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Mark Zastrow
文/郭孟佳(國立曾文農工公民與社會科教師)
最近,台灣上映的一部南韓電影──《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不僅在台闖出千萬票房的成績,相較於其他相似題材影片而言,《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在台灣的紅盤的確令人咋舌。《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是部十分適合公民科教學使用的媒體素材;不論是單親父親養家與照顧女兒的辛苦,光州民眾為民主為人權的抗爭,受國家掌控的媒體,以及社會結構下小人物內心的哀愁與糾葛等等,都是公民社會科關注的重點。
《我》片的背景是發生於1980年的「光州事件」,描述的是一名原在首爾汲汲營生的計程車司機,經歷攸關生死的槍林彈雨,在女兒親情與社會公義的拉扯下,內在的矛盾與衝突,最後的挺身而出,才使得被全斗煥政權刻意遮掩的「光州事件」得以曝光於世界。
民主的道路並非一蹴可幾,習慣上常將台灣的民主化路程稱為「寧靜革命」;的確,相較於多數國家人民爭取民主的犧牲,台灣可是「和平」多了,二戰後的南韓民主化運動犧牲就更是慘烈。1972年,朴正熙為了三任總統強行通過「維新憲法」,並連續發佈「緊急命令」剝奪基本人權,不論是思想出版或集會結社等,甚至連行動的自由都透過「宵禁」措施剝奪之,也因此,1979年朴正熙遭當時中情部長金載圭暗殺身亡。
隨之而來的是實質掌控軍方的全斗煥,他無視人民對於民主的殷殷期盼,甚至謊稱當時的光州抗爭是共產黨等激進分子的惡意煽動,便以此之名,開始日後的血腥鎮壓。1980年5月18日,軍隊在光州各地進行突襲,造成不少人傷亡,其中甚至包含未參與示威活動的市民。這些種種行徑引發光州市民的公憤,便紛紛加入抗爭的行列,5月21日,軍隊開始對街上的市民群眾,無差別的開槍掃射,因為憤怒也為自保的民眾開始組裝成「市民軍」與軍隊對抗,原初的示威抗爭,轉變成街頭槍戰。5月27日軍隊進行徹底的掃蕩,市民軍戰敗,歷經10日的「光州事件」在此落幕。[1]
「光州事件」後,全斗煥掌握政權當選總統開始了他8年的獨裁統治[2] ,儘管如此,「光州事件」的家屬與倖存者基於「真相」、「究責」與「賠償受害者」等目的下,組成不同的民間團體[3],這些在當時被視為非法的集會與結社,在日後平反「光州事件」與民主化運動上,扮演著十分重要的角色。
在南韓民主化的道路上,「光州事件」的轉型正義上是沒有缺席的。接任全斗煥的盧泰愚政權(1988-1993)透過「國會聽證」方式進行調查[4],接著,金泳三總統(1993-1998)更是肯定「光州事件」是韓國民主的基礎,而事件的主謀者[5]也移送司法審判,並且,在金大中總統接任後(1998-2003),更透過立法以及體制的建立來保障人權。[6]
民間的草根力的強力發揮,以及政治人物的改變,使得南韓政治民主化有了現在的成果。為什麼南韓能對過去歷史的探究與責任的追訴,有如此的成績?學者認為有幾項原因,首先,全國的共識以及民意的支持,是一股極大的助力,促使掌權當局不得不或是更能有後盾的釐清真相與實踐改革。再者,南韓雖經歷了朴正熙與全斗煥長達27年的軍事獨裁,但在盧泰愚以及金泳三的任內,軍隊國家化,除去過往的軍事威權,服從於國家統治更是重要的成效。最後,在野發揮強大的力量與其歷史的使命,更也是極大因素。在「朝小野大」的盧泰愚時期,在野黨透過國會力量促使轉型正義並建立重要的法秩序。[7]上述種種使得南韓在邁向民主政治的轉型正義道路上,遞出積極且有成效的成績單。
韓國從獨裁統治走向人民主權,「光州事件」是轉型的重要關鍵。其中,全民的意志、第三部門的行動、政治人物的自保與較勁,以及國際勢力等等,都是其中不可少的力量。從韓國的歷史經驗,我們可以清楚知道,重建歷史真相的記憶,針對歷史責任的追究,面對歷史傷痕的撫慰,甚至是歷史經驗的學習,才是真正面對未來的做法。歷史真相的探究與反省,絕對必然影響民主的深度。南韓面對「光州事件」的勇氣是值得台灣學習的,不論是歷史上加害者的族群或是被害者的族群,若能拋棄「藍綠思維」跳脫黨國威權主義的教育觀點,相信我國的民主之路才能更加穩固與久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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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解
[1]《華麗的假期》更是整部影片直接取材於光州事件,其中一句台詞「光州的市民,請不要忘記我們;不要忘了我們曾經保衛這個城鎮。」展現人民強大的行動力。
[2]光州事件後,1981年在釜山發生釜林事件,非法拘禁讀書會的成員,控訴他們傳閱有害書籍、非法組織集會和違反《國家保安法》等;事件的辯護律師便是之後的南韓總統盧武鉉(任期:2003-2008)。電影《正義辯護人》便以此事件改編之。
[3]一部由南韓同名的網路漫畫所改編的電影──《26年》,講述光州事件受害者的孩子親人們,看著當時的主謀與共犯經由特赦,仍然舒適地生活著,而發動的一連串復仇行動。雖然電影非真實事件改編,卻也深刻地呈現大結構下的人民,在暴政下失去親人的哀嚎與悲悽。
[4]盧泰愚與全斗煥可說是當時韓國軍隊勢力的共犯結構,因此壓根地他根本不願意處理光州事件,但礙於當時極弱的支持率與民間社會力量的展現,「國會聽證會」鉅細靡遺地把光州的屠殺畫面情節展示在國人面前,盧更以國家和諧名義與實質補償兩大方式,以期望快速解決光州問題,當然也藉此畫出防火線,以鞏固自身政權。
[5]1996年2月全斗煥與盧泰愚及相關人等被起訴,12月最高法院判全斗煥無期徒刑、盧泰愚17年有期徒刑;至此,光州事件獲得法律上的平反。
[6]韓國人權團體全力倡議所成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在2001年11月26日依據聯合國標準而成立,這個機構可進行人權議題的監視、調查、糾正等,得以透過制度的設計與規範,更具體地防止暴行的再發生。
[7]從1988年5月開始進行「第五共和非理(貪瀆)特別調查委員會」與「光州民主化運動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的公開調查與聽證,使全斗煥政權劣行全現,歷史真相揭露於世人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