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高教工會第一波私立大專調薪3%調查出爐!工會發現,雖然已有多數私立學校依據《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準用公校「調薪3%」。但至今仍有部分私立學校刻意違法,對佔教師待遇半數的學術研究費部分,至今仍拒絕調整,或刻意拖延。
對此,高教工會召開記者會,公布第一波由各私校教師回報與工會複查的調查結果,各有10間拒絕調薪的私立大專名單,以及15間確定調薪3%的私立大專名單出爐。
截至今年3月份,仍拒絕依法準用公校學術研究費標準調整3%的10間私校包括:輔仁大學、世新大學、中國文化大學、真理大學、大同大學、高苑科技大學、亞洲大學、開南大學、佛光大學、正修科技大學。
而已確定依法準用公校學術研究費標準調整3%的15間私校包括:東海大學、淡江大學、逢甲大學、靜宜大學、長庚大學、銘傳大學、南華大學、高雄醫學大學、中山醫學大學、華夏科技大學、弘光科技大學、臺北城市科技大學、朝陽科技大學、南臺科技大學、嘉南藥理大學。
工會發現,違法拒絕調薪3%的私校,許多是知名、招生良好、歷史悠久的私立大專,包括輔仁、世新、文化等。而依法調薪的私校,則不分地域、普通技專、甚至招生多寡,都有案例能依法調薪。顯見,已有7年未調薪,僅讓教師薪給隨物價「調薪3%」的要求,對私校並不會有適用上的真實困難;惡意拒絕依法辦理的私校,只是藉託辭來苛扣教師待遇。
記者會上,有至今未被調薪的私校教師代表現身說法,對學校苛扣教師待遇進行批判。以世新大學為例,根據其105學年度世新大學財務報表,年度餘絀即多達1億5421萬,對326位專任教師的學術研究費依法調整3%,人事成本僅約增加500萬,毫無困難。學校刻意不調整,根本是與「延攬人才」、「改善教學品質」的口號自相矛盾。
也有確定調薪的私校教師出席表示,調薪3%不該「一國兩制」,為了保障教育品質與教師權益,政府不該放任私校恣意而為。以華夏科大為例,在工會監督下,學校願意遵守法令,對教師學術研究法調整3%,值得肯定,也代表這絕非正當辦學的私立學校無法達成之事。
工會表示教師薪給調整「公私校不脫鉤」對高教環境健全化的必要。既然政府要「延攬人才」,改善青年學者待遇,就絕對不該縱容佔台灣高教聘任人數六成的私立大專教師,得忍受被違法敘薪的狀況繼續發生。
工會強調,按照104年12月27日起已施行的《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規定,「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準用前三條規定[公立學校支給數額]訂定,並應將所定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當初工會更曾為確保「準用」二字不變,為此落髮抗爭,才順利載入條文。此次是《教師待遇條例》施行以來第一次調薪,政府一定要依法要求私校「準用」,絕不可容許其恣意不遵守!
否則,若此防線一破,不但未來私校將為所欲為對待教師,國家法令更將被公然忽視,讓高教人才處境更加不利,工會必將發起進一步的抗爭行動。
工會表示,這僅是第一波私立大專調薪調查。工會將在五月一日勞動節前,公布第二波全國私立大專調薪狀況的「普查」。工會呼籲各私立大專應立刻依法調整,並補足累積缺額,而教育部也該對違反《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的私校依法進行開罰,還給私立大專教育工作者合理的勞動尊嚴!