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上午,國際勞工協會舉行記者會,舉報一名菲律賓籍勞工Edward上月底遭雇主與仲介強行押解到勞工局簽下切結,並遭送往機場遣返出境。
Edward曾在3月向勞委員會1995專線申訴,表示雇主要求他,上班打卡;下班不打卡,而每日上班近16小時,確領不到加班費;此案在嘉義縣社會局召開協調會後,雇主給付了Edward加班費。不料於10月29日通知其要出廠「轉出」,但隔天30日確接到了社會局勞工科;並要求他當場簽下薪資切結。
國際勞工協會表示,此案2012年10月30日,被仲介以「到新雇主處上工」為由騙至勞工局後,在勞工不願意簽名離境的狀況下,嘉義縣勞工局承辦人員仍縱容仲介將Edward帶至機場,強迫其出境;到了機場後,勞工向機場服務站申訴表示仍有爭議事件,但,勞委會的機場外包人員以「勞工局已表示出境無疑義」為由,罔顧移工的申訴,配合著強勢警力,強制使其搭機、離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