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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前辦講堂 人民民主陣線:捷運局是最大建商

peopo1月10日,由身障者為主所組成的人民民主陣線──算障團,以及關注土地議題的「好土小組」,還有夏林清及周志文兩位立委候選人,來到交通部前舉辦「都更小講堂」,向人民老大與路人們,揭發北市捷運局這個「全國最大的都更開發商」。

寒風颼颼,十多名的人民老大,在交通部大門口的廣場前放下圓凳,排列成開放的半圓席地而坐,開始都更講堂的上課討論。

人民民主陣線──好土小組成員吳若瑩則表示,來到交通部這裡舉辦講堂,是因為捷運與建商聯合開發的共構住宅已經引發爭議,而交通部是制定大眾捷運法的主管機關,因此希望與官員「面對面」討論;她說,之前已與交通部有多次公文往返,得到的答案都是「礙難遵命」。

好土小組研究員劉鴻濃指出,《大眾捷運法》第7條授權捷運局,興建捷運設施的同時,徵收毗鄰地區土地作開發,而只要是與捷運站出入口位於同一街廓,依法都是「毗鄰地區土地」,捷運局可以任意出售、出租徵收而來的土地,而不受《土地法》及《國有財產法》的限制。此外,《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也將土地租售計畫讓渡給建商,在這樣的情況下,捷運局以興建捷運為名,徵收土地,表面上與建商「聯合開發」,興建共構住宅,實際上卻是拋售公有財產至房地產市場,劉鴻濃批評這樣的做法,「是與建商一起炒房。」

捷運局帶頭炒房的現象大有問題,首先是《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法辦法》與開發基金的運用自治條例這些相關法律,讓捷運局能夠任意圈地,只要有捷運出口,就可劃設「專用區」,進行土地開發,隨著捷運路線與站點不斷增加,能供炒房的地也就無遠弗屆。此外,徵收而來的土地,也不受《土地法》與《國有財產法》相關規定,政府得任意拋售給建商,建商又以共構宅為賣點,哄抬房價。劉鴻濃說,這樣的結果,就是政府手中的不動產越來越少,當台北市、新北市兩市首長喊出「居住正義」口號、興建社會住宅的時候,「真正適合的房子被賣掉;政府只能回到市場買地、再花一次錢來達到目的」,等於自己掐住政府可以投入社會公益的資源,同時房價仍然不斷上揚,有居住需求的民眾只能花更多錢買。

《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土地開發辦法》的中央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講堂接近尾聲時,有參與民眾提問:該如何修法,才能回歸公共利益的目的?劉鴻濃說,為了讓捷運局取得建設需地,法律上簡化很多行政程序,但法律制定必須考慮各個面向,現在《大眾捷運法》為了蓋捷運這個單一目的,把其它規定都踢到一邊,這是有問題的;他建議如果要修法,就不能讓捷運局將徵得而來的不動產擅自拋售,使公有財產變成非公有財產。他建議在捷運法第7條第8項增加但書,即要求「符合社會公益原則」,讓捷運宅能回歸公共面向的使用。講堂結束後,經過共同決議,人民民主陣線將陳清書遞交給交通部官員,但官員只是回應表示,「你們的意見我們聽到了,會帶回去再研究,並將正式結果函覆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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