、落實婚姻平權。本次德國包裹立法的法案中,修正民法中的婚姻定義、讓原有的「生活伴侶」轉換為婚姻,正式終止過去經歷無數憲法訴訟、差別待遇被屢屢宣告違憲的同性伴侶法,讓性別相同或是相異的兩人,可以完整適用民法所有相關規定,包括共同收養小孩。在此,我們要特別提醒行政院同婚專案小組,千萬不宜排除同性配偶「共同收養」孩子的權利,做出違憲的差別待遇。 值此法院重開審判之際,我們呼籲行政院同婚專案修法小組 : 一、在立法院下會期九月開議前,儘速提出行政院版婚姻平權民法修正草案,以減少社會歧視擴散與資源耗費。從德國過去經驗可知,若能早日修正民法、落實婚姻平權,人民無需一再提起訴訟,國家亦可節省許多司法資源,社會也會因平等法案的通過,減少歧視與對立撕裂。 二、政府應同時修改《人工生殖法》,讓女同志配偶可以比照不孕的異性夫妻,擁有合法且平等的權利生育子女,並讓所生的子女可以依人工生殖法視為婚生子女,享有雙親法律身分的保障與照顧,以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原則。 三、若執政團隊遲遲無法提出法案,為免同志及子女不斷陷於未受法律保障之苦,立法院下會期應儘速協商審議去年底初審通過的兩個版本民法修正草案,以及同步修正《人工生殖法》增訂擴及於女同志配偶的方式,盡速通過大法官釋憲所要求的修法。 我們也會對於社會持續深耕與教育。為了讓社會上更多人可以看見同志的生命故事,婚姻平權大平台也會在七夕情人節前夕,自8月22日起至9月3日,在剝皮寮歷史文化街區舉辦「讓愛成家—愛情故事館」同志生命故事展,希望讓更多人都能夠從多元的同志生命故事中,看到你我並無不同,歧視不該繼續存在。 標籤: 同婚釋憲, 婚姻平權 關心更多議題 【聲明】4,455份連署成功讓法務部退回墮胎罪修法草案 刪除墮胎罪、人工流產配偶同意權才是保障女性生育自主權的正解! 【聲明】人工流產除罪是全球趨勢,台灣法務部竟逆向而行 【聲明】高雄鳳山員警性騷擾案宣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