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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立委七嘴八舌質詢院長改善停電 不如趕快通過「台電新興計劃」!

文/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立法院第九屆第三會期第三次臨時會於昨日(8月21日)邀行政院長林全針對8月15日全台大停電事件至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認為,昨日立委講東講西質詢林全院長,提出各種建議,最終若無法歸到預算上的編列與執行,講的再多也只是徒勞!跳電事件發生至今,除了凸顯中油管理問題外,立法院身為審查國營事業預算的機關、預算連年延宕、決議至今未能生效,監督能力讓人打上問號!也藉機告訴蔡英文總統,今非昔比,朝大野小的立法院怎麼還會出現如此匪夷所思的延宕情形!

公督盟常務理事陳俐甫表示依據《預算法》第51條,106年度預算案必須在前一年度(105年)11月30日前審議通過,內容包含1兆9千多億的中央政府預算及5兆多的國營事業預算及基金。至今106年度即將超過四分之三,預算延宕265天,國營事業預算仍舊躺在立法院內。預算的編列應是由行政部門規劃,立法院審議通過,然而預算審查的機制如何監督與掌握,是人民對立院的期待。倘若連年預算未經審議先行使用,是不符合民主政治運作的。因此,我們呼籲,朝野立委應該更努力,否則就考慮修法解決預算審議的困境。

記者會中,公督盟理事楊聰榮提及立委除了檢討行政部門之外,更應檢討自己。重大影響台灣未來的建設計畫更該好好檢視其可行性。106年度國營事業共提出19項新興計畫,共計80億2,879萬2,000元。其中台灣電力公司在106年度預算案中提出8大項新興計畫,合計共7 億 1,884 萬 5,000 元,其中有許多攸關到許多再生能源發展的預算,如:鯉魚潭水庫景山水力發電計畫、小型再生能源發電第一期計畫 、風力發電第五期計畫、太陽光電第二、三期計畫,台灣中油公司亦提出辦理高雄港洲際貨櫃二期大林石化油品儲運中心投資計畫 5,383 萬 7,000元。至今也因為預算延宕兩百日,未能三讀而遭擱置!

然而,早在去年12月,負責主審台電、中油預算的經濟委員會,便已完成委員會初審,公督盟政策部主任田君陽指出有委員亦針對兩機關之預算提出200多筆決議(台電119項、中油99項)。其中,許多決議皆對改善管理與經營問題提出建議,包含「為避免發生停電、限電危機,要求儘速尋覓替代電源」、「台電公司應就現行變電所改為蓄電所進行規劃」等未雨綢繆的建議。然而,卻因106年國營事業預算嚴重拖延,至今未三讀因此未具法律效力,形同具文。

公督盟理事許主峰表示立法院應扮演強勢的監督機關,如今中油、台電爆發嚴重管理問題,立院必須嚴肅面對並解決預算連年延宕對國營事業所造成的傷害與不良影響。原先為避免發生行政運作危機所衡量而訂的權宜之計預算法五十四條:「除新興計畫外,得依已獲授權之原訂計畫或上年度執行數,覈實動支」已使臨時機制變成常態。公督盟整理後發現,從90至106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已連續16年,年年延宕!

公督盟強烈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106年國營事業預算與決議,並通盤檢討預算審議制度,檢視預算法51、54條是否有調整之必要,否則第四會期又將審查107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屆時恐排擠審議時間又淪為草率審議,預算延宕與國營事業管理問題一日不解決,國營事業永無正常運作的一天!

記者會訴求與表格:

一、公布「90-106年度國營事業預算延宕表」
二、公布「106年度-受影響之國營事業新興計劃表」
三、儘速通過106年度國營事業預算與決議!
四、全面檢討立法院預算審議制度,解決預算違法延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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