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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台糖土地環評不應鬆綁 優良農地勿淪產業酬庸

文/地球公民基金會

媒體報導行政院11日舉行「加速投資台灣」第二次會議,國發會研議將台糖土地開發「1公頃以下免實施環評」放寬到10公頃。我們認為國發會無視台灣糧食不足危機,將台糖優良農地當產業用地提領機的心態,完全大開倒車、不負責任,強烈要求國發會撤回提議!

台糖土地是日本政權從台灣農民手中強制徵收當時全台地力最肥沃、土地最方正、灌排水路最完整的優良農地,國民政府來台接收日本政府資產,才成立國營企業台糖公司管理台糖土地。因此,台糖土地實屬於全台國人的,尤其今日台灣糧食自給率僅剩三成,台糖土地更是極端氣候下國家糧食保全的最後防線,不是台糖公司的私有土地,更不是任何一個政權的口袋土地,不能也不該輕易被拿來賤賣賤租,成為產業酬庸品。

2012年地球公民基金會獲報位於高雄路竹區的台糖新園農場將被開發成高汙染的金屬產業園區,經調查發現共有六家民營金屬與化學工廠取得新園農場承租權,然而,土地毗連開發面積已高達60.1公頃,卻不能實施聯合環評,理由是六家廠商被視為六個獨立的開發案;而其中四家工廠更分別以9.8公頃、9.4公頃、6.2公頃、5.1公頃的面積,規避「非都市土地超過10公頃應實施環評」的規定。

此外,由於新園農場位於路竹與阿蓮共2000公頃特定農業區及湖內1200公頃養殖區的上游,一旦開發成大面積的產業園區,下游多年來的易淹水及灌溉水汙染的情況會更惡化,也會帶動衛星工廠蠶食鄰近私有農田。因此新園農場的開發絕不只是一塊台糖土地的損失而已,而是會讓整個廣大區域的農牧用地陷入破壞、劣化的困境。然而,卻因為環評制度的不足,導致廠商有漏洞可鑽,連環評都不用做。

為了彌補這項環評漏洞,在居民及環保團體的倡議和施壓下,環保署於2012年11月公告在台糖土地設立工廠或園區屬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今年4月環保署預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參酌2012年公告內容,將台糖農地比照特定農業區,擬訂開發超過1公頃應實施環評之規定。

在政府的全力護航下,新園農場的六家工廠已陸續完工。然而,居民和環保團體仍然無法接受這項錯誤政策,持續和政府進行法律訴訟,今年八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撤銷了「震南鐵線公司」環評案高市府的環評審查結論,更加凸顯了政府決策的失當。

「台糖新園農場」的爭議來自民進黨的第一次執政。2006年7月,民進黨政府召開「台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當時行政院長蘇貞昌為了表示對經發會的支持,提出的「大溫暖、大投資」的計劃,著手鬆綁土地、勞力、資金、環評與行政程序。同年,台糖公司立即配合釋出3,385公頃土地,讓廠商申設產業園區,其中最具爭議的就是將農場土地做為工業開發。

台糖農地遭非農用開發,最大問題出在:所有台糖地的土地使用分區,不分農地或廠房設施用地,一律被統包為「特定專用區」,致使多數適於農作的台糖土地卻無法比照「特定農業區」或「一般農業區」的管制標準,包含土地容許使用項目更寬鬆、變更土地分區更加容易、開發10公頃以上才需環評。這正是導致新園農場遭切割開發卻免環評、歷年來中科三、中科四等無數台糖農地遭變更為工業區悲劇的最主要原因。

可悲的是,不分藍綠的歷任執政者不僅不檢討台糖土地分區的謬誤,還將台糖視為最便捷的土地提款機。所有拚經濟的政策規劃,幾乎都夾帶鬆綁台糖土地開發的管制規範,新瓶舊酒毫無新意,不斷流失國家最重要的糧食保全基地。

我們認為:應重新檢討台糖的土地分區,其中適於農作的台糖農地在容許使用項目或環評規定上,都不得比特定農業區寬鬆

期待賴清德院長,檢討反省民進黨第一次執政的錯誤,要求國發會停止這項研議。

聯合聲明團體:二仁溪守護聯盟、大崗山人文協會、台南市社區大學研究發展學會、台南社區大學、地球公民基金會、荒野保護協會高雄分會、高雄市茄萣舢筏協會、高雄市野鳥學會、高雄市路竹區環保促進協會、新園農場環境自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以上團體包含自2012年守護新園農場、推動台糖土地環評、及現今仍協助農漁民進行行政訴訟的民間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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