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春節將近,臺灣鐵路產業工會今(12)召開記者會,批評《勞基法》修法後讓臺鐵血汗班表就地合法,同時反對目前請1天夜班扣2天假或未來改扣1.5天假的不合理方案,呼籲臺鐵局重視人力結構問題,盡速補足人力。
臺鐵產工秘書蕭農瑀表示,臺鐵產工發起依法休假抗爭已屆滿一年,但政府和臺鐵局卻沒有太大的誠意要改善員工的勞動狀況。政府鬆綁《勞基法》第34條輪班間隔縮短至8小時(經工會或勞資同意),等於是讓臺鐵的血汗班表就地合法,更顯示出臺鐵局沒有打算將人力補充到足以開放輪班間隔11小時。
臺鐵產工理事長王傑表示,在勞基法修法之初,工會就已大力反對,但政府仍強硬修法,更把臺鐵局的乘務人員列入《勞基法》第34條適用範圍中,包含司機員、車長、站務佐理……等職務。
王傑以自己輪B班接A班為例來說明休息時間根本不夠,B班晚上10點下班後,11點多才回到家,但隔天清晨5點就要起床,準備接早上7點的A班,對許多要通勤的人非常不合理。此外,車長在外地過夜休息的時間變成8小時,且這段時間並沒有外站津貼,應該是一整天連續的工作班,卻被分為兩天班,只會讓車長工時拉長、更晚回家。王傑認為問題在於車長班表時間過長,應該要趕快補足人力。
蕭農瑀提及,車長為了趕快回家,只好犧牲自己在外站的睡眠時間,寧可睡少一點也要早點回家。蕭農瑀強調,臺鐵局應補足人力,讓車長充分休息、早點返家以及在外津貼也應按每小時核實計算。王傑表示,今年約補了1000人左右,而行政院雖核定補足2818人,但屆臨退休員工不少,加上臺鐵沒有針對運量成長提高員額,人力還是不夠。
臺鐵產工理事徐仲能指出,以前臺鐵員工請假1天夜班,要被扣2天假,後來改成1.5天,但仍然不合理。王傑則點名臺鐵企業工會,批評企業工會竟然同意這個方式,他問過中油、臺電等國營事業,都是12個小時扣1天假,只有臺鐵是扣1.5天。不只如此,企業工會連輪班間隔8小時都同意了,「這就是所謂的勞資協商?企業工會根本罔顧員工的權益。」
記者會最後,王傑表示,今天台鐵產工自辦尾牙的台北場,除了感謝工會會員的支持,也想讓會員知道,改革不會停下來,直到爭取到真正合理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