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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民主進步搞迫遷 英派政府當烏龜

文/大觀事件自救會

大觀自救會於上月中旬(10/19)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必須立即暫緩目前所有的強制執行程序,有誠意的與自救會協商妥善的替代方案。而不是一邊製造龐大的迫遷壓力,一邊單方面的召開所謂「安置方案說明會」、「擴大社會資源轉介輔導措施座談會」(媒合慈濟基金會、養德慈善會),而絲毫不回應自救會對於會議的質疑。

針對現行的「包租代管」方案,自救會已不斷重申,倘若大觀居民無法適用,住不起也住不長久,並且,大觀住戶多為中高齡長者,在三年期限過後,根本沒有能力在住宅市場尋得住所,則如此對於居住權缺乏保障的方案,何以稱得上是「安置」?另外,要居民接受新上路、根本未知成效的包租代管,實際上是把居民當作政策的白老鼠,如此方案不過是政府方便用以推卸迫遷責任的工具!

社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措施,本來便不是針對迫遷個案所衍生問題所制定的完整配套措施,更遑論社宅與租金補貼居民根本無法適用!誠如新北市府所表明,「退輔會應提出大觀社區拆遷戶可接受的安置方案,雙方有共識後再拆除地上物」而不是如現今的狀況,大觀居民根本被剝奪參與、討論的權力,「不接受現在的方案,是不是就要被拆?」如此行徑,就是蠻橫地以強拆的手段威脅居民,不願意拿出誠意協商!

大觀社區即將面臨強拆的危機,然而,中央主管機關卻持續神隱、逃避。即使居民不斷抗爭,卻仍然不見緩拆承諾、不見誠意協商,只有曾暫緩一時的強拆程序又再度啟動。日前,新北地方法院來函,12月6日將要對大觀社區不同意戶進行「履勘」的作業。履勘一完成,大觀社區勢必面臨拆除的命運。我們必須說明,履勘的進行無疑代表民進黨、中央政府根本不願正視大觀自救會一直以來呼籲緩拆的訴求。

另外,依照《強制執行法》第10條,中央主管機關可以向法院提出為期至少三個月的延緩執行申請。然而,退輔會官員私下卻表示:「強制執行費用已經繳給法院,退輔會不能延緩執行。」由此可以看出,退輔會的確握有決定緩拆的權力,卻一直卸責,將緩拆的責任不停推給法院。相當荒謬的是,人民的居住權益難道不比一筆強制執行費用重要嗎?難道利用數月的時間來具體協商、解決大觀爭議,執政黨與退輔會竟然都不願意嗎?

因此,大觀自救會於今日總統蔡英文出席的民進黨中常會時來到民進黨黨部,並且將寫著「面對大觀、政府勿卸責」字樣的大烏龜送進民進黨黨部,即是要求民進黨負起應負的責任,別再當縮頭烏龜,別再只把居住權當作妝點政權門面的漂亮話,而理當正視大觀迫遷之爭議,立即與大觀居民進行實質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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