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桃園敬茂電子要員工同意休無薪假,並減了薪水部份津貼;本來每月若加班,可以领取四、五萬元,職級高的還可以領到六萬多元,但現在有時候只領三萬多,甚至兩萬,
98年4月員工 甚至只領得17,280元,去年十一月中、十二月初,公司又宣佈要在無薪假之外進一步減薪,令許多員工家計面臨考驗,今(23日)早上,該公司四位受害員工來到勞委會
遞交陳情書,請勞委會協助與資方溝通讓員工有個穩定的工作薪資。
桃縣蘆竹敬茂電子受害員工 赴勞委會陳情
2012-02-23
標籤: 勞委會,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 編審 許根魁,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林名哲, 敬茂電子公司受害員工 張小姐, 敬茂電子公司受害員工 黃先生, 桃園敬茂電子, 無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