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2017人權金龜獎得主 民進黨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蔡瑞月舞蹈社、李明哲救援大隊、高教工會、婦女新知、同志諮詢熱線、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反迫遷連線、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2017年,台灣解嚴30周年,228七十週年,民進黨全面執政,我們正在邁向更「自由民主人權」的社會嗎? 每年12/10,我國總統都會頒發「亞洲民主人權獎」給對於民主人權有貢獻的個人或組織,但我們想問的是,台灣自己的人權,在2017年有重大進展嗎?我們看到執政黨對於某些爭議法案,如「前瞻條例」以光速般進行通過。但對於人權法案,不論是同性婚姻的平等權,人民的集會結社權,移工難民尋求庇護者的權利,還是憲改,甚至國家人權委員會,則是龜速般,沒有任何進展。而攸關全民勞動權益的勞基法,甚至全面修惡。在李明哲的救援行動方面,更顯示新政府對於民主人權價值,毫不堅守立場,無法捍衛國人尊嚴及權益。

【2017人權金龜獎】入圍名單

【行政院、勞動部、立法院】代表作:勞基法。評審:高教工會 林伯儀

2017年至今,民進黨政府在勞動人權的保障作為上,卻是明顯地大開倒車。在2016年底「砍勞工七天假,換一例一休」修法後,政府不但放任對違法資方「只輔導、不開罰」,而且也未遵循過去修法時宣稱的「加強勞檢」承諾,反使得台灣工作現場普遍存在的超時加班、違法責任制、過勞風險延續至今,毫無具體改善。在這樣的情況下,行政院長賴清德9月上任後,甚至還進一步推動勞動基準法的「修惡」,要取消「7休1」、改為容許「連續工作12天」,降低輪班制工作休息間隔自11小時下修為8小時,開放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增為54小時…。公然以增加「彈性」為名,踐踏受僱者的基本休息與休假人權。勞動人權的崩解,也將使得其他基本人權實際落空。普遍工時過長不但壓抑工資增長,損及人民的健康生存權利,不利婦女勞動參與,而且人民儘管已擁有形式上的政治自由、思想自由、言論自由,也將因大多數時間遭僱傭勞動所剝削相繩,而毫無追尋自我實現與參與公共事務的餘裕。對於「倒退嚕」的勞動人權狀況,我們要提出嚴正抗議。勞動人權該是各種人權改革的基礎之一。一個踐踏勞動保障的政府,就是在踐踏普羅大眾的基本人權。

【立法院】代表作:同婚。評審: 同志諮詢熱線 曹承義

一年過去,即便大法官釋憲告訴我們,不讓同志結婚違憲,政府必須在兩年內進行修法,以保障同志基本人權。至今我們的政府依然沒有作為,充耳不聞,放任反同方,製造錯誤訊息、惡毒的言論,傷害同志社群,造成社會撕裂與誤解,這樣的無作為正是對於同志人權的傷害與藐視。釋憲半年過去了,行政院院長賴清德說修法必須求取最大社會共識,想問是誰的共識,難道是那些認為同志不配擁有人權、少數反同組織的共識嗎!蔡總統說要社會團結,同志人權是需要全體社會的同意才能夠實踐嗎?為何一個沒有社會共識,各界都反對的,勞基法修正案可以不需社會共識再研議而快速通過!我們在這裡除了批判政府無視人民痛苦、放任像是勝翔與老爺的悲劇與困境持續發生,我們也還是要再次要求民進黨政府用更積極的行動保障同志人權,通過民法修正案來實踐婚姻平權!請蔡總統落實你對於同志公民的承諾,而不是讓同志依然淪為次等公民。

