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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社子島要發展,不要全區區段徵收

文/OURs都市改革組織、專業者關注社子島陣線、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現場聲援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

「臺北市士林區社子島地區開發計畫」
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前記者會

臺北市政府於民國105年2月透過i-voting機制(投票率僅35.16%)所選出「生態社子島」之開發計畫方案,現正於臺北市政府環保局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並排定於民國106年8月21日上午9時30分及下午13時30分同時進行第3次及第4次環境影響評估範疇界定會議。當日上午9時,由社子島在地居民以及關心本案之民間公民團體舉行會前記者會。

社子島在地居民陳朝燦表示,臺北市政府i-voting參與投票率根本未達半數,民意基礎不足,且對於絕大多數居民而言,只聽聞北市府要「解除禁建」,卻根本不清楚北市府採取所謂「全區區段徵收」之開發方式,環境影響說明書委託民意調查有效樣本僅有315份,北市府更未充分與在地居民溝通,使當地居民未能知悉開發方案及施工計畫等具體內容,即強行進行社子島開發計畫都市及環評審議,民意基礎根本不足,亦未落實資訊公開及公眾參與。

社子島在地居民王麒崴指出,目前市府提出安置方案,配售資格限於一定期間前既存建物,但社子島因長期限建,建物多有改建或修繕,多不符合配售安置住宅資格,縱使有配售資格,也可能因貸款資格不符,無法負擔高額房貸。且社子島居民多為世代同居,一門牌往往居住好幾世代人民,人數多達20至30餘人,比鄰為戶,北市府卻遲遲未提出具體明確的安置解決方案,恐造成世代分離、兄弟姊妹面臨強迫分家、年長老人缺乏長照照護等社會問題,對於承租的資格、條件以及承租期限均無法給出明確內容,其憂心,身為百年世代居住於社子島的居民而言,恐因開發再也無法回到社子島定居。

社子島在地居民徐雅芳表示,區段徵收已被認為是不正義的開發方式,北市府仍採取「全區區段徵收」方式進行社子島開發,獨獨排除臺北海洋科技大學,將其劃為特定專用區免於徵收,理由卻為「保障其師生受教權益」,叫社子島現有聚落、弱勢家戶情何以堪!更甚者,全區區段徵收,將使在地工、商產業面臨歇業、被迫遷移,甚至倒閉,農民亦無田可供耕作,居民將受到嚴重經濟上衝擊,恐衍生更多社會問題,其認為社子島應將現有聚落劃定為特定專用區,並就地安置,較為妥適。

台灣人權促進會林彥彤專員表示,北市府未能正視居民安置問題,以夷平且近乎驅離社子島住民方式進行開發,已嚴重侵害居民之居住生存權利。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表示,社子島百年來已庄頭聚落為信仰中心,比方夜弄土地公、以聚落為主體的扒龍船、各姓氏的迎過頭民俗傳統,均為各庄頭情感聯繫的珍貴無形文化資產,未來採取集合式住宅為主的安置方案,將使這些無形文化資產消逝殆盡。OURs都市改革組織孫啟榕理事及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廖桂賢副教授共同呼籲,北市府應充分與在地弱勢居民溝通,並且對於範疇界定會議替代方案以及居民之具體提問,應有具體而實質的回應。且應考量多元開發方式,降低開發對於當地居民社會經濟環境之嚴重衝擊,社子島居民不要一夕致富,只求一處可以容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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