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時代力量」五位立委一月五日為抗議勞基法修法,結束立法院議場佔領,轉至總統府前禁食,而號稱「民主進步」的執政黨卻為了這場絕食靜坐,再次將總統府周邊的所有道路,都劃設為「禁制區」,沿途皆是拒馬、蛇龍,車輛、行人皆禁止進入。12/23民團上街抗議勞基法修法時,也出現過這樣大範圍的禁制區,經過時都會懷疑台灣是否重回戒嚴。一月初,這樣的場景又再現,難道執政黨要逐漸讓台灣人民習慣經常活在巨大的禁制區範圍下嗎?
透過封閉道路來對於人民行動自由加以限制及禁止,這樣的作為其空間範圍及期間都必需符合目的、比例原則、必要性的檢視,依照民進黨目前動不動就架設大規模「禁制區」的做法,已經嚴重背離民進黨當初對於「集遊法」的修法主張。
總統府秘書長吳釗燮在接見五位立委時,表示總統府周圍是遊行的「禁制區」。依照現行的「集會遊行法」第六條,總統府周邊的「禁制區」範圍,應由內政部劃定公告,且範圍不得超過300公尺,但根據熱心民眾幫忙依現場情況所畫出來此次「禁制區」範圍,最遠路口已超過400公尺。而內政部不但未曾公告「禁制區」範圍,卻是由中正一分局依照「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及第27條及「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5條來劃設公告,問題是上述二個法令,並未賦予警察有「禁制區劃設」的法令授權。
除了劃設巨大禁制區之外,在禁制區內,警方還嚴格限制,只有政府認定的「主要媒體」方能進入採訪,嚴重侵害記者的「新聞自由」與「採訪權」,不准律師進入禁制區簽署委任狀,律師最後只能隔著拒馬簽署委任狀,也嚴重侵害律師與當事人的權益。不准醫生進入探視絕食者,甚至拆除絕食者的遮雨帳篷,並於今日凌晨進行強制驅離,對於抗議者的身體健康毫不給予最基本的人道考量。警方一面強制驅離民眾及立委,一面高喊「保護民眾」,最後將抗議者載往象山「丟包」,讓他們在沒有捷運、計程車也稀少的時段,想辦法自己回去,真是無限諷刺。
根據大法官第718號解釋,「集會遊行法」條文違憲,大法官認為偶發性及緊急性的集會遊行不需申請。我國「集會遊行法」也一再被兩公約審查委員要求立即修法,以符合公約精神。民進黨不但未盡速修法,對於過去自己提出的「勞工政策」及「集會遊行法」修法,完全背離,一再提出倒退的修法,集會遊行的禁制區,一再無限擴大,嚴重違反「比例原則」,本會呼籲監督落實兩公約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及政委,應對於執政黨及總統兼黨主席蔡英文,予以嚴厲譴責。
本會也將寫信給兩公約審查委員,及長期關注全球自由評比的「自由之家」,及聯合國「集會遊行權」前任及現任特別報告員,報告此一倒退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