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外的公民課

勞基法修法的魔鬼在哪裡?

圖/sayot

文/鍾明倫(英國雪菲爾大學社會系博士)

從去(2017)年底到今年初,最受爭議的立法就是《勞基法》的修正案,這一波的修法也引起民間團體與學術界大規模抗爭,執政黨與在野黨都提出了不同的論述,前者的論述集中在論證修法有助於勞資關係的穩定與和諧,後者認為修法是剝奪基本的工人的「勞動權」與「健康權」。筆者認為,朝野的辯論缺乏對資本主義體系勞資關係的深刻認識。勞基法修法的辯論集中在,修法對誰有利,這是一種「結果論」的思維。但是,卻忽略誰在「擁護資本主義國家的勞體體制」,誰在「剝削資本主義國家的勞動者」。

一、「工作時間越長,工資越高」的迷失

支持修法的立法者會直觀的認為,只要工人工作時間越久,就可以賺越多,有什麼不好,工人想要加班,業者就應該讓工人無限制的加班,一來可以促進經濟發展,二來工人的薪資也會顯著提升。其實,依據資本積累的邏輯,勞動時間的增加,其實是創造更多的剩餘價值,關鍵的問題是:誰能夠取得最終剩餘價值的利益,答案是資本家。

工人和資本家的利益都是不對稱的分配,因為工人僅能根據合約領取固定的勞動薪資或微薄加班酬勞。從資本主義的勞動體系來說,勞動者並無法取得剩餘價值的利益,這是為什麼勞基法的本質應該是保障勞工,而不是資本家。因此,修法增加每週工作的彈性時數,當然是捍衛了資本家的利益,因為修法更加鞏固剝削勞動體制的正當性,確保勞動剝削合法化。

二、「勞資和諧促進經濟發展」的迷失

歷史上來說,有哪一個國家的勞資關係是和諧穩定的,答案很清楚,其實沒有可能,因為勞資關係的本質在資本主義社會就是一個衝突的狀態。但是,諸多的西方資本主義國家透過福利體系照顧勞動者,彌補資本主義社會對於工人的剝削與勞動傷害。

勞資和諧是一個說服工人接受資本主義剝削的謊言,資本主義社會的存在的基本命題就是,手無寸鐵的工人透過勞動力交換基本生活所必需的工資,工人在資本主義的勞動市場中,看似有選擇工作的權力與能動性,其實工人一無所有,只能透過出賣勞動力,維持基本生活。因此,勞資和諧關係能夠促進經濟發展這是最虛偽的命題,因為經濟的發展只反映資本主義國家積累資本所產生的利益,並沒有考量工人被剝削的剩餘價值利益。

三、「修法有助於勞資談判」的迷失

全世界甚少有國家的勞基法是充分保障工人的基本勞動權,僅能進行形式上的保障,(例如:工作時間與薪資的保障),並無法進行實質的保障(例如:國家提供義務的律師為工人進行訴訟,爭取勞動權益)。

支持修法的執政黨立法者宣稱,修法之後會加強勞動檢查,也將協助工人與資方進行談判,從立法的形式保障都無法確保工人的基本利益,如何說服大眾,資本主義國家會主動為工人在勞資關係中爭取最大利益。因此,修法有助於勞資談判是安慰劑,這樣的修法只是放任工人在勞動市場中被勞動體制所宰制的命運。

延續三點勞基法迷失的分析,筆者認為勞基法修法的魔鬼有二:

(一)執政黨透過勞基法修法捍衛資本主義的治理模式的正當性

勞基法的修法在民主的意義上,看似符合了民主的價值,代議士可以對於法案提出辯論,最後進行投票決定法案的走向。這個矛盾在於,民主國家的代議士從來很少是來自無產/工人階級,參與公眾事務的代議士大多是接受良好教育的社會中產菁英,他們透過宣傳政治理念與政黨的支持,取得立法的權力,合法地統治國家。因此,代議士的組成本質是很難為少數工人發聲。

因此,資產階級民主體制的立法者是一群被資本家豢養的代議士,並非是無產者的代議士。因此,階級利益衝突時,官僚與代議士都會站在資本家的一方,透過國家機器(例如:軍警系統和法院)打壓任何維繫資本主義社會運作的行動,包括:工人佔領活動國家機關和大規模的抗爭行動。

(二)資本家透過勞動剝削的合法化將剩餘價值的利益重分配給政治官僚

民主的選舉是一個昂貴的政治活動,一般的工人無法透過這樣的機制進入議會,只能被迫透過選舉權的行使,選出相對進步的代議士,但未必能爭取工人的福祉。勞基法的本質應該是國家對抗資本主義社會給予工人的最低限度保障。但是,為何官僚與代議士願意支持工商團體對於勞基法的建議,並非站在工人團體的立場,理由無非是:資本主義的民主運作邏輯會將資本家的資本利得重分配給政治官僚,這就是所謂的「政治獻金」。

在這個遊戲規則之下,資本家可以透過「政治獻金」得到稅務的減免,官僚系統亦可以透過「政治獻金」進行政治的選舉活動,包括:政治的宣傳、動員、造勢、印製文宣等,繼續透過民主選舉維持統治的合法性。勞基法對於資本家和政治官僚的關係是互利互賴的,政治官僚透過勞基法修法實質鞏固資本積累的機制,也確保政治獻金的來源。若政治獻金的來源是資本利得,政治官僚等於是變相的剝削勞動者,因為資本利得並沒有合理地分配給工人,而是變成政治官僚的選舉經費。

總結來說,資本主義國家的勞動法奠基於官僚與資本主義的共謀與互利關係,勞動者唯有團結,並組織工會,深化工人民主與階級意識,方能對抗資產階級壓迫,爭取基本的勞動權益。

誠如本文一開始所言,勞基法的爭議問題並非只是對誰有利的結果論問題,而是一個資本主義與民主運作邏輯的內部矛盾問題。馬克思認為,工人要實現真正的自由,首先要把國家由一個站在社會之上的機關,變成完全服從這個社會的機關。換句話說,工人的真正解放是為社會的生產進行勞動,而不是為資本主義國家的經濟發展而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