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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戰鬥型全國總工會應有的實踐方向–兼答陳政亮關於需要什麼樣貌總工會的看法

文/吳嘉浤、王浩(兩者均為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

在台灣的工運發展中,期待能夠抗衡政府控制與提升與資方鬥爭的力量,進而組織健全的工會聯合組織,一直是工會幹部與工運人士的期待。例如1989年成立的「自主工聯」,成立時即希望自己相對於國民黨控制的全國總工會,串聯全台灣當時的自主工會。或是2000年正式由總統陳水扁發予牌照的「全國產業總工會」(以下簡稱全產總),是前面多年地方組織產業總工會的運動所累積的動能之大成,也曾經被全國自主工運寄予厚望。以及十年多前,在馬英九政府推動勞保年金的時刻,不滿全產總靠向民進黨而退出全產總,以及反對其路線的全產總盟會而組成的「團結工聯」。

而有趣的事情是,每到重要的勞工運動關鍵時刻,「我們應該成立一個戰鬥型的全國級總工會」的說法,又會不斷地被提起。陳政亮先生2月4日重新發表的〈我們希望什麼樣貌的總工會?場廠工會的歷史限制與突破〉一文即為一例。這樣的說法代表兩件可能的指向,第一,或許是過去被寄予厚望的這些組織,因為現階段實力不足,組織上無法繼續承接任務。或甚至不只是實力不足,而是根本性的路線錯誤。這其中就必須要區辨清楚了。

現在的全國性工會不夠戰鬥嗎?

在這裡,我們先暫時進行一個簡單的小提問,就是你覺得「一個戰鬥型的全國級總工會」應該是什麼樣子?我們先講幾個大家都會同意的描述:「戰鬥型的全國級總工會應該願意參與進步工運行動、應該能夠協助會員工會解決問題,並且以擴大最大團結為基礎。」看起來很足夠了吧?

如果除了這些目標以外,我們沒有特別主張的點,那必須跟大家說,其實上面的描述,全產總都已經做到了。全產總不但每年固定參加五一遊行,而且固定支出為數不少的經費,且願意在五一遊行中擔任總領隊的主要工作,除了五一遊行,2016年的「123大聯盟」遊行,2017年的「1223我過勞血汗你功德個屁」遊行,全產總都有參加、甚至擔任決策單位。全產總不只是願意參與工運行動,它也會協助會員工會所提出的各項問題,包括部分會員工會相關的法令修改、或是諸如考成獎金、考核等等議題。另外,全產總代表長期以來還擔任各種政府政策會議的委員,尤其是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從第三屆施朝賢擔任理事長時所聘用的謝創智秘書長,就在基本工資公式問題與協商機制上有所專擅。

說到這邊,請先不要義正嚴詞的破口大罵,指責我們支持未來的全國級總工會應該走全產總路線,事實上,我所工作的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從成立以來完全沒加入過全產總。這裡要強調的是,如果工運沒有清楚指出全產總路線到底有什麼需要批評的地方,而且明確指出新的具體戰鬥路線,並且實際的去執行,但卻平常遊行也跟全產總走在一起,行動也共同掛名,到了某些重大時刻,就把全產總拿出來痛罵,我們覺得這才是對於工運發展不負責任的地方。

全產總的問題在於涉入政治嗎?

當然可能有人會說,全產總最大的問題就是在於第一任理事長黃清賢,以及第二任理事長盧天麟與民進黨成為附庸關係;前者擔任民進黨不分區立法委員,後者除了立法委員之外,甚至高升勞委會主委,這都瓦解當時全產總被賦予的改革社會期待。這不只是因為這兩人破壞了進入體制的過程,破壞了工會基層戰鬥的價值,工運圈也相當程度的認為這兩人擔任全產總理事長時期,對於「84工時」、「勞退新制」等有問題的政策放水,嚴重挫傷了全產總的力量,更成為兩人交換位置的籌碼。盧天麟擔任勞委會時期推動的「1.1%勞保年金」、「家戶照護移工與基本工資脫鉤」等政策,都是進一步惡化台灣整體受雇者權益的惡行。

