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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爛時光會客室》第188集:成不了家的新年 婚姻平權的下一步?

曹詠涵/整理

正值農曆新年,是大家團聚回家的日子,但在台灣還是有一群人,婚姻並不受到政府的祝福,甚至受到阻饒,他們是至今仍在爭取婚姻平權的同志朋友們。

2017年五月,司法院大法官作成釋字第748號解釋,明白宣告《民法》不保障同婚實屬違憲。但事隔五個月後,女同志方敏及林于立登記結婚案,卻遭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法院的理由是主管機關尚未依釋憲結果修正法律,2年的期限也尚未屆滿,戶政機關無法依釋憲精神直接同意登記。台灣的婚姻平權將會有長達兩年的空窗期嗎?為何釋憲精神,無法在一般法院得到彰顯?立法的空窗期,對台灣社會是有更多的討論時間?還是可能造成更多如法籍教師畢安生自殺的悲劇?

婚姻平權一大步? 釋憲後同婚仍困難重重

管中祥在開場時提到,台灣因為2017年通過婚姻平權而罕見地登上Google關鍵字搜尋,意味著同性婚姻合法化備受重視的程度。許秀雯律師也表示同意,這件事已是時代的趨勢,世界各地都非常矚目婚姻平權的運動以及法案的修訂。

可是,即使大法官已釋憲,卻給了兩年的時限去修改婚姻平權的法案,管中祥表示可以理解兩年的年限背後有其邏輯,但是否意味著「婚姻平權的代價太大了,需要社會更多的討論?或是太快實施婚姻平權,會引起反對方的反彈?」

許秀雯回到釋字第748號解釋說明情況,「兩年是針對立法機關,最遲兩年內要做出立法跟配套。可是民法不保障同性結婚自由是已經被宣告違憲了。」也因此伴侶盟主張,應讓同性伴侶可以事先登記,以民法作為最低限度的權利效果,這也是大法官釋憲的意思。所以女同志方敏與林于立不被允許登記結婚一案,伴侶盟已上訴到最高行政法院,目前仍未定讞。

同志結婚登記仍碰壁 盼法院積極矯正歧視

「這是否會是解釋上的不同?」管中祥問。

許秀雯並不這樣認為,她提到現行法律若只是要讓同性伴侶登記的話,以民法982條和戶籍法第9條的結婚登記來看,皆無性別要件的限制,所以要做登記是無虞的。而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秉持著權利義務來解釋,基本的法律效果也不難判斷,就是秉照民法規定,「對我來說我覺得滿可惜的,高等行政法院誤解了司法機關在這樣的事件中,所能扮演的積極矯正歧視的角色。」

那若是這件案子被判敗訴,針對婚姻平權的立法配套是否不用做了?「因為聽起來現行民法就可以執行。」管中祥問。

許秀雯點點頭,「如果依照民法的部分確實可以去做沒錯,但是立法應該是要處理細節性的、相關性的行政配套。」例如跨國的、外籍的同性配偶,與我國人民締結婚姻關係的話就需要立法機關做出明確的解釋,婚姻關係的成立和是否需要實施境外面談等等,都是需要被考慮的。

通婚登記等立法 性少數難以跨越的民主障礙

但法院又為何做出敗訴的判決?除了在法律解釋觀點不同外,是否也同時反應出了某種社會氛圍或心理態度?

「我認為我們的司法權還是有某種保守性。」許秀雯說,這樣的保守性也讓司法機關不敢為天下先,高等法院撤銷了方敏與林于立案的拒絕處分,原因是原本行政機關拒絕其登記之理由為「民法婚姻限制為一男一女」,法院認為這個拒絕處分是違憲的,因此判伴侶盟勝訴,只是請求「即刻接受登記」一事仍被駁回。儘管法官表現相當抱歉的態度,許秀雯仍認為司法掌權者應有更積極的作為。

許秀雯也提及,先前大法官也遇過「同性婚姻應由立法權或是司法權來管理」的難題,但大法官後來願意承擔責任,認為婚姻平權在立法討論上已超過十年,祁家威先生更是在此議題付出超過三十年的努力,若按通常的立法程序也不會如此耗時。那花費十幾年的原因為何?「那就是做為多元性別中的性少數,很難按照一般的民主程序來體現他的權益。」

