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遠航工會質疑遭惡意資遣 董座張綱維回嗆:對人性失望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圖/公庫資料照

近期遠東航空資遣約50人,其中包含數名工會成員,三位幹部更遭直接解雇,遠航企業工會為此再度發動抗爭,但同日遠航董事長張綱維親上火線,駁斥工會貪心又缺乏正當性,工會則回應,雙方在五月協商的內容至今仍未完全兌現,也未說明本波資遣的原因,質疑受高層打壓。

為抗議資方未如期發放雇用時承諾的飛行加給,遠東企業工會於今年三月底成立,並有17名空服員在勞資協調過程中遭資遣,經工會強力反彈,才在五月爭得復職,據協助的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幹事魏豫綾指出,當初雙方決議每兩個月舉辦一次協商會議,對此事釐清責任,近半年間卻不見召開,而且本次的資遣員工都未獲得高層詳細通知,工會才決定再次出面。

「如果知道誰是工會副理事長,可能早就資遣了。」但張綱維直言,遠航每年會參照考績和主管評估,選出約5%員工汰舊換新,絕無針對性,資遣後才知道有工會會員在內,更不了解其組織。張綱維認為工會方的質疑是抹黑,強調其工作表現或紀律不佳才是主因,上次協商的「增加飛行津貼、簽約年限從5年降至3年」等訴求皆已完成。

對於記者提問,想了解遭資遣者考績不良的原因,張綱維則以個案過多,需再私下提供文件回應,並進一步舉例,有工會幹部擅自使用公司印表機製作傳單,張貼在其他員工的櫃子上,已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才會被直接解雇,另外11名在五月遭資遣後又接受回任的空服員,也不願交回資遣費,破壞遠航內部紀律,甚至讓他「對人性失望。」

但根據相關法規,皆未規定勞工需在復職後時還清資遣費,若雙方在事前達成協議繳回,等同於「資遣事實取消」,雇主須依《民法》487條,給予停職期間的勞保、薪資等權利。對此,遠航工會代表,空服員Z小姐(不便具名)指出,調解時遠航並未要求她們繳回資遣費,也未補償抗爭期間被資遣的薪水,張綱維的指控不實。

Z小姐更透露,過去空服員請特休假時,會被上級扣掉飛行時數,直到工會出面給予壓力,公司才修改內規,她認為張綱維指責「工會不具代表性」,起因是員工害怕遭秋後算帳不敢加入,實際上工會並未抹黑遠航,只是揭露原本便存在的違法案件。

魏豫綾也解釋,工會早把組織文件、成員名冊交給高層,張綱維宣稱一無所知的說法令她們十分錯愕,而今天臨時取消前往民航局的抗議遊行,則是向公司釋出誠意,希望雙方能在11月2日前達成溝通,再坐下來好好談,絕非張綱維口中的強人所難,同時立法院已有立委表態,願意幫助工會進行協商。

針對「貼傳單」行動,Z小姐解釋今年9月初遠航啟用新宿舍,經工會調查發現其消防安檢未過關,且部份建築仍在施工,主管卻不斷對內隱瞞,工會因此在空服員休息室、佈告欄等處揭露此事,Z小姐痛批,如果連員工為了安全張貼的告示都算影響紀律的垃圾,那置物櫃裡是不是什麼東西都不能放?

至於未來是否要展開協商?張綱維只說,如果有人出面聯繫,公司當然願意對話,不過他強硬表示「不會再次接受回任」直言工會的做法非常錯誤,對公司其它員工不公平,甚至怒嗆「不然其他人都去死算了。」

魏豫綾回應,目前工會方希望能查明本次50餘人遭資遣、解聘的真相,不能接受工會被打壓,但若是個別員工的確有考績問題,仍願意配合公司政策。遠航工會則在稍晚公開表示「工會不是無理取鬧」,駁斥資方用兩面手法將員工視為免洗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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