但是再延續前面的討論,我還是要窮追不捨的問,究竟工運圈現在要組織的「戰鬥全國級工會」,準備跟全產總有什麼差別?全產總第二屆理事長盧天麟踩著全產總擔任民進黨不分區立委的時間是2005年初,再當上勞委會主委的時間是2007年,第二屆原本的副理事長鍾孔炤,接任後又去當高雄市勞工局長的時間是2005年底,距離現在都已經超過10年了,所以我們在批評的是2007年的全產總,還是2017年的全產總?

當然,全產總的領導者近來也積極參與政治,包括第三屆理事長施朝賢,以及第四屆理事長莊爵安,都曾經分別力求爭取台聯黨以及國民黨的不分區立委提名。但這裡必須要說,有被不分區提名的工會組織,或著用各種機制進入體制內的工運人士或工會幹部,又何止是全產總的這幾位而已?包括2012年全金聯副理事長林萬福名列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名單,北高兩市的勞工局長亦有工會幹部與工運人士擔任的案例。但是許多人在批評全產總的時候,鮮少指出這兩者有何不同?是否有雙重標準的危險,值得深思。

小結一下,前面我們想說的幾件事情是,全產總其實有其基本運作功能,而且廣泛的工運圈其實多少都有與其合作,而在全產總歷史上最被批評的就是各屆理事長與民進黨的關係,尤其是前兩屆的黃清賢與盧天麟,這樣的批判忽略了其實這已經是十年前的事情,更忽略了這十年來工運發展的具體脈絡。如果持續上述的批判模式,那麼大家對於要組織戰鬥的全國級總工會的想像,是否只集中在「政治上面必定要與主流政黨分割,甚至拒絕資產階級代議民主政治」,那究竟除此之外,在工運的具體實踐上,與全產總有沒有差別?說穿了,是不是工運圈準備成立一個沒有跟民進黨或時代力量合作的全國級工會,其餘行動模式跟全產總相同與類似,然後這就是大家所謂的「戰鬥工會」呢?

未來新組織的戰鬥全國級工會,跟現在的全產總該有什麼不同?

在這邊我們想拋磚以玉,從自己的工運參與經驗出發,將對於戰鬥型全國級工會應處理的問題與基本想像拋出來,在此因不想讓文章過長僅列出簡單的四點,歡迎大家對話討論,給予指教:

一、 必須介入未組織受雇者的鬥爭

這個部份在桃市產總與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合作,協助關廠工人、國道收費員等議題的時候,就有非常深刻的感覺,因為台灣所有工會組織基本上都是服務型取向,認為工會的價值就是服務會員,對於協助未加入組織的勞工爭取權益,往往連基層工會幹部都覺得不以為然,認為不該花力氣在他們身上,這在桃市產總內部也花費許多力氣進行對話。

但是一個戰鬥性工會,如果要擴展其影響力,就必須介入未組織受雇者的鬥爭,甚至教育其會員,工會聯合的意義與精神,就是在於拿出你的資源協助其他人,協助與我們無關的事情,在台灣的脈絡中,包括移工、工傷者及家屬、約聘雇或基層警、消、公(務人員)、派遣工人、低於30人的中小企業勞工,還有許許多多沒有組織起來的受雇者。

二、 工會勞工教育必須將罷工及抗爭列為主要內容

對於凝聚工人自主的政治力量,必然是戰鬥型全國級工會的目標。而如果要工人群眾對於社會的壓迫有更深的認識,以及對於主流政黨靠向資本家的事實有明確的理解,當然我們就需要將「罷工」及「抗爭」列為工會教育訓練的內容,並且在勞資爭議的處理上,有意識的停止不斷倡導「勞資和諧」、「以和為貴」的勞資關係處理模式及意識形態。

