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中國審判李明哲恐「被認罪」? 李凈瑜:請國人體諒非自由意志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3月19日前往中國訪友後失蹤,5月底中國政府正式宣布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李明哲。本週三(9/6)中國一位自稱李明哲委任律師電話通知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李明哲將在9/11早上9點半公開審判,地點是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持麥克風者)

今(9)天李凈瑜與李明哲救援大隊、前民進黨立委王麗萍召開中國行前記者會,預計明晚出發。李凈瑜自從接獲自稱李明哲中國律師訊息之後,就一直跟陸委會接洽要到中國法院旁聽。陸委會向李凈瑜傳達,中國律師一直要求再與李凈瑜通話,李凈瑜基於不信任中國司法的原則,拒絕跟中國律師接觸,「這是政治問題」。李凈瑜哀傷表示,此行只希望看看我先生,「我迫不及待想看到他」。

2017.09.09 李凈瑜行前聲明

1.我們非常感謝過去半年來,國人對李明哲的營救努力,我們也要感謝國際社會對李明哲的高度關切,這樣的現象已使李明哲案即將落幕,我由衷感謝。

2.此時此刻,我也要懇求國人,如果看到李明哲在非自由意志下,在法庭做出或說出某些難堪的言行,請國人體諒,那就是中國政府的拿手好戲「被認罪」而已。

3.關於李明哲事件,過去半年來我已說清楚立場與原則。此刻我沒有新的補充。我去,不是要挑釁,也不是要去爭辯,而是要看到正義降臨,讓李明哲可以尊嚴、快速、平安地回到台灣。希望大家共同祝福李明哲平安歸來。

4.很多好朋友都擔心我,擔心我到中國會像劉霞女士一樣被失蹤或淪為人質。倘若我真遭遇如此厄運,請大家不要營救我,我自有自處之道。請不必為我費神,浪費社會資源。


李凈瑜是否能見到李明哲 仍是未知數

李凈瑜從9/6接獲中國律師訊息至今,都沒有拿到任何開庭通知文件,都是口頭告知而已。而李凈瑜、王麗萍與司法改革基金會成員能否入境中國都還是未知數?陸委會說會盡力安排。

李凈瑜表示,她有寫私訊給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目的是企圖力挽狂瀾,阻止一場羞辱的鬧劇。「我幾乎是用跪求的方式告訴我的政府、哀求政府。希望李明哲案有一絲轉機。」

外傳李明哲母親也接獲安排前往中國,旅遊文件與機票都完成,李凈瑜卻仍無法保證可以前往?救援大隊認為,家屬都有權利探視親屬,但是李爸爸90幾歲、李媽媽年紀近80歲,需要考慮健康狀況;臺灣政府也需要確保李明哲父母的人身安全,是否能確保順利回台?陸委會的協助是否兩邊平等?李凈瑜回應:「有關我婆婆說的話,我不一定同意。可是身為一個晚輩,我不可以公開的說我不同意。」

前民進黨立委王麗萍補充,李明哲與李凈瑜兩人大學時都是民進黨青年軍,她得知李明哲跟母親的政治立場可能不一樣,臺灣社會有很多外省第二代的家庭,父母親對中國有情感。李媽媽曾在李明哲案發生後表示「明哲跟祖國道歉認錯就可以回來」,與李明哲夫妻立場相左。王麗萍說,她的基本任務就是陪同李凈瑜順利入境中國,讓失蹤175天的李明哲可以在開庭後,平安把人救回來。

14:40更新:
李凈瑜去程航班:9月10日航班資訊如下: 上午11:45分松山機場搭乘上海航空FM852航班前往上海虹橋機場,下午搭乘16:45分上海航空FM9361航班前往長沙,預計18:40抵達。

前民進黨立委王麗萍(持麥克風者)

李明哲公開審判其實不公開? 只有三親屬可以旁聽

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表示,司改會希望派兩位成員前往法院旁聽,昨天連繫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詢問臺灣專業法律民團若要申請法院旁聽,按照規定要向中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簡稱國台辦)申請,法院將依照國台辦意見核發旁聽證。司改會已透過陸委會向國台辦申請,但是陸委會說「核准旁聽機率非常低」。

蕭逸民說,雖然中國方說是公開審判,但在過去中國類似審判案例,表面上有旁聽的人,都是國安單位指派相關人員入庭旁聽。按照中國的刑事訴訟法,只有被告親屬可以旁聽審判,因此能夠旁聽李明哲審判的人只有三位:父母跟太太。目前得知的是親屬三人以外都不准與旁聽,包含海峽交流基金會(簡稱海基會)成員都不許陪同。

台灣民團公開呼籲台灣政府的法務部檢察官及陸委會官員都應該前往中國關切本件重大案件。蕭逸民擔憂,李明哲案很難有台灣媒體過去採訪,民團也很難旁聽。李凈瑜陪同友人王麗萍是否能去也不知道。確定的是只有李明哲家屬獲准。而陸委會、海基會也完全無法掌握家屬到達中國後可以做什麼事情,「這是面對中國一致的困難」。

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蕭逸民(左)

台灣如何面對第一次被中國認罪?

「這次李明哲審判,對台灣人民來說,審判被告不是李明哲,而是中國政府、以及中國司法是不是真正獨立。」蕭逸民說,下週一如果看到李明哲被認罪,其歷史定位就是台灣第一個依照中國「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政治犯將誕生。民團呼籲中國不要這樣做,只會失去全台灣人對中國的感情與信心。

「臺灣人將面臨第一次被中國認罪的經驗。」蕭逸民提到,中國人民很習慣看到在媒體上有人公開認罪,「我對不起黨國,接受國家處罰」,而香港這兩年也有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在中國被迫公開認罪。而臺灣社會尚未討論過類似事件,也許這兩天就會看到李明哲在公開媒體上認罪,我們要怎麼看待這件事?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今年4月在李明哲家屬授權下,她代表救援大隊向日內瓦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提出緊急救援,6/23通知正式受理,將在9/13召開正式會議。明晚(9/10)黃怡碧將與台權會邱伊翎前往聯合國。她說,即使面對中國突襲公開審判,也不影響聯合國強迫失蹤小組處理本案。救援大隊不只跟強迫失蹤小組連繫,同時還報告其他相關人權案例,李明哲案也不會就此結束。「救援大隊重申,不管下週一審判結果,救援行動不會停止,巡迴演講及人體排字聲援都會繼續完成。」

【事件始末】《燦爛時光會客室》第150集:李明哲被失蹤政府束手 兩岸僵局沒奈何?

【延伸閱讀】
2017-09 李明哲被失蹤172天後將開庭 妻子李凈瑜趕赴中國
2017-08 李明哲至今下落不明 台灣人權團體要中國政府講清楚
2017-05 李明哲被中國政府入罪逮捕 民團要求法務部提出具體行動
2017-04 李明哲入中國「被失蹤」 鄭秀娟:可能發生在每個台灣人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