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遠東航空公司5月時解雇17名提出勞動申訴的員工,引發社會譁然;10月中起再度陸續解僱7名遠東航空企業工會成員,遭質疑無視《勞基法》、《工會法》,惡意資遣工會幹部。10/31遠航董座張綱維親上火線召開記者會,大嗆「早知道誰是工會成員早就資遣了,不需要等到現在」。
對此,遠東航空企業工會11/2在遠東航空公司前召開記者會,表示工會今年3月成立以來,公司5月原承諾每兩個月舉辦一次協商會議,近半年間卻不見召開,一直都沒有得到與公司協商面談的機會。甚至工會在得知公司10/31召開記者會後,主動取消當天的抗議,向公司釋出善意,是希望公司與工會面談。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幹事魏豫綾說,遠航企業工會只是一個希望爭取員工勞動條件至少符合《勞基法》的合法工會,公司卻用二度解僱工會成員的方式因應。工會要求遠航應讓全數解職員工復職,停止消滅工會行為。記者會後,工會遊行至民航局陳情,期望民航局就解僱案明察。
在工會召開記者會的同時,也有聲援資方的數百名員工現身,手舉紅布條表示:「要安靜的工作環境,好工會謀福利、壞工會圖私利」。一位遠航機務員工莊先生說,大家都是自發性現身,不是公司動員。因為大多數員工不能接受不努力工作的人把遠航名聲弄壞。「他們(工會)予取予求,不知道在要什麼!」
遠航企業工會:爭取員工勞權至少符合《勞基法》
據了解,遠東航空空服員底薪兩萬多,近兩年反對遠航長期延發飛行加給工資、片面更改契約減少飛行加給,因此在今年3月成立遠東航空企業工會,積極與公司協調。工會並揭露公司的飛機疑老舊,座椅、餐車用膠帶黏貼修補,恐造成飛安問題。除此之外,民航局去年底即發現遠航有飛機常故障、導致航班延誤等異常,自今年3月起限縮遠航飛行時數為每月1300至1350小時。
工會手持「遠東航空解僱大事紀」海報,表示工會3月成立以來,5/3遠東航空公司資遣申請勞資調解爭議的17名勞工,引發5/6時有21名空服員集體請假、造成兩航班停飛,爭取到5/8復職協商,並達成協議,飛行加給應符合勞動契約承諾,從180元調至272元。事後公司行文企業工會,要求提供工會會員名冊,工會有提供立案登記書及工會幹部名單。
6月起發生解僱一名運務督導,7月解僱一名機師。而遠東航空今年已經引進2架ATR-600客機,8月進行民航局的五階段認證中,完成認證後即可投入營運,公司也要求空服員配合ATR客機的驗證。
9月工會發現公司位於高雄的組員外站住所消防安檢不合格,仍要求組員入住。10月初工會理事長發放高雄外站住所消防安檢不合格等文宣,一名會員呂亞莉經過理事長身旁,10/11時,理事長及會員2人遭通知解僱。10/17時3名工會會員及10/27兩名工會副理事長戴瑩、高廷萱被通知解僱。總計工會有7名成員被資方解僱。
遠航無具體理由的解僱7工會成員 董事長:你們是胡鬧的壞工會
才剛被解僱一週的工會副理事長戴瑩,一拿起麥克風講話就不禁哽咽。她提到,公司提到被解僱的員工都有遲到早退等不適任問題,但是皆無具體證明。然而飛機因老舊、檢修所造成的航班誤點,設備用膠帶黏貼等問題,員工還是盡心盡力撐出良好服務及飛行安全,無一不配合。「工會並沒有要跟其他勞工對抗的意思。」她重申,公司解僱的對象都是工會成員,並且毫無具體理由,無法讓人心服口服。
另一名被解僱的工會副理事長高廷萱,曾經是遠東航空的看板招牌。她說:「我是工會幹部,我不出來誰出來?我要為所有加入工會的人爭取應有的權益。這不是特權,是身為勞工基本要有的權利。」高廷萱10/27下午結束飛行任務後,接到手機語音訊息通知資遣,公司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5款「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解僱。諷刺的是,高廷萱拿出三季獲得「模範空服員」的證書,自認對工作盡心盡力,「我到底做錯什麼?」
會員呂亞莉則提到,她10/7工作結束後,經過工會理事長旁邊聽聞「高雄住所消防安檢不合格」等訊息,「我就被解僱了」。解僱前幾天,才剛跟空服處經理結束民航局ATR飛機的飛行驗證。「我被選上參與驗證的理由就是因為我工作負責,但是卻在完成驗證工作後五天,被予以解僱。」
呂亞莉說:「我工作三年的公司, 為什麼不問任何原因、沒有給我任何尋求內部管道的溝通,就予以解僱?我不是胡鬧,如果我若有散布張貼文宣,那請公司拿出證據,我違反工作重大情節在哪裡?」
勞工支持勞工 高層胡鬧、基層受罪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長趙剛出面聲援,他呼籲張董事長,自主的工會不是洪水猛獸,只是反應員工對工作環境合理公平的要求。「張董事長需要了解《勞基法》跟《工會法》,不要恣意而為。」同樣遭受資方打壓的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則說「勞工支持勞工」,高層胡鬧、基層受罪,希望所有勞工都能爭取自己的勞權。
工會最後遊行至民航局陳情。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代表接受陳情表示,雖不樂見遠航的勞資糾紛,仍希望資方跟工會繼續進行協商,期望勞資和諧。對於遠航資方多起的解僱案,民航局沒有回應具體因應作法,僅回應「關於遠航內部問題,民航局的原則是公司治理原則,唯有影響到飛安運作,民航局才會關切。」
遠航公司事後發新聞稿,也整理多位員工的心聲,有內勤員工表示:「如果是好工會為了大家的權益,我也會支持啊!但真的只是增加我們的困擾。完全不理解為什麼20人就可以代表所有1200名員工?而且還理直氣壯!他們有詢問過我們的意見嗎?」也有遠航長官認為:「這幾個小女生才20出頭年紀輕輕,稍一不從就這麼偏激遊行抗議,對公司予取予求,根本不聽指揮,哪家公司敢用這樣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