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黃育德:工時恐增加,薪水恐減少 蔡政府說好的承諾呢?

文/公庫特約記者蘇慈宜

勞基法修法爭議再起,為了讓高中職學生更能了解本次修法的爭議,並注意自身的勞動權益,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主辦的「勞基法修惡,年輕人有未來?–高校巡迴講座」特別邀請到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黃育德,來到台南市的新化高工和同學們分享。

講座開場,黃育德先詢問現場學生是否有打工經驗?藉由這樣的經歷,將勞基法對我們自身的重要性帶入課堂當中。在提及加班費的計算時,黃育德說明,現行法規當中,若勞工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則有「做1小時給4小時、做5小時給8小時」的加班費給付規定,這樣的立法是為了達到「以價制量」的目的,希望藉由增加加班費來減少雇主要求勞工過度加班的狀況。而今年度勞基法修法的爭議點之一,正是取消前述加班費的給付方式,改為「核實計算」,做多少小時就給多少小時加班費。

核實計算加班費 不符合公司常態

針對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的部分,黃育德指出,在一般排班制的公司,除非是緊急狀況,否則資方不會只要求員工在休息日加班1、2個小時,而員工也會因為早已花費了通勤的時間和金錢,所以在公司待上至少半天或一整天,故黃育德認為,若核實計算加班費,不但不符合一般公司的常態運作,更是將勞方推入不利的環境之中。

修法後雇主人事成本飆高?

而黃育德也提及去年一例一休修法,將工時上限「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引發資方抱怨人事成本因此飆高。黃育德解釋,在「雙週84工時」的規定下,會有一週的休息日需工作4小時,若員工休息日的下午仍在公司上班,則雇主就須給付多出來的4小時加班費。然而許多雇主長期以來一直都沒有給付員工休息日的加班費,所以當去年一例一休修法將工時上限縮短後,才會有雇主表示人事成本因此增高許多,而這也指出許多雇主長期違反勞基法的事實。

連續工作十二天 過勞又沒錢拿

黃育德提到,若今年的本次修法「鬆綁七休一」規定,搭配現行的八周變形工時制度,勞工權益將會受到嚴重的損害。他解釋,在修法版本中,若經勞資雙方同意,勞工的休息日可以自由地挪移,所以可能會有雇主將勞工前七週的休息日都挪到第八周的情形,等於有七週勞工都是上六天的班,或者出現連續工作十二天的排班狀況。而挪移過後又因符合規定,所以勞工也無法領取加班費。「難道中南部的勞工都愛加班嗎?」黃育德直言,勞工會要求加班的根本原因,就是因為薪水過低,導致需要靠加班費來增加收入,而修法後勞工不只拿不到額外的加班費,還需面臨高工時的過勞危機,批評賴清德對於修法後嚴重的後果避而不談。

當初說好的承諾呢?

「工時要減少,薪水要增加」是蔡英文去年總統大選所提出的勞動政策承諾,黃育德對此反諷,許多資方將勞動力視為商品,希望員工能用最長的時間去作出最好的產品或服務,所以不斷去壓低人事成本,往「工時增加,薪水減少」的方向走,而此次勞基法修法,也因被批評「資方要五毛,政府給一塊」,讓資方能在最大的排班彈性中去給付員工最少的費用,對於勞工過勞問題雪上加霜。

最後,黃育德提醒現場學生,除了工時和工資之外,也需要注意勞健保和安全的問題,也希望高中生們無論是現今或未來進入職場時,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勞動環境,並在權益受損時為自己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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