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美麗華集團旗下的娛樂場所之一「美麗華高爾夫球場」,資方在今年1/11時無預警解僱18名員工,其中15名是「美麗華公司企業工會」會員,解僱期限至1/22。公司甚至在成立工會之後,取消發放員工年終獎金及既有福利,被質疑是消滅工會的舉動。
今(18)天美麗華公司企業工會前往內湖的美麗華百樂園購物中心前召開記者會,要求董事長黃世杰應立刻召開董事會撤回解僱案,恢復工會成員的工作權,發給勞工年終獎金及調薪3%。記者會後,工會前往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後續不排除提升抗爭強度。
高爾夫球場勞工打造高級娛樂 被砍年終福利
位於林口的美麗華高爾夫球場,球場員工人數約160人,去年為「裙襬搖搖LPGA台灣錦標賽」舉辦場地。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成員蘇承志表示,球場員工辛苦工作維護高爾夫球場地,讓美麗華集團打造高級娛樂,一張球場會員證高達900萬,然而解僱18名員工的一年人事支出不過800萬而已。員工的辛勞讓公司舉辦很多賽事,比賽風光是員工換來的,但是員工爭取年終獎金與調薪,公司卻斷然拒絕。蘇承志說:「《勞基法》修惡後第二天,美麗華工會就被打壓,美麗華工會就是勞資權力不對等的縮影。」
「同樣是美麗華的百貨公司在辦周年慶,美麗華球場員工卻很難過年,沒年終還被解僱。」美麗華企業工會理事長黃文正說明,工會在2016年底成立後,向資方追討加班費有初步成果。接著2017年舉辦「裙襬搖搖LPGA台灣錦標賽」期間,員工日曬雨淋維持球場維護,今年卻取消旅遊假、旅遊補助金2000元、尾牙及年終獎金。在工會接著要爭取年終獎金的時候,隨即遭資方在1/11以《勞基法》第11條第2款「業務緊縮」為由資遣。
解僱美麗華工會成員 勞資權力不對等縮影
在球場工作近5年的美麗華企業工會監事黃阿海說:「我終於被解僱了!一年多前家人就跟我說,從事工會一定會被解僱,果然如此。公司說不是打壓工會,沒錯,根本是消滅工會。」黃阿海感慨的說,工會只是做該做的事,爭取勞工應有的福利,下場卻是被解僱。
黃阿海說,他做的工作是草皮維護員,負責客人打高爾夫球場地的景觀、草皮及沙坑等維護。他工作的前3年還有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工會一成立後,所有福利都沒了,明顯是公司針對工會的打壓。
他提到工會成立後,首先追討應有的加班費。在雙週84工時制度下,球場十幾年來都是月休4天,只有週日休息,週六還是上整天班。所以兩週的工時算起來,多做了12小時。與公司協商4次,歷經半年後,爭取到用底薪計算近5年加班費,並讓資方分期返還,因此160幾位員工返還加班費約近千萬。
美麗華球場去年才與LPGA簽了為期3年的合約,然而今年資方卻以業務虧損為由,拒發年終獎金。黃阿海表示,成立工會前,以場務部51位員工月薪3萬元的薪資來說,約有1點多個月年終獎金,成立工會後公司就不發年終,疑似嫁禍給工會。「我告訴老婆說,今年年貨沒錢辦,也告訴5個未成年的小孩說,沒有新衣新鞋可買了。呼籲蔡政府,美麗華事件在你們眼前,這就是你們要看到的勞資協商。」
美麗華公司消滅工會? 資方:業務虧損
黃文正解釋,美麗華工會會員40人,多數是場務部門員工,本次開除15名會員,已近工會人數1/3。工會組成是4位理事及1位監事,本次開除2位理事及1位監事,等於是幹部被開除一半,「這樣還不是瓦解工會嗎?」
美麗華公司針對解僱案回應,因公司虧損很大,考量場務部人事費用太高才資遣,不是針對工會。公司也強調,資遣費、預告工資等都有依法發放。
黃文正質疑資方所謂「業務緊縮」理由。由於球場面積及場地維護並未縮減,需要場地維護的人數不會因此減少,公司在解僱員工後,目前傾向多用派遣人力,外包勞務。他提到,昨天勞檢員向公司檢查時,詢問為何集中解僱場務部員工,公司回應是此部門開銷太大。但是包含場地工程、機器、肥料、農業用藥及沙坑要補的白沙等工程開銷,都是放在場務部,場務部員工才51人,為何節省開銷要從人事開刀?「還是很多人在打球,非會員一個人門票5000元,一個月若約200人買票,營收還是很多。」
他也提到,政府剛修完《勞基法》惡法,5條修法有3條是要勞資協商,這樣瓦解工會的舉動「怎麼跟公司協商?」而在1/15勞資調解會上,資方強硬不願對話,公司派出無決策權的人,表示無法解除解僱令。「行政院長賴清德跟勞動部長林美珠出來主持公道一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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