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中正一分局介壽路派出所所長蔡漢政在現場親自將律師丁穩勝抓走之情形)
圖、文 / 林雨佑(獨立記者)
不久前(12/4)立法院聯席委員會審勞基法那時候就想寫了,但覺得憑一次陳抗勤務論斷一位局長不夠客觀,沒想到昨天勞基法遊行的處理方式更是失當,不得不說一下。
12月4日當天法案出委員會,民眾不爽持續抗爭,最後一群人散步走到凱道,人數不多,只有不到百人,現場警方數百人嚴陣以待。現場群眾組織鬆散,被人牆拒馬擋在公園路後,原地坐下聊天,現場氣氛本來輕鬆,也沒有任何推擠,時間約凌晨零時。
按照中正一勤務慣例,通常會警力駐守到凌晨兩三點,等民眾自然散去,若沒散去才有可能考慮強制驅離,因為當時根本不是交通尖峰期,凱道幾乎沒車。我的經驗研判,警方這樣做成本最低,既不會上新聞讓陳抗民眾有輿論操作,也不會有多餘衝突,可以和平落幕,對上面長官也可以交代。
但是,新來一個月多的中正一分局長還是舉牌警告,奇怪地是,警告是要求群眾解散,群眾說好就要離開(當然警方可以認為他是要轉移他地繼續抗爭),但局長又下令員警把出口封住,不然群眾離開。
一方面依法舉牌要求解散,一方面又下令不准讓人離開,到底?
舉牌三次後,最後還開來警備車,下令強制脫離。過程中,有民眾流血掛彩。最後雖然是都順利清掉了,但是無故增加衝突,這對警方形象、輿論一點加分都沒有,只有長官覺得爽而已。
結果,昨天反勞基法遊行,抗議群眾抗爭一樣持續到深夜,不過最後的地點已經不在總統府或是立法院,而是台北車站。
狀況一樣,不過群眾多一點,也才一百多人(其中三分之一是記者吧)。群眾表示想搭捷運回家了(這是真的,一堆人都走了一整天路了),但警察前後包住台北車站大門,群眾進退兩難。
然後,現場又有警官拿著麥克風要求群眾解散,群眾大喊「我想要回家啊」,但又出不去。就這樣,雙方人馬原地罰站一小時,大概就是在等警備車到位吧(昨天還有從基隆開來的)。
僵持一小時後,僵局由律師先打破,律師亮出律師證表示想跟現場指揮官協調處理僵局,卻被中正一派出所所長親自抓走,然後就開始一連串的強制驅離。
重點是,警方除了完全講不出法條依據外,強制驅離也完全沒有依照現行法律舉牌警告。
依法,要先舉牌兩次勸導群眾解散,不解散,舉牌第三次之後才能強制驅離。這是分局長都知道的sop,但不但現場完全沒有舉牌,只有不是轄區來插花的大安分局長來舉完全沒有法律依據的勸示警語,群眾也非不想解散,而是無法解散。
最後,民眾全部被帶上警備車,開到南港、內湖、木柵、關渡四超遠的地方丟包,當時已是凌晨一點多,也無捷運可搭了。
明明就是在中正一轄區,且現場也非重要政府機關用地,時間也不是尖峰,但是中正一分局長完全沒有在現場(看其他同業的敘述,人是有在現場)出聲,然後又全數強制驅離。
新來的中正一分局長真的可以下台,完全沒有陳抗勤務經驗和法治訓練,張奇文都比你好(這倒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