【原民會】代表作:傳統領域。評審:原住民族青年陣線 Savungaz Valincinan

今年一月剛結束的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提出許多建議,包括原住民族土地權利、原住民族身分認定、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落實等等。目前包括「傳統領域劃設辦法」中排除私有土地,讓我們的族人從二月至今持續餐風露宿的在街頭抗議,已經超過290天。在原住民身分認定的部分,雖說預備修法納入平埔族群認定,但方式卻是另立一個法律上權利定位不明的「新分類」,令人乍舌。在「亞泥礦權展限」爭議中,行政院日前推出的「礦業法」修法版本,要求環評條款溯及既往、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卻不用,但明明2017年的礦權展限本來就應該適用在2005年就通過的原基法,這不是「礦業法」修法溯及既往與否的問題,而是本來就違法。在這一年多來,我們最詫異的是,在各種爭議中,最努力阻擋原住民族各方聲音的,居然是原民會!我們認為身為在行政機關中「一級單位」的原民事務單位,最重要的工作,在政府的各部門中做好溝通協調,讓其他不理解原住民族權利概念的部會能夠聽見也理解原住民族的聲音和訴求,但實際上,原民會一直以來在做的,卻像是跳針的傳聲筒、政策錄音機,不論在各項議題上毫無溝通誠意,面對爭議漠不處理,甚至還想要排除特定民間團體參與兩公約審查的後續會議。

【立法院】代表作:集會結社權。評審:台灣人權促進會 翁國彥

民進黨政府取得國會多數與執政權力之前,口口聲聲要保障人民集會結社的權利,甚至高呼將修正集會遊行法列為立法院第一個會期的優先法案,但一年半過去了,我們看不到執政黨有想要將集遊法修正草案搬出倉庫進行審議的打算。民進黨政府在人民集會遊行權利保護方面的大幅退步,其墮落程度完全不下於國民黨政府。而在人民結社權方面,民進黨政府也是口頭宣示要放寬現行法律的諸多限制,但取得執政權力後後,行政院搬出的「社會團體法」草案條文,仍舊充滿諸多政府以家父長的態度對於人民團體進行殷殷指導、指示與管束,包括要求任何社團的成立都必須符合極端空泛的「以公益為目的」,或限制社團名稱不得「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甚至授權主管機關在特定條件下可以派員對社會團體進行查核,限期命改善或予以裁罰。如此草案,並未能擺脫國家對於人民結社權利的各種干預,更與過去飽受批判、對於人民團體處處設限的《人民團體法》毫無差異,是一個完全不及格的人權表現。

【立法院】代表作:難民法。評審:台灣人權促進會 邱伊翎

去年七月就一讀出委員會的難民法草案,至今一年多過去了,仍未有任何進展。民進黨在第一次執政時,2005年就已經提出難民法草案,因為民進黨當時在立法院席次不夠,所以法案未有進展。但是這次民進黨全面執政,若不通過這個法令,再也沒有任何藉口。這個法也考驗著民進黨所謂民主進步的價值,是否真的能貫徹。的確這幾年也會有不少右派保守勢力竄起反難民及排外的聲浪,希望封閉國界,拒絕與國際社會合作分攤責任。台灣要選擇往右派保守封閉的道路邁進,還是繼續往捍衛民主人權的腳步前進,端看民進黨的選擇。

【行政院】代表作:資安法。評審:台灣網路透明報告計畫 何明諠

隱私權攸關人民的人格發展與言論自由的保障,但蔡英文政府全面執政至今,在隱私權的表現可說是「全面棄守」。例如以立法院近日才剛一讀通過的《資通安全管理法》為例,一直以來,外界對於政院版的批評聲浪都很大,特別是政院版的第18條,在必要性定義模糊的前提下,直接打算以「行政檢查」的方式,檢查部分非公務機關的資通訊系統,早在送入立院前就已認為有嚴重侵害營業秘密及人民個資的疑慮,有違憲可能,但政院依然不為所動。而事實上,即使是這麼嚴重的資安法,也只是蔡政府這一年半來嚴重忽視隱私權保護的一隅。這一年多來,我們也看到了《戶籍法》曾提過修法,打算蒐集全民虹膜的提案;此外,已完成一讀的《統計法》修法,也打算賦予訪員在未明的統計項目上進入住家的調查權;或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與電信業協商,要求大量儲存人民的網路連線紀錄;以及刑事局新引入的手機通訊監察技術,連對外說明都不肯;國發會更是在毫無法源基礎下逕行成立的個資評議中心,打算讓人民資料可以更順暢地在政府機關間流通等。簡言之,蔡政府轄下的行政或立法機關為了國家機器的便利運作,競相提出自己的政策或修法,卻無視全國人民資料在政府前大量曝光的風險。而這些諸般作為皆可證明,蔡政府顯然已不是隱私保護意識不足的問題,而是刻意透過侵害隱私以遂行其政策或法律,說是全面棄守,一點也不為過。