必須強調,如果沒有戰鬥性的基層工會組織,就不會有戰鬥性的全國級工會,因此近年來日益蓬勃發展的勞工運動,包括罷工、依法休假、政策鬥爭,或是制度面不當勞動行為制度的檢討,都該是戰鬥型全國總工會積極推動基層進行的教育訓練。

三、 與政府機關絕對不是友好關係

承接上述的特點,由於要凝聚工人自主的政治力量,戰鬥全國級工會必然要倡導戰鬥路線,才能夠在不斷的戰鬥當中,確立勞工階級的力量,而這個工會自己以及其所屬的盟會,在與主管機關的關係中就必須要保持距離,甚至必須維持鬥爭關係。不諱言地許多目前台灣工會組織,往往以其與主管機關之間的關係良善而自豪,甚至大幅度使用官方資源。因此未來戰鬥全國級工會成立之後,應當對於盟會要求降低使用官方資源的比例,甚至必須要求盟會加強與其主管機關的鬥爭,以強化工人意識,更重要的就是全國級工會自己以身作則,推動戰鬥化的路線,挑戰既有的執政者。

四、 不要落入「企業工會-產職業工會」的二元對立

在2011年勞動三法修法之後,其中第六條規定工會類型的部分由於原本的產業、職業工會兩種類型,轉變為企業、產業與職業三種。近年來許多有識之士不斷強調組織產、職業工會在勞工運動上的重要性。的確,近年許多重要的跨廠場工會在工運上發揮了重要角色,例如保全業工會、高教工會、空服員工會、台鐵產業工會、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等等。但必須要說,目前工會法中的規定裡面仍然對於企業工會的組織有較多的保護,所以企業工會往往仍然是勞工想組織時的首要選擇,而同時這也代表著,企業工會如果被資方力量掌握時,對勞工的影響會非常嚴重(宏達電工會即為明顯例子),到時勞工組織產職業工會,除非有極強大的團結性,否則往往也難以匹敵。

另外,從2015年以來,桃園、台北、新竹、新北、澎湖等地陸續發生罷工行動,除了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2016年的罷工以外,基本上都是由企業工會所發動,因此企業工會仍然是鬥爭的重要據點。在長時間的戰鬥工運路線上,其實我們更看到了不要落入「企業工會-產職業工會」的二元對立,而必須要在組織工作中結合廠內與跨廠場兩種勞工組織,相輔相成進行工運發展。總而言之,戰鬥的全國級工會應同時具備協助不同類型工會組織及戰鬥的能力,兼納不同型態的組織,甚至包括第一點所說的非工會的勞工組織。

五、 讓秘書處可以參與決策機制

在台灣關於秘書處在工會中扮演的位置,其實隱含有不同的方向,在這裡也必須追問,戰鬥的全國級工會,它的秘書處應該是行政型的,還是組織工作型的,當然秘書處的角色必然包含兩者兼具。我很幸運的地方是,我所協助的桃市產總或桃園環保局工會,在這兩個單位中會務人員對於組織發展有很多參與空間。包括勞資爭議處理的方向、工會議題的選擇,幹部都不會只把我當成受雇者,而是共同戰鬥的同志身分,也因而彰顯了共同決定、共同戰鬥的價值。於是我們要問未來戰鬥的全國級工會,究竟如何會放置秘書處的位置?

小結:

在2016年的勞基法鬥爭中,民進黨政府還願意以「一例一休」作砍掉七天假的交換,但在2017年勞基法鬥爭的狀況中,我們的確看到了台灣既有全國級工會組織、平台力量的嚴重不足,致使修法鬥爭面臨潰敗。這些不足是必需要深刻的檢討,以及用確實的實踐來改變,否則未來面對全面執政,積極右傾的民進黨政府,台灣受雇者的處境勢必更加嚴苛。在勞基法修惡後,台灣勞工運動圈開始了推動公投修法、全國級工會籌組以及組織政黨的三股動力,無論是何種目標,我都會希望在充分對話下,大家一起腳踏實地的去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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