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 環境

作環保反被告(二)流失的原住民保留地

environment作家朱天衣及泰雅族原住民劉美玲,因抗議新竹縣關西鎮馬武督部落原住民保留地(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被濫墾濫伐建造豪華農舍,近日接到桃園地方法院檢查署的出庭通知,以「妨害名譽」列為「被告」。

原住民保留地規定必須由原住民所擁有,但為何會出現原民種植梅樹被裁罰、而非原民所建設的豪華農舍卻出現在原保地上呢?其中牽涉的原因非常複雜,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長歐蜜‧偉浪批評,原保地被財團及懂法律的共犯結構給超限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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