【行政院】代表作:大觀、航空城。評審:反迫遷連線 林彥彤

今年一月的兩公約國際審查,單單「居住權」一項包括九點結論性意見,顯示我國在居住權保障方面嚴重不足。行政院雖然後續召開了檢討會議,但至今只開過兩次,而且尚未看到具體改善作為,很顯然需要再多加把勁。這種檢討的速度,對比他們在推動航空城計畫、拆遷板橋大觀社區的積極,顯得非常諷刺。航空城今年8月進行再公開展覽,剔除備受爭議的宏竹、三塊厝區域,算是一大進步;但又在12月的都委會上,決議辦聽證來決定是否劃回剔除區域。這等於是進一步、退兩步,用聽證來擴大徵收,非常荒謬。另一方面,板橋大觀社區,也正面臨退輔會的迫遷。退輔會不顧協商尚未完成,就執意要迫遷大觀社區,在我們看來,就是迫使居民無家可歸。根據現有法令,退輔會完全可以不用強制執行,大有時間放下身段,好好與居民協調,但他們就是不肯這麼做。對於這樣積極迫遷、消極檢討的行政院,我們不得不予以譴責。

【衛福部】代表作:長照政策。評審: 婦女新知 覃玉蓉

民進黨政府長照政策的大方向跟國民黨一樣,偏向依賴市場,甚至在公共服務比例仍低、服務體系仍不健全的前提下,就要引入金融機構開設長照服務,可以預見未來誰晚年能得到好的生活品質,都得看誰的錢夠多,國家就算要介入也很困難,民眾的照顧權利、第一線照顧服務人員的勞動權益形同被棄守。這些持續惡化的不平等關係包括:1.性別不平等:家庭內的性別關係權力不平等加上職場性別不平等,女性親屬往往犧牲經濟自主,承擔多數家庭照顧責任。而當她們需要他人照顧的時候,更經常因家庭內權力不平等,對於自己想要什麼樣的生活,毫無置喙餘地。2.勞雇關係及國族不平等:為了減輕家庭照顧的負擔,沈重的照顧責任由更沒權力的女性來承擔,例如收入不穩定但非常辛苦的照顧服務人員,甚至是無法自由轉換雇主、沒有勞基法保障、家庭與社會生活完全被剝奪的「非公民」家庭外籍看護。3.階級不平等:家庭必須透過市場取得服務,家庭與家庭間的經濟不平等,造成有些人能得到好的服務,有些人只能得到品質很糟的服務,有些人根本買不起任何服務。4.多元族群/身分不平等:原鄉資源最少,政府也幾乎不談、不研究照顧中的多元文化議題;同志的照顧服務、新移民的照顧服務、帕斯堤及各種罕病者所需的照顧服務也都非常邊緣。

【蔡英文總統】代表作:移工政策。評審:台灣國際勞工協會 許惟棟

在台灣超過六十六萬的移工,因為私人仲介制度、高額仲介費、不得自由轉換雇主、家庭看護工和境外漁工無勞基法保障、工作年限的限制、藍領白領的階級差異等等,種種制度上的箝制,使得台灣引進移工二十五年來,從來就只是被用完即丟的「勞動力」,不曾被真正當作「人」來對待。基本人權之於外籍移工來說,其實根本不存在。而最近,民進黨政府將勞基法修惡,打壓工會等一連串壓迫勞工的政策,完全印證了選前蔡英文拿重視勞工來說嘴,完全就是在騙選票。而這樣的狀況,在移工政策上是有過之而無不及。蔡總統執政一年半以來,左手大力宣傳「重視移工人權」、大力鼓吹「新南向政策」,但是右手卻持續放任移工政策壓迫移工。回顧前年總統選舉期間,蔡英文拿廢除就服法53條移工需三年出國一日,表明民進黨非常重視移工人權。投票前甚至和勞工團體見面,當面承諾會立法保障家務工。這兩項承諾,至今通通跳票。顯然對於蔡總統來說,「移工人權」只是淪為選舉時用來擦脂抹粉、妝點門面的政治話術而已。

