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翁麗淑(鷺江國小教師)
一場黑箱的共犯
這個月初,學校要推選特殊優良教師。教師朝會的時候傳來簽名單,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很簡單,就直接把教師朝會換個名字,加上簽名),推舉本校的代表L主任,我也舉手同意了,這種事有人代表參加就很好,不疑有他。
開完會走出來在排電梯的時候,遇到了F老師,這才知道原來我剛剛參與了一場黑箱的選舉。資訊缺乏又不求甚解的我輕易地就成了共犯之一…
原來,參與優良教師遴選的老師並不只一位,其實我剛剛確實有聽到校長說我們就集中火力推出一位代表,雖然我也沒看到另一位老師的名字,但我也便宜行事的跟著大家舉手…我聽到F老師幽幽的說:「所以我剛才不夠勇敢,是嗎?!」但要在那樣大的場合站起來質疑校長,需要多大多大的勇氣啊,換作我應該也沒辦法,完全可以感受到那種孤單的感覺!我跟著憤怒起來,全力支持F老師。也該為我輕易舉手負起責任。
為什麼說是黑箱?—校內的遴選辦法裡第五項「特殊優良教師遴選推薦程序及名額」之下第二條寫著1.成立審查推薦委員會:成員….(這個沒有問題)。2、資格審查與推薦人選:先就被推薦人所提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再就所提內容進行實質討論,並薦舉符合資格者若干名送交校務會議決選。
就是這個「薦舉符合資格者若干名送交校務會議決選」於是委員會就決議只選一名,投票後L主任高票當選,成為唯一的候選人再到校務會議投票,接下來就是我在教師朝會參與到的那段….
權與責的傾斜
看起來委員會好像確實有權力決定要薦派幾個人,但「集中火力」這樣的理由實在太牽強,而對被刷掉的人來說,這樣的說法更是莫名其妙,到底要集中火力什麼??
教師朝會隔天,F老師和教師會會長一起去找校長,提出質疑也問清楚為什麼?!
校長說–「如果什麼決議都要說理由,這樣誰還敢來開會?」
有權決定人數,卻無法說出理由,還覺得這樣沒有問題?! 甚至覺得要求理由是刁難! 其實這不只是在學校,許多公部門的委員會(像教育部課綱的課審會…),經常不公布名單、沒有發言紀錄、不敘明決議理由…..可能都會以這樣的說法(「如果要說明那還有誰要當….」、「如果要記名,那還有誰敢舉手?!」)有權力卻不必負任何的責任?!權與責應相當的道理在這樣的會議裡就傾斜了?!
其實這句話應該要說成「任何決議都要說理由,這樣委員就會更謹慎的下決定了!」不是嗎?
民主與法治的期待
台灣已經是個民主國家,民主依賴的是法治而非人治,法治要靠制度來實踐,當然制度的建立也仰賴執行制度的人有民主的素養。
校長對F老師說:「這次所有的程序都合法,沒有程序的問題,所以不可能重新再開一次會議」,還有「…校長有最後的決定權,到時候我就是不蓋章,妳還能怎麼樣?」
我想說,有權力的人更要敏感到自己的決定是影響到眾人的,所以更要如履薄冰,委員會的委員就應該要有這種認知,決議「只推選一個人」並非不可,而是在取捨間要有足夠服人的理由,如果沒辦法就該讓決議是寬容的,既然辦法說可以若干人,在沒有嚴謹的理由之前(像參選的人資格不符之類),就該讓所有人通過再到校務會議讓全校投票決定,委員會在沒有嚴謹的理由下決定刪掉另一位候選人,就容易讓人有不好的聯想….讓委員會的決議被支持最好的方式就是謹慎的態度,而不是不公開理由!!
我支持校長的章決不是橡皮圖章,是可以有自己的判斷來決定要不要蓋章,但判斷的依據決不是自己的喜好,而是更高度的視野與觀點,當程序被質疑,身為最高的領導者更要站在弱勢者的立場多思考一點。我相信委員不會故意犯錯,很多決議也確實可能有模糊或思考不夠周密的地方,所以當有質疑產生,我們會希望錯誤被補救,而不能只是在為決議背書。
我曾經因為要擔任一個馬來西亞的國際研討會與談人,在請假時被校長質疑我在事情都抵定了才跟他請假,校長好像被迫一定要蓋章,讓他有很不被尊重的感覺。而我當時想的恰好相反,就因為我相信制度,我自己判斷這樣的情況是可以請假的,因為相信自己只要依制度行事,就應該不會有問題,因此不必事事請示長官。當然我也可能判斷錯誤,校長或人事主任要以制度上的層次來糾正我,而不是「這樣感覺很不尊重」「這樣家長會不會有意見」或「這樣社會觀感很不好」…..這類的理由。
我全力支持這位老師為自己的權益發聲,抗爭確實是一條比較難的路,過程裡要花很多的力氣釐清對錯,對抗教育圈裡的鄉愿,也要抵抗我們自己也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便宜行事傾向。有很多話會這樣說:「明年還有機會啊,何必在這時候跟別人爭?!」、「這樣很難看」、「教育圈很小,這樣傳出去很難聽!」、「真的有實力何必爭這一時呢?!」、「大家都是同事,何必這樣?!」在這樣的文化裡,追求真相或期待正義很容易被勸退,大家都很溫暖,但又很容易把批判當成傷害。反而沒有看清楚,真正難看的是程序的不正義、是制度被傷害、是有人在過程中被忽略了!而不是「點出錯誤」這件事。
期待同路人
我必須坦言,寫出這些還是讓我心裡揣揣不安,會不會讓學校行政難堪?!會不會讓行政生氣?!我人就在體制裡確實讓很多話難以出口!而我想要再強調,其實我真的很喜歡這個學校,這個地方常常讓我感受到溫暖和善意,校長每次遇到我都很關心我的孩子,學校甚至願意在積分制度下建立特殊需求的制度給需要的老師(我就是其中的受益者),讓人感受到這是個充滿溫情的團體。但就是因為這樣,我感恩這裡的照顧,我就越深切的希望這裡是一個可以再更好的地方,而不是因為情感就把批判的話吞下去,或被模糊了。而大家也應該要習慣把批判的話攤開來講,不要常常覺得這樣是傷感情的舉動。
我在校園,我真心相信這個環境是有機會轉變得更好的,所有的批判、對抗都是基於這樣的相信才有辦法更理直氣壯的行動,因為行動之後,希望我們都會是擁護美好制度的同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