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司法

RCA工殤案二審判賠7.1億 過世勞工看不到判決結果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歷經19年,RCA(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美國無線電公司)公害職災集體訴訟案,台灣高等法院今(10/27)下午4點二審宣判勝訴,RCA、湯姆遜及奇異公司判賠7.1億元,529中有486人獲賠。「立即賠償!政府究責。」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認為,賠償金額雖增加至7.1億,獲賠人數也有增加,但金額仍有差距,他們感到遺憾。

這是受害勞工自2015年一審宣判勝訴後,提起二審歷經924天再度獲得勝訴。然而一審時曾出庭作證的黃春窕,罹患鼻咽癌、病情加重,證人秦祖慧則在2015年底過世。約有超過40位成員在訴訟期間過世,看不到判決結果。

「老天有眼、明察秋毫!」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表示,二審勝訴帶給會員小小安慰。同時感謝律師林永頌帶領的法扶律師團,以及專家學者出庭作證。劉荷雲說,社會大眾都以為會員拿到賠償,但其實沒有。RCA受害員工化私為公,盼喚起社會重視環境污染事件。「19年來我們還在,一直都在,RCA工人,永不妥協。」

RCA受害工人在1999年成立RCA員工關懷協會,2004年提起民事訴訟,2015年4月17日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被告RCA、湯姆遜等公司須賠償新台幣5億元6645萬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所求償的金額27億元仍有差距,同年提起上訴,求償82億8200萬元。且529位原告中,僅445人獲賠、84人遭駁回。除了判決賠償金額過低,RCA員工關懷協會以一審「未判奇異公司(General Electric Company)賠償責任」、「84名會員被駁回」以及「未依《民事訴訟法》作成總額裁判」等等原因,提出上訴。

RCA案從2004年起訴迄今 至少有40位會員過世。罹病員工與其家庭所承受的苦痛,並非三言兩語就能道盡。二審開庭以來,RCA公司請來專家證人從流行病學、毒理學……等領域來反駁,工人雖無專業的學識背景,但這些專家說法與工人們當年在RCA公司工作時所經歷的事實不符,因此員工關懷協會特地拍了一支18分鐘的紀錄片,期盼法官聽見他們的心聲。

「二軍」年底開庭 盼社會持續關注

一審判決後,有更多RCA受害員工紛紛尋求協助,員工關懷協會這些人編為「二軍」、約1025人,打算共同參與二審。不過,在二審第一次準備程序庭時,法官林純如建議新增的「二軍」從一審打起,預計12月21日在台北地方法院開庭。

今年4月,台灣高等法院駁回員工關懷協會「二軍」聲請的訴訟救助,員工關懷協會認為高院未考量《職災勞工保護法》第32條,保障勞工「因職業災害所提民事訴訟,法院應依職業災害勞工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針對高等法院的裁定,已提起再抗告。員工關懷協會期盼此次「一軍」的二審判決能對「二軍」帶來正面影響。

劉念雲呼籲勞動部和桃園市政府,如果在二審宣判後,有更多的RCA受害員工出現時,政府應立即提供協助與職災補償,不要再把這些人踢給RCA員工關懷協會。

RCA公司1969年來台設廠,生產電視機零組件、主機板等電子產品,1986年桃園廠被美商奇異公司併購,1988年又賣給法商湯姆遜公司。RCA公司製程使用31種有機溶劑,包含提高致癌風險的三氯乙烯和四氯乙烯等,卻未做好員工防護及環境維護等措施,導致員工皮膚接觸有機溶劑、呼吸其揮發氣體。RCA公司任意傾倒有機溶劑廢料,造成土壤和地下水嚴重汙染。目前桃園廠還在整治,員工關懷協會希望未來整治完成後,桃園市府能就地建立工殤紀念館,並建立公開透明機制,開放受害員工及全民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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