【蔡英文總統】代表作:國家人權委員會。評審: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黃怡碧

國家人權委員會是一個由國家設置,但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機關,它有兩個最重要的功能:一、監督政府是否克盡其保障與促進人權之義務;二、向政府的立法、行政、司法三個部門,就人權事務提出法律和政策建議。一個發揮功能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不只能監督政府,在出錯時即時糾正錯誤,亡羊補牢。最重要的,還可適時提醒政治部門避免制定侵害人權的法律與政策。對台灣有法律效力的國際人權公約都已經進行過至少一次的國家報告國際審查。這五項人權公約的國際審查有一項共同的結論,就是所有的國際專家都要求政府應該儘速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完善台灣的人權保障機制。蔡總統在競選期間就已經承諾將儘速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今年1/20更向台灣民眾與國際社會宣示今年年底前將有決定。我們要求總統履行承諾,應儘速宣布相關規劃。另外,在我們倡議成立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同時,我們也建議應於行政院設立人權事物專責機構,貫徹國家人權政策。

【蔡英文總統】代表作:憲改。評審:廖福特

2015年臺灣憲改藍圖會議討論許多憲政改革議題,當時民間團體已經提出18歲公民權之訴求,以充分保障人民之選舉權。同時也提出人權清單應該擴充內容、基本權效力拘束全國機關、權利義務性質相容範圍內私人間適用、國際人權公約之憲法定位、國家人權機構等重要人權議題。當然當時也提到降低修憲門檻、國會選制改革、中央政府體制改良等重要憲政議題。不過可惜的是當時立法院並沒有能達成共識,因此功敗垂成,無法推進憲政改革的步伐。蔡英文總統/主席在9月24日民進黨全代會中提到要「為台灣打造一個更可以完善運作的民主憲政體系」,因此要「主動連結社會。憲政體制的改革就是一個重點。」蔡總統也提到要針對「外交與國際參與」、「自由人權」、「政治體制」等12大面向的問題,逐項進行檢討和討論。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憲政改革是國家邁向更民主、人權的重要路徑,憲政改革應該由人民作為最重要的決定者。不過修憲程序必須歷經立法院的高門檻通過及人民複決,蔡總統既然已宣示憲政體制改革之想法,而總統所屬之政黨亦是立法院之多數黨,更應努力規劃,為台灣構思更完善之制度及權利保障。但是幾個月過去了,並沒有看到蔡總統所宣示的憲政改革之討論及提議。我們要求政府應立即開啟憲政改革之行動及規劃。

【蔡英文總統】代表作:李明哲救援。評審:台灣教授協會 林秀幸

在李明哲事件的過程,我們只看到,總統 4/12一次的發言:「政府的責任就是維護國家的尊嚴,及維護國人的人身安全」。陸委會4/11一次的國際記者會,所謂對中表達抗議。以及宣判後,總統府表示「民主無罪,無法接受」。這些過程,政府就像無牙的老虎一般,只能書空咄咄,毫無具體作為。民選總統代表的是全體國民的意志;主權的目的在實踐全體台灣人的價值。我們不但選舉我們的政府,我們還制定合乎我們價值和意旨的法律。我們不是生在化外之地,沒有國家法律保護的裸人。但是在李明哲事件的整個過程,我們感受不到國家對國人人權的保障,以及總統以主權維護國人人權的決心和作為。在這樣一場雙方對峙較勁力道拉扯的過程,台灣政府是缺席的,民間幾乎是赤手空拳地以說理,以價值信念的吶喊,來和中國這個極權政府的國家機器相對峙。這就好像一邊是拿著中國特色的法律武器的中國政府,另一邊是赤手空拳的台灣人的不公平鬥爭。

【2017人權金龜獎】得獎的是「民進黨」。

民進黨在全面執政之後,推動人權的速度,反而比烏龜還要慢,甚至還會倒退。同時,今天(12/9)也是李明哲被強迫失蹤第265天,作為一個推廣宣揚人權民主的人,卻因網路言論入罪,至今無法與家人團聚。最後透過蔡瑞月舞蹈社的舞者詹天甄及林智偉,舞出白色恐怖受難者原住民高一生「長春花」這首歌,象徵台灣民間社會對於民主自由及人權價值的熱愛及追尋,並呼籲台灣政府不要走錯路,重新檢討上述提及的各種爭議政策,盡速通過人權法案及憲改,落實國際人權公約審查的結論意見、成立國家人權機構。莫再假藉各種理由拖延人權法案及政策的通過及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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