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因現行無障礙廁所缺乏「照護床」,家屬難以幫如廁後的身障者清理身體,生活遭受極大困難,台灣身心障礙兒童權利推動聯盟昨日(11/17)前往內政部陳情,希望將「照護床」列為無障礙設施規範中的必備項目,並推動在公共場合裝設,解決身障者的日常惡夢,
一名身障青少年家涵的母親說,目前18歲的家涵因為無法行動,從小必須包尿布解決便溺問題,但她曾在花博參加公益活動時因身體不適,排泄物溢出尿布外,園區內的廁所卻沒有設置照護床,母親只好請工作人員找來一張長桌,擺在洗手槽旁,再用外套、雨傘等物遮住家涵後進行清理。
「連一個換尿布的地方都沒有,我們覺得很難堪、我對孩子感到抱歉、對政府失望。」家涵母親感嘆,她們的需求未被重視。另一名身障兒童澄澄的母親表示,尿布台有承重和年齡限制,已經9歲的澄澄無法使用,不過一家人在2013年前往日本沖繩觀光,發現當地連商店街的公共廁所都有照護床,台灣直到去年才在桃園機場、中山堂等地少量設置,她說「在台灣的醫院、學校、車站都沒有。」缺乏安全更換衣物的平台,孩子們出外的行程因此大受限制。
目前營建署公佈的「公共建築物衛生設備設計手冊」中,雖然列出六種行動不便者廁所,其中A型包含折疊床、D型提供活動更衣台、E型更設計了多功能廁所範例,然而未強制各單位設立,尿布台則僅限2歲或15公斤以下者使用。
身障童盟秘書長周淑菁說明,去年家長們透過網路發起「一人一信,我要照護床」行動,希望營建署規定公共場合的無障礙廁所必須加裝照護床,近日營建署終於回應,將在年底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修改版中新增相關條目,但仍是列於無強制力的「附錄」中。
「我們就是活動式的照護床。」家屬們透露,他們多是蹲在地上、隨身帶著清潔用品,把孩子靠著自己的腿後抬高再穿脫衣褲,用各種肢體輔助完成如廁。身障兒童樂樂的母親更說,當孩子年齡越來越大,家長已經無法完成任務,甚至當新聞報導照護意外時,政府只會呼籲家屬必須體諒,向外尋求協助,也宣傳要多帶著身障者出外透氣,樂樂母親在發言中一度哽咽,並對此疾呼「我的孩子沒有錯,我也沒有錯。」政府卻總是喊口號,遲遲不願設置照護床幫助他們。
身障者劉哲彰說,他害怕大小便時會造成旁人困擾,每次都在家裡事前處理,出門後就都不敢飲食,年輕時尋找工作也屢次碰壁,曾負責照顧身障父親的趙先生則認為「每個人都會老,都有可能成為受別人照顧的對象。」照護床不只能幫助身障孩童,更是現代社會的必須品,行動不便的年長者同樣需要其協助。
內政部由營建署建築管理組代表欒中丕接下陳情書,欒中丕一開始僅回應將把相關資訊帶回討論,隨後周淑菁指出,屢次和政府聯繫後,官員皆用此方式敷衍家長們,她追問「難道要我們自己去跟車站、醫院等,每個地方都陳情過一次才行嗎?我們照顧孩子們之外,哪裡還有這種體力和時間?」
樂樂母親也進一步提到11月1日剛落幕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審查會議,該會議由官方主辦,五名國際專家來台聽取實施報告,但樂樂母親質疑政府大張旗鼓對外粉飾,卻無視真正需要協助者的聲音。
面對現場的身障者們和家屬的急迫意見,欒中丕改口承諾,將主動向各單位發文,必須評估裝置照護床、改善無障礙設施的可能性,並儘速回應內政部,而內政部得到相關資料後,也會再和民間組織聯繫,多方一起討論實行方式,至於修法和時程則需再研擬,無法立即訂下未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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