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偏鄉不是次等區 開正職才是正途

文/全教總

眾所關注的「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於上週三(10月25日)在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通過七條條文,其中對於穩定偏鄉師資的部分增設了「契約專案聘任教師」(專聘教師)。然而,這樣的設計只會讓偏鄉學校出現大量、沒有教師資格的「專聘教師」,將使得偏鄉學校成為次等區,也扼殺了年輕學子的教師夢。

首先,偏鄉學校的問題首在師資的不穩定,然而師資不穩定的原因何在?除了因為生活不便利,當地居民都大量外流的主因外,最主要的因素還是「代理教師」數量過多。依據政大教育系的調查,偏鄉學校正職教師留任的期間平均是4.5年,難說是不穩定;然而,偏鄉學校經常聘不到人或聘到了又留不住的是「代理教師」,這些一年一聘的代理教師工作沒保障,薪水又差,當然不會願意留在生活不便的偏鄉地區。所以,讓偏鄉學校都是正式教師職缺,搭配良好的配套措施,自然能讓偏鄉學校有良好、穩定的師資。目前台中市政府就是採取此種措施。

反觀行政院及立法院通過的版本,都不是朝此一方向思考,反而是讓偏鄉數量居高不下的代理教師常態化,甚至改用「專聘教師」制度,讓沒有教師證、非典型雇用的教師制度法制化,這不僅讓偏鄉成為次等地區,更扼殺了年輕學子的教師夢,受害的不僅是偏鄉,更是整個教育體系。依據10月25日教育文化委員會通過的條文,偏鄉學校可以控留三分之一的人事經費聘任「專聘教師」,「專聘教師」不需要有教師資格,「專聘教師」不論有無教師資格都必須到師培大學進修、「專聘教師」任滿六年後,可以一次續聘六年或參加專任教師甄試而給予加分優待,另保留了主管機關得「統籌調派一定比率專任教師」的文字。這樣的「專聘教師」將產生下列問題:

1. 「專聘教師」也是法制認可的教師制度,卻不需要教師資格,這將徹底破壞教師的證照制度,等於認定教師非專業工作者。
2. 用定期契約的「專聘教師」取代不定期契約的正式教師,讓教師工作權的保障比勞基法還差。
3. 在主管機關可以統籌調派的情況下,「專聘教師」將無介聘自由,變成主管機關的棋子,無法期待「教育中立」。
4. 教師的職缺已越來愈少,如果將來是以非典型雇用的「專聘教師」形態聘用,將導致年輕學子更不願意就讀師培體系,未來教師素質堪憂。
5. 二年一聘的「專聘教師」同樣難以穩定偏鄉師資,卻可能大量充斥偏鄉學校,讓偏鄉學校成為次等區。

所以,「專聘教師」不但不是偏鄉學校的解方,還可能是毒藥,不可入法。要穩定偏鄉師資,只要像台中市政府在技術上做調整,讓所有偏鄉教師都是正式缺,加上配套措施,自然能讓偏鄉學校有合格、穩定的師資。不循此途,刻意創立非典型雇用、破壞教育法制、雇主可以操控的「專聘教師」,根本目的應該是在於創造讓縣市政府可以省錢、還可以操控教師的空間。這種作法不但不會讓偏鄉師資穩定,還可能造成教師品質大幅下降,讓偏鄉地區成為次等區;而教師的專業性及工作權保障的破壞由此開始,最終受害的不只是偏鄉,還有整個教育體系。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