面對爭議避而不談 執政黨放任法案停滯

管中祥接著提問,兩年對很多人來說眨眼即逝,「讓這個議題在這兩年間有更充分的討論不好嗎?」

「充分的討論是必要的,但我們已經討論很久了。」許秀雯不諱言的表示伴侶盟在釋憲過後舉辦四場內容精實的講座論壇,邀請各方人馬討論四個婚姻平權「深水區」的議題,並將其會議記錄做成逐字稿交付行政機關,得到的只有已讀不回。跨國的同性配偶、收養權的顧慮、人工生殖開放與否都是有疑慮且需要討論的事情,卻無平台可供討論。「蔡英文總統、賴清德院長說會提出官方行政院版的草案,但都沒有看到。」許秀雯無奈道,「我認為蔡總統到現在都在安撫反對方的陣營。」許秀雯指出在5/24大法官釋憲後,蔡英文曾在臉書上貼出「這不是勝負輸贏」的論點其實就是明顯在安撫反同婚人士,但這樣安撫的方式也達不到效果,若是希望社會團結就必定得面對爭議,蔡總統又要社會團結在什麼樣的目標和價值底下?

無法同婚如剝奪行動自由 權益保障刻不容緩

而兩年這看似說長不長,也說短不短的時限,對於渴望成家的同志朋友,又是怎樣意義?

「結婚自由被剝奪,無異於一個人的行動自由被剝奪。」許秀雯說,更無法保證在這兩年內,同志戀人是否安康順利,她表示自從大法官釋憲後的六個月內,身邊已有三對同志朋友發生事故,有重病過世、因意外昏迷不醒的,「如果他們沒有醒過來,也結不了婚了。」除了不能與愛人名正言順的長相廝守外,兩人之間的財產議題如何分配、醫療探視權遭到剝奪,都是真實在身邊上演的故事,承載了許多痛苦和遺憾,「這兩年不是一眨眼就會度過的快樂時光。」

除此之外,婚姻是重要的社會關係和法律關係的基礎,此權利遭到剝奪的同志戀人無所適從。許秀雯表示她有名當事人在國外已與同志配偶合法登記,這段關係在台灣卻是無效的,「他不能辦理依親居留,還得拿觀光簽證或想辦法弄到工作簽證才有辦法長期居留,我覺得這是非常荒謬的事情,要這兩個成年人再多等兩年是為了什麼?」

婚姻限定一男一女、國教禁同志教育 列公投題目恐違憲

管中祥則認為,有許多人的觀念根深蒂固,無法認同同性婚姻,「像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了婚姻定義公投。」公投的題目包含了「是否認同婚姻限定為一男一女」,他問許秀雯,這樣的公投題目是否有問題?

「這個公投的題目是明顯違憲的。」許秀雯肯定的答覆。中選會也在二月一日時宣布此題目須舉辦聽證會,因為大法官已宣布現行婚姻制定排除同志的結婚自由是違法的,除非日後修憲或大法官重新解釋釋字748,否則無法用公投來改變大法官已做出的解釋。

幸福盟的第二個公投題目則是「你是否同意在國民教育階段不應對未成年孩子實施同志教育」,許秀雯覺得這題也違反了憲法的精神。釋字748內包含的是性傾向的平等權,換言之,公民有不同性傾向是被肯認的基本權利,若無法在國民教育時教導孩子同志教育,會讓他們無法認識多元性別、性傾向的存在,更遑論幸福盟的宣傳詞和公投內容大相逕庭,宣傳時是以「性平教育教材不適齡、教法不當」的原因來攻擊,到了公投時卻武斷地變成「不應該教導同志教育」。

LGBT青少年慘淡校園記憶 源於環境無法尊重差異

管中祥也更深入提到,「同志教育不是僅僅是性別的教育,也是人權的教育。」若是欠缺這樣的意識,在校園中便時時傳出性別氣質不同或性少數被霸凌的狀況發生。

「沒錯,LGBT的青少年常常都有慘淡的校園記憶。」許秀雯說,除了環境的不友善外,青少年也欠缺對人權的敏感度,同理心和敏感度是師生需要一起培養的。為什麼對於同志、跨性別時常有假想?這都源於誤解與偏見,要除魅的方式還是需要透過教育與公開討論。

打著愛的名號,卻做出傷害別人的事情,「有一種愛叫『我是為你好』。」許秀雯無奈道。許多家長會說我是為你好,希望你不要走上同性戀的「歧途」;我是為你好,所以希望你跟著主流規範走,「這是非常扼殺我們主體性的。」她也表示大人更應該重視自身的恐懼,尤其是不知如何教導孩子的部分。

延續平權精神 學會接納異己

在最後,管中祥請許秀雯勉勵同志朋友,讓大家知道許多人仍為了婚姻平權奮鬥著。

「我們不放棄每一個可以行動的可能。」許秀雯認為在這個過程中也要看得更遠,無論是公投或立法都還需要經歷辯論與動員,更重要的是讓社會學會尊重差異、和平共存,「我認為所有的努力都有它的意義,也都會留下痕跡,請大家不要放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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