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11月28日遭中國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家屬至今仍無從得知李明哲關押地點,也未收到判決書。李明哲救援大隊在聖誕節(12/25)上午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號召民眾參與「寄卡片給明哲」行動,立法委員尤美女亦到場寫卡片聲援。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今天是李明哲「被失蹤」的第281天、超過9個月。9月11日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明哲案,11月28日法院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家屬至今還沒收到任何判決書,中國也沒有公布或告知家屬執行地點。邱伊翎嚴正譴責中國政府剝奪家屬的探視權、通信權和寄書等權利。
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表示,台灣長達38年的「白色恐怖」歷史讓她理解到,最悲慘的政治犯,永遠是那些隨著蔣介石一起逃來台灣,又被蔣介石判為「匪諜」的那群外省人,他們孤苦伶仃一人在台灣,沒有家人、沒有親戚、沒有任何奧援,就像李明哲被囚禁在中國監獄一樣。
「連一封情書我都送不出去。」李淨瑜說,因為不知道李明哲被關在哪,只能以李明哲最後一次出現的湖南長沙看守所當成郵寄地址。她認為,因言論自由觸犯當權者禁忌而承受苦難、被囚禁的人,最需要的其實是溫暖。李淨瑜向社會大眾請求,盼大家透過寫信、明信片,給李明哲一股暖流,讓他知道還有許多人在關心。「他並不是一個作奸犯科的人,他只是一個為了理想,而正在支付代價的中年大叔罷了。」
投入李明哲救援行動的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預計明(2018)年2月會前往比利時布魯塞爾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進行報告。
黃怡碧提及,很多人都不看好救援行動,也常常質疑這些行動是否有用,因此黃怡碧引述英國藝術評論家約翰.伯格(John Berger)的散文,來表達她對李明哲的思念,以及對救援行動的想法。「每一次沉痛的政治抗議,都是在訴求一種缺席的正義,而且都伴隨著一種希望,希望正義有朝一日可以確立。然而這樣的希望並不是發起抗議最重要的理由。人們之所以抗議,是因為如果不抗議就太過羞辱、太過卑賤,與死人無異。人們抗議,我們築壁壘、拿武器、絕食、牽手、吶喊、書寫,是為了拯救此時此刻。無論未來會怎樣,抗議是為了拒絕被視為無物,拒絕那種強加的沉默。」
黃怡碧強調,她當然希望行動有用,幫助李明哲趕快回家。且更重要的是,不管有沒有用,都會持續為李明哲、為自己、為所有應該享有基本人權和自由的人發聲。告訴中國與所有的獨裁政權,再渺小也是真實的存在,我們的聲音再小、再卑微,也拒絕被沈默。
立法委員尤美女也到場寫卡片聲援李明哲,尤美女表示,每逢佳節倍思親,相信在牢裡的李明哲一定非常思念家人。能夠讓被關押在黑牢的維權人士或為了理想奮鬥的人支撐下去的精神支柱,其實就是讓他們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值得的,外面的人沒有遺忘,並持續聲援。
邱伊翎說,今天是聖誕節,也即將過年,李明哲的生日就在2月25日,在如此歡樂的氣氛中,李明哲卻因他的言論與人權主張面臨5年徒刑,所以發起「寄卡片給明哲」行動。李明哲救援大隊呼籲民眾一起參與,將卡片、信件郵寄至李明哲最後一次出現的長沙看守所,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泉塘镇远大二路17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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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8 李明哲遭判五年 民團籲蔡政府向中國強烈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