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在去(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後,被中國政府抓走已滿一年,今(3/19)「李明哲救援大隊」發起遊行,出發前於總統府前廣場召開記者會,並將寫著「言論自由、李明哲無罪」的黃絲帶綁在人行道上,呼籲總統蔡英文持續關注李明哲案,對於未來可能發生的類似個案,建立有效救濟程序和因應機制。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被抓至今已經一年,家屬仍無法前往中國探視,連寄去的冬天禦寒衣物也被監獄拒收,她認為台灣政府有義務為人民爭取這些基本權利,然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陳明通剛上任,卻隻字未提李明哲案,令人非常遺憾。
邱伊翎說,政府一開始強調「低調救援」、「不要觸怒中國」,直到民間串聯國際聲援後,才積極表態。但一年過去了,仍看不到政府提出有效解決方案,像是如何確保李明哲的探視權和通信權,以及未來類似個案的因應機制。因此,救援大隊致函總統蔡英文,希望蔡英文及政府相關部會能回應。
李明哲被抓之前在文山社區大學工作,文山社大校長鄭秀娟表示,全體同仁都非常支持李明哲走在追求人權的道路上,即使寄去的書信被退回,「我們還是會持續不斷地寫明信。」也希望家屬能成功探視李明哲,給予支持的力量。
李明哲在2017年3月19日入境中國後「失蹤」,中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3月29日證實,李明哲因「危害國家安全」遭拘留調查,5月時被中國政府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9月11日,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審判,李明哲的母親郭秀秦和妻子李凈瑜均飛往中國旁聽,李明哲當庭「認罪」。11月28日法院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褫奪公權2年。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表示,去年9月和今年2月向聯合國「強迫及非自願失蹤工作小組」進行報告,目前尚未收到聯合國回應。黃怡碧說,李明哲的家屬在去年12月收到李明哲已轉移到中國赤山監獄的通知,但該份通知沒有任何官方印信,因此聯合國可能需要向中國確認。一旦確認李明哲所在地,則會向聯合國提起新的申訴,目前已向聯合國禁止任意逮捕小組申訴。
「李明哲無罪,李明哲無罪,李明哲無罪。」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強調,這句話會持續說下去,用盡方法跟所有人說,直到中國政府釋放李明哲,並承認逮捕行為是錯誤的。真正能夠抵抗中國威權政府的方法,就是李明哲所做的一切—自由的言論、倡議民主、抵抗對人權的侵害以及組織人權、民主倡議者,這些作為就是中國政府所害怕的,真正能撼動威權統治的作法。
「你抓了一個李明哲,還有千千萬萬個李明哲。」洪崇晏表示,中國政府的威脅利誘,只要代價是民主、自由和人權,最終只會招來台灣人民更多、更大的抵抗。
洪崇晏提醒,威權統治的威脅是外患也是內憂,是歷史也是當下。過往台灣也經歷並克服威權統治,這代表台灣人民有能力抵抗,但不意味著能夠永久免疫於威權統治的控制。台灣政府暫時還是民主、自由和人權的捍衛者,但也經常看到台灣政府對人民受到的侵害束手無策、袖手旁觀甚至成為加害者、幫兇。在這種情況,「我們必須時時警惕,持續社會運動。」
救援大隊遊行隊伍拉起紅色布條,象徵中國獨裁政權,布條中間站著一名被黑布蒙眼、雙手被鐵鍊銬住的男子,代表無法跟外界聯繫、失去人身自由的李明哲。救援大隊透過此意象來凸顯李明哲案的荒謬與不合理。
遊行隊伍從總統府出發,行經至台北車站,向旅客發送明信片、說明李明哲案,接著轉往台北捷運中山站,最後抵達蔡瑞月舞蹈社。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則感謝發起行動的救援大隊,「我謝謝你們,沒有讓李明哲一個人,在異國的角落獨自受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