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與成
高教工會今(10月16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在工會檢舉、台北市勞動局勞檢下,確定世新大學長期濫用「一年一聘」約聘編制外職員已違反《勞基法》,世新校方也從今年8月起依法改正,與100多位編制外職員全面簽訂不定期契約。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陳炯廷指出,仍有政治大學、陽明大學、淡江大學、長庚大學等多所國內知名公私立學校長期濫用一年一聘雇用編制外職員,他呼籲各大學盡快改正違法行為、勞動部與各地方勞動主管機關介入勞檢,教育部也應了解狀況,不該放任各大學淪為「血汗大學」。陳炯廷並建議各大學職員加入工會,確保基本勞動權益保障。
陳炯廷說,目前全台大專院校編制外職員約1萬5000人,占全體職員的半數,其中公立學校約8000人佔總體職員6成,私校則約7000人,是總職員數的4成,其工作內容多是持續有人力需求的「繼續性工作」,如各處室辦事員、系所秘書、諮商中心導師等,卻常遭校方以「約用」、「約聘」名義,簽訂一年一聘的定期化契約。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指出,如果要聘用的是同一位職員,卻濫用定期契約,對勞動者而言缺少長遠保障,對校方而言,可能產生的人事浮動也沒有好處,反而衍生勞雇關係不穩定的代價。
高教工會秘書長、世新大學社發所副教授陳政亮指出,編制外職員在校內屬於弱勢,缺少資遣費與工作權的保障,然而在一年一聘的情況下,面對不合理的勞動環境,這些職員擔心一旦反應問題,聘約到期後就會遭不續聘,因而只能隱忍。
根據《勞基法》第9條第1項規定,只要是「繼續性工作」,就應為「沒有期限」的不定期契約。林佳和指出,公立大專院校的技工、工友、駕駛以及臨時人員,分別在1998年與2008年納入《勞基法》,私立大專院校的編制外工作人員也從2014年起適用《勞基法》,但至今各校仍有許多濫用一年一聘的違法亂象。
陳政亮說,大學校園教學、研究的運作有賴許多職員的付出,如果職員有健康正常的工作環境,不只對他們有保障,也有益於整體高教品質;林佳和也表示,這次世新大學爭取成功是遲來的正義,但也顯示政府對於各校普遍濫用定期契約的問題應有更多重視。林佳和呼籲,除編制外職員,也應考慮將目前仍不適用《勞基法》的私校編制內職員納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